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首倡大义(2 / 3)

小说:仙官召我养马 作者:随轻风去

p;叶行远胸有成竹的从容道:“我看此事,名号宜俗不宜雅,依我所想,便以‘驱周’二字命名,就叫做驱周集会如何?”

  驱周?一众士人哗然,这名字确实太俗,但正因为俗所以意味非常鲜明,就是要针对周知县,而且还是势不两立的针对!

  周知县毕竟代表着朝廷权威,这名号是不是太直接了些?丁举人等人面面相觑,想要开口反驳,但想到刚才俞秀才被叶行远责骂到狗血淋头,心里下意识犹豫了一下。

  欧阳举人对叶行远低声道,“举棋不定者甚多,为之奈何?”

  叶行远毫不在意,很自信的说:“晚生自有办法!”

  欧阳举人正想追问,却见叶行远面对人群,突然厉声道:“学无先后,故而小子虽然是晚辈,但还是要谮越说一句话!今天站在这里的,只有两种人,绝对不会有第三种!”

  “第一种人,就是胸怀黎庶,不畏强权,敢于为民请命的人!”叶行远说到这里,忽然抬手指着欧阳举人,“便如在下深深敬仰的欧阳前辈!至于在下,当然也追随欧阳前辈骥尾,为归阳县百姓竭尽自己之力!”

  欧阳举人站在人群里目瞪口呆,本来他正看叶行远正慷慨激昂的演讲,不料突然给自己戴上了高帽子,把自己推了出来。光天化日之下,公开这样吹捧,那多不好意思...

  叶行远顾不上欧阳举人的心理活动,“第二种人,就是贪生怕死、自私自利、灭绝人性、读书忘本、谄媚强权的人!我看俞前辈就是此类!”

  这一连串恶评词语抛出来,众人交头接耳议论纷纷。

  叶行远还在火上添油,“在下要重复一遍,今天站在这里的,只有两种人,绝对不会有第三种!凡不属于第一种之人,皆为第二种!”

  顿时人群像是炸了锅,此时欧阳举人再看叶行远,忽然觉得叶行远变得非常陌生,已经不再是他印象里那个山村少年了。

  一直与欧阳凛意见不同的丁举人终于忍不住站出来,对叶行远呵斥道:“圣人也说过中庸之道,非此即彼太过极端。你年纪轻轻不知轻重,休要在此夸夸其谈,还不速速退下!”

  在丁举人眼里,叶行远更像是欧阳凛请来唱双簧的,不然哪有欧阳凛先抬举叶行远,叶行远后吹捧欧阳凛的道理?一个小字辈,他以为他是谁,敢在这里放肆!

  叶行远缓缓转向丁举人,咬牙道:“山间乡村百姓正在受苦挨饿,只怕过不了几日饿殍就要出现,这种时候,丁前辈想说中庸?”

  “那你...”丁举人正要说什么。却见叶行远骤然打断了丁举人,大喝道:“既然丁前辈这样想,在下也不想劝你。那么在我眼里,你就是第二种人!归阳县将因为你而蒙羞,在下会因为称呼你为前辈而耻辱!”

  这时候,众人才醒悟到,叶行远说不会有第三种人是什么意思了。凡是不想当第一种人的,全都会被他打成第二种,不会给任何人第第三种选择。

  他一开始就表明“驱周”的主题,也就是说,但凡不肯旗帜鲜明弹劾周知县的本地士绅,统统都被他视为第二种人!

  也许太极端,但是第二种人这样的大帽子,谁敢戴?谁要是戴上了,那在乡里之间,名声立刻就毁了。

  叶行远很明白,本县士绅很多都是中间派,或者内心是想骑墙的,只是嘴上不那么说罢了。要不然,何至于争论两天也没个结果?

  这部分人,拉过来就是自己人,被拉过去就是对立派了。反正旷日持久的争论没有好处,只会造成士绅人群的分裂。

  所以叶行远态度激烈的举起了“不畏强权,为民请命”的大义,让多数人都无法驳斥这个“天然正义”,随后旗帜鲜明的划分出了阵营,最后就是请君入瓮对号入座。

  正所谓团结大多数可以团结的,至于不愿被团结的,那就是敌人,必须被彻底批倒批臭,让他们身败名裂去!

  丁举人更知道“第二种人”这顶帽子绝对不能戴,怎奈已经被叶行远气势逼人的把持住了大义,他不好再正面辩驳。

  故而居然不敢与叶行远争论,只说:“我并无此意,只是劝诸位慎重而已,叶贤弟一腔热血,吾辈自不敢落后。”

  叶行远冷冷的扫了他一眼,“道不同不相为谋,在下不敢与君同道。那位俞前辈,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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