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这样,如果睡眠不足的话,脾气会很糟糕,对人爱搭不理的是常事,惹毛了直接动手都有。这种坏习惯只有很亲近的人才知道,其他人最多以为她只是爱睡懒觉、不太喜欢搭理人罢了。
一边扒着头发,一边回想了下,想起先前在机场遇到江郁漪了,看她那模样,应该是刚出差回来,好像又将她气着了。
想到这里,她很不负责地将之丢到一旁,光着脚落地,蹭到厨房门口,就看到不算空敞的厨房里正在搅拌着一锅汤的男人。细碎的刘海柔软地覆在那饱满的额头上,侧脸白晳美好,站在那儿,简直就像厨房里的诱惑一样。
他转过头,看到扒在厨房前的她,温和地笑道:“醒了,快去洗漱,可以吃饭了。”
郁龄呆呆地应了一声,转身去卫生间洗漱。
直到水扑到脸上,她才真正地清醒,忍不住又探头看了一眼餐厅的方向,就见俊秀的青年端着做好的饭菜出来,食物的香气更浓了,不用看就让人食指大动。
快速地洗漱完,她忙坐到餐桌前,奚辞笑着给她盛了碗汤。
汤是排骨山药汤,上面飘着几粒红枣,汤色澄黄喜人,山药白□□粉的,也很好吃。
吃了一碗汤后,奚辞给她装了一碗米饭,看着低头努力地吃,脸上的笑意渐深。
吃饱喝足后,她终于有精神了,端着一杯消食茶窝在沙发上,一边和他搭话:“奚辞,你是第一次来b市么?”
“不是,来过几次了,不过都没怎么停留。”奚辞一边做水果盘一边回答道。
事实上,他其实不太喜欢待在人多的地方,别看他在县城时和老街的人很熟悉的样子,其实都是隔着一层,不过是仗着自己在老街那边有栋房子,那些人觉得是邻居,乡里乡亲的,所以才会待他热情一些,可他和他们相处的时间真的非常少。
郁龄抓了抓头发,“如果你不习惯……”
“没事,总会习惯的。”他抬头朝她露出一个和缓恬淡的微笑。
郁龄嗯了一声,盯着他的手,那双手削水果的姿势非常纯熟,动作不紧不慢的,格外地赏心悦目,手上的伤已经完全好了,甚至没有留下一点疤痕,完美得就像艺术品一样。
奚辞做了一个漂亮的水果盘,端到她面前,将她手里的消食茶拿走了。
回到住了几年的房间,郁龄突然觉得有点儿不太习惯,大概是这一个多月,她太过习惯县城那栋充满了古意和自然花香的老房子,这会儿看自己住过的地方,总觉得缺了点什么。自己都这样,不知道他会不会感觉不太好。
说到底,如果她以后住在b市,他可能少不得也会跟着她住在这里。
一时间,郁龄心里滑过某种异样感,不知不觉话就多了起来,“阳台的花是照顾我的阿姨种的,因为我不会养,所以她种了一些比较好养的花,平时浇点水就行了。对了,你喜欢什么品种的植物,要不等会儿我们去花店找一些回来。”
“那就去有间花店吧。”奚辞也不推辞,这阳台太空了,放着也是浪费。
郁龄惊讶地看他,“b市也有有间花店?”
“有的,它是全国连锁,一个朋友开的,不过不太起眼,所以知道它的人不多。”奚辞微笑着说。
郁龄却觉得有点儿不太对,“花店里的水果很好吃,很多植物都不错,怎么会知道的人不多呢?”难道幕后老板其实是个不善经营的?
“大概是老板并不靠它赚钱吧,花店里的水果不外卖,只用来赠人的,而且因为数量不多,每天都是限量的。”奚辞解释道,见她深思后并没有多想,一时间心里也不知道是失望呢,还是松口气。
说干就干,郁龄吃了几块水果后,便回房换了衣服,然后拿了把车钥匙,就和奚辞一起去找b市的有间花店。
两人都不知道路,所以是用导航过去的,直到车子穿过一条不起眼的巷子,郁龄将车停好后,看着那狭小的花店门口,除了一个和县城相同的招牌外,好像就没有什么特别的了,终于明白为什么这间全国连锁的花店不为人知了。
这种僻静的地方,没有什么宣传,生意能好才有鬼了。
花店里的店员是一个长相清秀的少年,见有人进来马上招呼,直到看清楚奚辞时,惊得眼睛都要瞪凸出来了,叫道:“奚……”
郁龄在花店里张望,听到声音,转头看去,打量了一眼那店员少年,转头对奚辞道:“你们认识?”
奚辞瞥向那少年,笑道:“嗯,以前见过,林肆,长这么大了啊。”
叫林肆的少年赶紧闭上嘴巴,一脸紧张地说,“是、是的,奚老大,好久不见了。”
奚辞温和亲切地朝他点头,指明要过来找点盆栽回去,那少年一听,顿时喜形于色,很是勤快地帮着介绍,一边偷偷地窥着郁龄,猜测着奚辞王今天带着进门的人和他是什么关系。
两人挑了好几盆花,奚辞顺便拎了一袋子花店送的弥猴桃,方才和郁龄回家。
两人忙着继续装饰他们的家时,郁龄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