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后也不过是一炷香的功夫,十几人,能活着逃出去的仅有三人,其余的全部死在了楚王府。
而逃出去的那三人,也是缺胳膊少腿的,元卿凌哪里见过这般惨象,只觉得当年处死苏嫔的恐惧感又往心头上涌,在百万黄金面前,人命真的贱如泥!汤阳吩咐人清场,尸体被清出去,一桶桶的水冲刷着院子的地面,没一会儿,又恢复了往日的干净,寻不到一丝血迹,但空气中,却怎么也挥不去那股血腥的味道。
元卿凌自打怀了这个孩子之后,一点反应都没有,现在是第一次感觉想吐。
那些人一边冲刷,一边呸,“要百万黄金何用啊?
命都没了,值得吗?”
元卿凌便听得包子道:“百万黄金有什么吸引的?
长生不死才值得追求。”
元卿凌闻言,猛地侧头去看着他,“你说什么?”
包子抬起头看她,“我从书里看来的,说古往今来,好多人追求长生不死。”
包子走过去,抱着她的腰,“妈妈,你知道不知道,我和弟弟他们都有自愈的功能?
我们的细胞异于常人,我们能迅速修复身体的毛病,我们可以长大,但是我们很难衰老。”
听包子说细胞两个字,元卿凌心头就微微地一紧,但想起他总是数次来往,为她和方妩传信,总会知道一些。
“自愈?”
她惊愕地看着他。
包子眉目莹然,“妈妈果然不知道。”
元卿凌也顾不得恶心想吐了,拉住他们回了啸月阁去,五个孩子排排坐,都抬起头看她。
“包包,你刚才是说你们有自我修复的功能?
但是你以前摔伤碰伤,也没迅速自愈啊。”
而且,二宝之前伤了眼睛,也不是迅速好转的,是两三天才没事。
包子从旁边的篓子里取来一把剪刀,往自己的手心划去,元卿凌吓得叫了一声,却见鲜血已经滴出,但也仅仅是一滴血,还不曾滑落,那伤口就开始结痂了。
元卿凌这一次是真的目瞪口呆了,抓住他的手盯着看,只见伤口上结了一层痂,但看得出伤口没完全康复,而就在她的注视之下,结痂的颜色开始变淡,从淡黑变成了淡红,约莫一分钟之后,连一丁点的痕迹都看不到了。
“怎么会这样的?”
元卿凌看着包子,艰难地问道。
一旁的汤圆和糯米都瞪大了眼睛,很吃惊地看着哥哥,汤圆问道:“包哥哥,你怎么弄的?”
“你们大概也可以,试试!”
汤圆摇头,“我不试,如果不会自己好,岂不是白浪费了血?”
倒是糯米觉得好玩,拿了剪刀过来,往自己的手指上刺了一下。
米粒大小的血挤出来,伤口红红的一点,擦去血迹之后,伤口没有明显的修复。
“不行的?”
糯米急了,哥哥有这本事为什么他没有?
元卿凌却一直盯着他的手指看,摇摇头,“不对,糯米,你也有,只是略慢了一点。”
大家凑过去看他的手指,手指上的红点果然是慢慢地消失了,那小伤口上留了一层小小的白色的皮,元卿凌伸手撕掉,手指残留了一点的浅粉淡红,修复能力是明显没有包子的好。
见糯米都有,汤圆也试了一下,他和糯米是差不多,到最后手指上就留下了淡淡的印子。
再等一盏茶左右的功夫,那淡红的印子也消失了,彻底地康复。
四人八只眼睛一道看向了二宝。
这一次,是元卿凌拿起了剪刀朝两人走过去。
两只食指凑在了一块,剪刀划下,鲜血甚至还没流出,伤口已经痊愈,就好比金刚狼一样,甚至比金刚狼还要迅速,伤口是马上修复到和原先一模一样。
点心们顿时面面相窥,为什么弟弟还要更厉害一些?
尤其汤圆和糯米更是不服,比不过哥哥就罢,连弟弟都比不过?
二宝淡定若素,仿佛自愈只是一个小儿科得不能再小儿科的本事了。
不,就不能称作本事,那是应该的。
元卿凌怔愣了半晌,拿着剪刀看向了自己的手掌。
狠了狠心,闭上眼睛,剪刀从手心划过,尖锐的痛楚传来,她睁开眼睛,看着鲜血滴出来,一滴,两滴,三滴……卧槽!“止血,快止血!”
包子首先反应过来,五小福顿时忙活起来。
也就是说,孩子们都有自愈的能力,或者快或者慢,她……也是有的,但和寻常人一样,一个伤口该痛几天就痛几天,一点都不比别人优越。
“为什么会这样?”
元卿凌怔怔地看着自己被包扎成猪蹄的手,问出了这个谁也无法解答的问题。
如果说孩子们也注射了药物,发生了细胞变异,这可以说得通,但孩子们都没注射过药物,且是通过这一具身体生下的她,按说,他们是和正常的孩子是一样的,可为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