那日孙皇后派人来请他做诗会的评判,他很是高兴。没想到,第二日看到自家孙女收到的请帖上那四个字,他就知道麻烦了。有心装病避而不见,孙女已经在兴高采烈的准备衣衫首饰,老妻也要他为孙女踅摸一个好后生做归宿。
他只能硬着头皮前来,这会儿即便做了主位,也半低着头,恨不得谁也看不见他才好。
可惜,孙皇后怎么会放过他,高声笑道,“今日就要劳烦曹教授了,听闻曹小姐诗文极其出众,不如就请曹小姐,借菊花为题,先赋诗一首,为今日的诗会开个好头儿了。”
曹教授赶紧起身行礼,应道,“皇后娘娘谬赞了,不过是读过几本书的蠢丫头罢了,今日众多闺秀在场,不好让她献丑…”
“哎呀,爷爷,皇后娘娘信重孙女,您怎么还自家抹黑自家啊,小心我回去同奶奶告状!”
曹家小孙女年方十六,平日被家里娇宠,又自小养在老爷子和老太太跟前,免不得有些骄纵,这会儿眼见爷爷这般说,就顾不得礼数开口抱怨。
小姑娘本来就长得俊俏,一嗔一怒,说话间虽然没有规矩,却别有一番风情,惹得众人都是笑起来,特别是那些年轻才俊,都是眼睛一亮。
孙皇后扯了帕子掩口,也是笑了几声,又发话要曹小姐上前,细细问了几句,显得很是喜爱模样。末了说道,“曹教授不要自谦,就请曹小姐先来赋诗一首吧。”
曹教授无法,肚里第一次后悔把孙女养的太骄纵了。
曹小姐本就才学出色,先前又有准备,站在场中,抑扬顿挫把一篇秋菊赋朗诵的是饿干脆利落。不论文采如何,众人都是听得顺耳,自然也少不了一番夸赞。
倒是曹教授只给了一个中下的评语,惹得曹小姐跺脚嗔怪,免不得又是一番说笑。
好的开始就是成功的一半,第二个上场的是一个蓝衣姑娘,一首琴曲弹得是荡气回肠,好比御花园就是战场一般,倒也有三分意境。
众人连连叫好,这倒是感染了剩下的姑娘,或者吹笛,或者作诗,或者当场作画,都是各展神通。
这般,不过下场七八个姑娘的功夫,天色就暗了下来。有宫女和太监赶紧挂起灯笼,这么乍暗忽明的功夫,却又有人走了进来。
两个宫女拎了宫灯在侧,那人一身玄色锦缎长衫,前胸绣了一条金龙,腰上系了玉带,同头上束发的玉簪一起,在灯光下,互相呼应的散发着暖暖的光。
说起来,天下玉石里,只有暖玉有这等暗夜生辉的特质,而暖玉难寻,一般人得了一块,多半是要雕刻玉佩之类,而这等用暖玉做腰带和束发簪子的,实在是少之又少,因为…太奢侈了。
众人心里一时都有些好奇,这人是谁。
渐渐灯光近了,魁梧的身形,墨眉星目,面色冷肃…
战王!
有人惊得倒抽一口气,这会儿终于想起了,方才皇后可是话里话外刚奚落了这位没过门的王妃,结果,不过盏茶功夫,这位就来了。
今日这诗会,可是有热闹了。
曹教授更是几乎要昏过去,怕什么来什么。当然他也是在姚老先生坐下聆听过教诲的,就是前些日子还去林家的葡萄架下,同包先生喝过酒呢。厚着脸皮算一算,战王也要叫他一声师叔。
如今他这个师叔,居然帮着皇后一系编排羞辱战王妃…
闺秀那边却是没想太多,几乎是发现战王到此的瞬间,所有闺秀都捏紧了手里的帕子,一颗心几乎从胸腔里跳了出来。
大越战王,大越战神,从一个被抛弃的皇子,一路摸爬滚打,以一己之力拼下赫赫军功,压得众多皇子不能抬头,成为皇上的左膀右臂,甚至是依靠。这是何等的本事和威风啊!
哪个女子没做过美梦,哪个女子不想夫婿是个盖世英雄。
更何况这个盖世英雄又是如此英武不凡,若是能被那双有力的臂膀抱在宽厚的怀里,该是何等的温暖。若是这样的盖世英雄会为了她们冲冠一怒,伏尸百万,那该是何等的骄傲和心安…
而今日的酒宴诗会,是为了京都闺秀正名,战王弃了他一直宠爱的郡主,赶来赴会,是不是说战王妃要换人了。
那是不是说她们的机会来了…
可怜场上正在画画姑娘了,要偷看战王,还要兼顾手下的画作,好好的金菊,硬是画成了红色…
夜岚一步步走在花丛间的甬路上,步履从容之极,好似这里不是御花园,是他刚刚打下的疆土,而身旁不过是敌人的尸体,他根本不屑于施舍一眼。
这满身的傲气,别说闺秀们,就是太监宫女,都是满心的崇拜和敬仰。
年轻才俊们虽然下意识抬头挺胸,有心比较个高下,但他们不过是富贵乡里养出的花朵,怎么能同风雨里抗击过多年的大树相较。
不过一个眼神间就败落下来,略带不甘愿的低头行礼。
战王倒也记得礼数,遥遥拱手同对面的皇后娘娘见了个礼,然后就走到了曹教授对面儿。
那个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