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这次破格破不了,可最多两三年,下一次的提拔也少不了……反正自己是在企业内而不是在政府机关,不存在岗位不好安置的问题,不就是给个级别、给予相应的待遇么,那都不叫个事,可不管怎么说,级别、待遇上来了不是?
级别、待遇上来了当然是好事,可这么一来麻烦也来了:就像是徐教授说的那样,副处级那也是县处级啊!到了这个时候,自己手中的股份可怎么办?
国家可是从84年开始就多次发布各类文件,禁止官员以及子女、亲属从事商业活动以及入股企业的,比如早在1984年年底的时候,最高机构就发布了《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在这份《决定》中明确指出,乡(含乡)以上党政机关在职干部(包括退居二线的干部),一律不得以独资或合股、兼职取酬、搭干股分红等方式经商、办企业;也不允许利用职权为其家属、亲友所办的企业谋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