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借阅’后,再也没有归还,邹家只拿回了一份复印件,但该馆相关人员表示,伟人的信应该由国家保管,目前这封信已上交首都相关部门。
但人家邹家的女儿表示,38年来,她和家人一直在努力追索这封信,却一直没有人搭理,这是什么狗屁事情?这不是扯淡吗?他们凭什么拿走人家的信件?这里依的什么法?”
沉默了好一会儿,程军才道:“像这样的涉及领袖物件收藏权的归属问题,在全国尚无先例,很难从法律予以界定。”
“你真不愧是当官的,好像邹家也是得到了这样一种答复。”韩孔雀苦笑道。
韩孔雀这也算是恨铁不成钢,如果不走出国门,看到都是国外怎么乱,怎么危险,怎么穷,只有真正出国看一看,才知道什么是报忧不报喜。
走出国门了,才发现,国外并不是那么差,国内并不是那么好,只有走出国门了,才知道,很多国内被禁制的,原来在国外比比皆是。
来美国这半个多月,韩孔雀就了解了很多情况,有相当一部分文物,在美国流通,这些都是在最近20年左右的时间里,通过境外走私流到境外。
据美国《商业周刊》2014年报道,作为文明古国的中国,每年有包括翡翠、瓷质花瓶和名人古画在内,价值百万美元的古董,被投机分子以低价报关等手段带出中国。
近段时间沸沸扬扬的中国肉身佛像在欧洲展出,据悉,这很可能是国内被盗的文物。
数量庞大的古迹遗址给文物保护工作带来了难度,大量文物古迹被冷漠对待,更多的“非国宝级”文物和古迹成了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的牺牲品。
宋太祖赵匡胤的永昌陵,目前陵前石像散落麦田,路人任意踩踏拍照,这是为什么?
因为这些东西都是国家的,所以谁都不关心,就算破坏了,也不是自己的损失,而国外的制度就真的那么自私?
那么外国的文物可以怎么处理?人家的方法是不是更加有以利于保护文物?
西方有些国家规定,百年以前的遗存物算文物。
西方国家很早通过法律赋予了对遗留物、埋藏物、隐藏物等发现人的报酬请求权,并明确了奖金应占总值的比例。
有法可依,就可以放心大胆地挖,而在国内,土地非私有,非法挖宝,挖了也是白挖。
2014年2月,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一对夫妇在自家院子里,挖出了1427枚19世纪古金币,价值高达1千万美元,这极有可能是美国历史上出土的最有价值的古金币。
但是,在私有土地之外挖到宝藏,私人无权独占,对此,美国的《考古资源保护法》做了详细的规定,违法独占者可能吃上牢饭。
据美联社报道,2005年,美国犹他州一名叫做斯科特的男子,在沙漠山区远足时,偶然发现了一处150多年前的宝藏,其中包含10箱金砖,至少价值上千万美元。
由于无法和美国政府达成一个适当的宝藏“发现奖励金”协议,斯科特最后选择让这笔宝藏长埋原处,政府也束手无策。
美国佛罗里达州的施米特一家,在大西洋海岸一个沉船遗址附近,寻到总值30万美元的金饰,包括19米长的金链,根据美国及佛州法律,他们可与拥有遗址发掘权的公司,瓜分最少80%的宝藏。
其实不止是在美国,在英国,挖到宝可以卖给博物馆。
按照英国1996年制定的《宝藏法》,任何在该宝藏出土地点所发现的其他物品——不论其由什么材料制作,都可以被划入“宝藏”之列。
通常,这些宝藏最后会由大英博物馆或者当地博物馆收藏,只要博物馆按市场价格向发现者和土地所有者购买即可。
所以,如果不能按照美国的办理,按照应该的办理会不会也是一种方法?
这样一来,文物的保护发掘是不是就会更好?(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