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夜入野园,舔圣胡逸之!(2 / 2)

只是他走了还没两步,便不得不停下脚步,神色变得凝重起来。

因为,在他身前不远处,竟然出现了一个人,一个尽管穿着普通下人衣服,却依旧难掩其风采,让朱晨浩不得不郑重面对的人。

朱晨浩看着眼前年龄约有四十来岁的中年人,大脑快速转动,很快就猜出的此人的身份。

“百胜刀王,胡逸之!”

朱晨浩看似询问,实则无比肯定的说道。

百胜刀王胡逸之,鹿鼎记中惊鸿一现的绝顶高手,一身武功还在平西王府第一高手冯锡范之上。

另外,此人相貌俊美,还有着“美刀王”,“武林第一美男子”之称,一柄长刀打遍天下无敌手,故而被人称为百胜刀王。

朱晨浩想到原著中关于胡逸之的描述,有些古怪的看了他一眼。

因为这百胜刀王胡逸之虽然是个高富帅,长得帅,武功高,说不准还有很有钱(没钱也成不了绝顶武者),但他做什么不好,非要做一条狗,舔狗。

跟这百胜刀王相比,后世的那些舔狗都弱爆了好不好。

毕竟后世的舔狗好歹也添的明明白白,不是眼馋人的身子就是眼馋别人的人,但胡逸之不一样,他已经达到了舔狗的最高境界,舔圣。

为什么是舔圣,而不是舔神?

因为舔神舔一个就能拿下一个,是舔狗中的传说神话。

而舔圣?

圣人吗,无欲无求,只为舔而舔,同样是舔狗中的传说。

本是风流英俊的帅少侠,当年还有武林第一美男子之称,却痴迷于陈圆圆的美色,甘愿为佣仆,跟随陈圆圆二十三年,只为了偶尔能见到陈圆圆一面,听到陈圆圆说几句话。

你以为这就完了?

如果单是这样,朱晨浩也不会称胡逸之是舔圣了,关键是,这家伙为了能呆在陈圆圆身边,竟然发誓此生只为陈圆圆痴情,但绝不会伸一根指头碰陈圆圆的衣角。

好吧,这样的痴情,朱晨浩表示理解不了。

古往今来,恐怕也只有古希腊的第一“情痴”柏拉图可与之媲美。

但人柏拉图追求的也是心灵沟通和理性的精神上的纯洁爱情,而舔神胡逸之这种纯粹的暗恋单相思啊。

当然,你如果真是屌丝也就罢了,你还是个武功高强的高富帅,何至于如此?

真要喜欢那就去追啊,追不到那就抢啊,吴三桂能抢,刘元宗能抢,李自成能抢,难道就你胡逸之抢不得?

别扯什么得到她的人,得不到她的心。真要连人都不得到,又怎样得到她的心?

男人嘛,谁还不知道谁,说白了就是眼馋人的身子,只不过一个有胆,一个没胆罢了。

仅仅一瞬间,朱晨浩脑海中便闪过各种各样的古怪念头,最后统统化作深深鄙视,非常鄙视的看向胡逸之。

面对朱晨浩的鄙视目光,舔神胡逸之却不为所动,毕竟这样的目光他见多了,早就无所谓了,别说鄙视了,即便真有人唾他一脸,为了心中女神,他都能做到唾面自干,装作若无其事。

别问,问就是爱的深沉,她若安好,便是晴天。

因此,胡逸之面无表情的站在那里,淡淡道:“朋友,这里是平西王府内宅,没有你要的东西,还请绕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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