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老爷子见此,也蹲下身,在箱子里又掰了一棒玉米,陪着他一同剥起来,笑道,“这位大人,这玉米要剥两棒,老汉在家也称过,两棒差不多就能出一斤玉米粒。”
“当真?”宋大人听得这话,两只手都兴奋的哆嗦,但剥起玉米却越发麻利了。
明德帝在龙椅上看的不清楚,就走下来凑个热闹。
金黄色的玉米粒,好似一个个黄金球,当真是人见人爱,十分讨喜。
“这玉米不论如何,只这个卖相就比高粱和谷子看着好多了。”
群臣纷纷点头,笑道,“是啊,陛下,若是让臣取名,怕是金米俩字更合适。”
“正是,臣也觉得金米比玉米更贴切。”
“那就叫金米,只是不知道味道如何?”
明德帝金口玉言,直接把玉米改了名字,转而又好奇这新粮食是不是好吃。
这么说着话的功夫,殿前侍卫跑到满头大汗,终于从御膳房找了个平日称香料等物的小秤来。
宋大人直接就把前襟兜着的玉米粒子都倒了进去,仔细一称,果然一斤整。
他直接就扯了林老爷子的袖子,高声问道,“你方才说,二尺见方种几株?”
“我家试种了几次,二尺见方种八株最合适,太稀可惜地力了,太密的话又减产。”
林老爷子笑的得意,“所以,二尺见方种八株,产粮四斤,一亩地一千斤,十担整。若是地力和肥料跟的上,还能再涨一涨!”
这些话说完,大殿里却一反方才的热闹,诡异的静默下来。
群臣谁也没有说话,明德帝沉默好半晌才低声问了一句,“谷子和高粱,一亩产几担?”
“谷子四担,高粱…五担!”
宋大人应的也是轻声,眼睛盯着秤盘里的玉米粒,好似生怕高声,吓得这些玉米粒消失了。
大殿再次陷入了静默,渐渐却添了粗重的呼吸声,转而就像累积足够的蒸汽锅,猛然爆开了。
“两倍!整整十担!”
“十担啊,呜呜,十担啊,真是天佑大越,天佑大越啊!”
“大越百姓有救了,不用挨饿了,这是金米啊,金米啊!”
明德帝欢喜的手舞足蹈,群臣也是什么都顾不上了,哪怕平日斗得乌眼鸡似的两人,这会儿也激动的抱在了一起。
大越疆土广阔,百姓也是繁多,虽然有江南几州号称余米之乡,但却被北地拖了后腿,每年粮食产量,几乎只够喂饱大越六成百姓。
若是有个天灾因而减产,大越就有一大半人要饿肚子。夏日还好,山上的野果野菜,都能糊弄一下肚子,但冬日饿肚子,就只能等死的份儿。
几百年来,农林司都在致力于寻找新粮食,提高现有粮食的产量,但一直收效甚微。
民以食为天,吃穿住行,吃是排在第一位的。饿极了的百姓,为了活命,什么事都能做的出来。暴乱,抢劫,这都是小事儿,直接改朝换代的也是见得太多了。
可以说,粮食是天下太平的关键之物。
而如今这种新粮食,若是林家没有撒谎,产量是谷子和高粱的两倍,比稻米产量更多,又不挑地力,扛旱抗寒,也就是说无论山地还是河滩,南方还是北地,都可以耕种。
推广开去,大越百姓就再也不用担心饿肚子了!
这如何不让整个大越朝堂狂喜?
有心思活络的臣子,带头跪倒高呼,“陛下洪福,得神明借林家之手,赐下金米,大越百姓从此安枕无忧。陛下万岁,万万岁!”
其余众人被抢了先机,就更不能落后了,自然赶紧跟着跪倒磕头。
林家老少也是同样,惹得娇娇偷偷翻白眼,明明就是他们一家试种了好几年,老爹和哥哥不知道多精心伺弄这些玉米,流了多少汗水。如今倒是成了皇帝的功劳了,他们林家反倒靠后了。
这万恶的封建社会,万恶的皇权至上。
许是听到了她心里嘀咕,夜岚悄悄握了她的手,轻轻点点头。
娇娇赶紧扬起笑脸,微微有些心虚,毕竟她抱怨的那个帝王,是夜岚的亲爹…
明德帝这会儿也没什么帝王仪态了,亲手在箱子里扒出一棒玉米,剥开之后就握在手里挥舞,狂喜有些癫狂。
“大越之幸,这是大越之幸啊。朕要祭田地,拜祖先,昭告天下,大越得获金米,太平盛世不远矣!”
群臣自然要附和,“正该如此,臣等马上就准备。”
就是三皇子恼恨的眼珠子发红,这样的时刻也是不敢再说任何难听的话。
倒是林老爷子拦阻道,“陛下,我们家里住在北茅,气候和土地都同南边不一样。不如今年先在各地试种,看看到底产量如何。兴许这金米就适合在北地,南边产量不高呢。”
这次不等皇上说话,蹲身在箱子旁研究半晌的宋大人就应道,“不会,南边产量肯定也不定。这金米的根子又多又长,就是山地也能取水供给生长,肯定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