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静雅不置可否,她在应城许多年了,海产吃的快吐了,虽如此,她却不吃海虫子。
“月纱妹妹,你真的知道这玩意怎么吃吗?”
赵静雅指着一大筐没人要的海虫子,说道,“这里面还有内脏,吃之前要去掉内脏清洗,味道不如鱼虾新鲜。”
“知道,我知道。”
在女学之时,林月纱打听海参,李若雪在言谈之中也很瞧不起,认为林月纱问的是没人要的破烂货。
来海边之前,林月纱也有这个准备,但看到被丢弃的海参,她仍旧忍不住瞪大眼睛,真想扑上去,把所有的海参都捡回家。
“这海水涨潮和落潮是有时辰的,可惜你停留的时间太短,不然还可以带你赶海。”
赵家养了几艘船,刚有渔民捕鱼归来,林月纱看到大条大条的海鱼,眼睛都直了,而且里面居然有八爪鱼,炒韭菜是她的最爱!
“你随便挑,把这一船带走都使得。”
林月纱没见过世面的样子,成功逗笑赵静雅,她指着几百斤的大鱼道。
这些新鲜的海鱼,离开应城在内陆少见,而在应城价钱便宜,不算值钱的玩意儿,几百斤大鱼,也就能卖出来一两根银簪钱。
“赵姐姐,你以为我不想吗?”
林月纱一手捂住胸口,她只能停留一日,面对这么多她喜欢的又便宜又新鲜的海鲜,只吃上一日太过残忍。
林月纱掰掰手指头,连续吃一周,她绝不会腻味的!
“你也就图个新鲜,比如我,从小吃到大,想吃就吃,就没觉得特别了。”
赵静雅的话轻飘飘的,却和一记重拳打在林月纱身上一般,炫耀,这绝对是炫耀!
大齐的海水没有污染,打捞上来的鱼,日头照射下,鱼眼鼓鼓的,肚皮泛着白光,无论清蒸还是红烧,肉嫩紧致,绝对是美味啊。
林月纱作为大厨,对食材有着非同一般的狂热,看大鱼的眼神火辣辣的,让赵静雅发毛。
“这么喜欢吃的吗
?”
赵静雅理解不了,她见此就道,“你们赶路带不了太多的东西,这新鲜的鱼过了一晚就放臭了,除非泡在凉水里。”
村里人家把吃不完的鱼肉浸泡在井水中,但是味道却大打折扣,或者用盐巴抹了放在房檐下风干。
“赵姐姐,我晓得的。”
林月纱平复好久,才按耐住激动的心情,她带着白茶和龙井,在村里走了一圈,和渔民买了百十来条风干的鱼,还有一些虾干,小海米,蚬子肉。
若不是带不走太多,她真想把所有的都承包。
“带走这么多?”
赵静雅傻眼,想不到林月纱这么实诚,和专门采购的小管事一样,直接买买买。
“看着多,但是我们一行人也多,其实吃不了几顿。”
林月纱已经足够克制,剩下马车所有的地方,都留给海参,她还需要几大筐海参。
从应城南下,还经过几个靠海的小城,然而海边距离城镇的路远,为选择一条相对近距离的路线,一行人没有再进城的机会。
赵静雅是个很好的向导,得知林月纱狂热的需求海虫子,她指着不远处的石头屋子道,“海边渔村的渔民几乎都宿在船上,而那些石头屋子是他们开的小作坊,打捞上来的鱼虾等物卖不完,风干了保存久些,时常有货郎来收货。”
若是林月纱想带走更多的海虫子,不如找渔民烘干,这样节约地方也不用让马车有太大的负担。
“太好了!”
林月纱狂喜,原本她还打算自己烘干,有加工的作坊就不必担心这个问题,只要给钱就行。
风干的海参想要吃再泡发,保存的时间久,路上便于携带。
“赵姐姐,妹妹对不住你,原本说好了咱们好好说说话,现下我……”
林月纱红了脸,她去拜访赵静雅,反而让赵静雅出来陪着她采买,然而时间有限,她又不得不如此。
“说的什么客气话啊,在女学里,我也就交了你一个姐妹。”
赵静雅唏嘘,其余的小姐在得知李若雪没死,误会赵静雅早已得知真相,对她敬而远之。
是啊,堂妹惨死,堂姐来给真凶添妆,无论是不是误会,也足以让人寒心了。
赵静雅委屈,又不被理解,有些话只能找林月纱说说。
“赵姐姐,有一句话说的好,人在做天在看,咱们万事不急,先过好自己的日子,其余的冷眼旁观便好。”
以李若雪的性子若不作死就不是她了,林月纱不相信李若雪会一直安然无恙下去,除非她是老天爷的亲闺女。
这一番采买,足足等到了日头落山。赵静雅找来家里的马车,帮林月纱运送货物,又把她送回到客栈里。
“你若喜欢这个海虫子,只管给我写信,我委托商队给你送一些。”
赵静雅很大方,这点花不了多少银钱的小事,她还是能做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