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拂晓,好奇怪的名字。”三娘子闻言面上带着一抹诧异。
“姑娘若实在心中过意不去,想要报答的我的救命之恩,在下也不能叫姑娘心中难过。不如,你给我个几千两黄金,我也绝不嫌弃。”朱拂晓瞪着大眼睛,一双黑白分明的眸子看着李三娘子。
嘴上在说话,心中在滴血。
但是没办法,恩情这个东西,过了一个时期,也就不值钱了。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时间越长,这恩情也就越不值钱。
“姑娘乃官宦人家子弟,应该不差这几千两黄金吧?”朱拂晓用话语去拿住李三娘子。
李三娘子闻言目瞪口呆的盯着朱拂晓,她当真是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救完人不都是该说区区小事,不足挂齿吗?
她还从未见过这等理直气壮索要报酬的。
这等事情,就算在后世,也要被人议论,更何况是在这侠义为先的古代?
施恩图报,绝对是极品中的极品。
更何况,开口就是几千两黄金,想她从小到大锦衣玉食,再加上修行武道打磨筋骨耗费了无数药材,也绝对没有消耗千两黄金的地步。
“你可知道一千两黄金的价值?”三娘子一双眼睛看着朱拂晓。
朱拂晓闻言一愣,他还真不知道一千两黄金的价值,但不论在哪个时代,一千两黄金都绝不是个小数字。
按照古来来说,半斤等于八两。一千两黄金换算成国币,再去计算,堪称是很多人一辈子都不曾看到过的银钱。
朱拂晓背负双手,一双眼睛看向李三娘子,他也觉得自己有些狮子大开口:“要不然你随便给个数?”
三娘子不说话,只是气的低下脑袋,有一种想要打人的冲动。
当她堂堂李家的人情是金钱就可以换来的吗?
二人一路上歇歇停停,免不了肌肤之亲,磕磕绊绊的终于走出了瓦岗山的茂密丛林。
“你是去我家,还是自己找地方?”朱拂晓看向三娘子。
“去你家!我二哥要不了多久就会派遣探子找过来,我李家有追魂香,十里之内皆可寻到。”三娘子道了句。
朱拂晓于是扶着三娘子,一路回到自家简陋的草庐内。
“你家就住在这里?”三娘子有些差异的看着眼前草庐,她见朱拂晓气度不凡,绝非寻常之辈,还以为是地主乡绅之流,可谁知竟然居住如此简陋的草庐。
“茅庐虽然简陋,但却也是我的家,有家的归宿。”朱拂晓走入院子,小妹欢呼着扑了过来,小孩子最是喜欢粘人,一刻都不想分开:“哥,你可回来了。米饭我都已经煮好了。”
话语说到一半,瞧着容颜绝丽的李三娘子,不由得身躯缩了回去,藏在朱拂晓的一侧,歪着脑袋道:“哥,这个漂亮的姐姐是谁?”
“这是哥给你讨的嫂子。”朱拂晓下意识打趣了一句。二人一路走来,混的倒有些熟了,尤其是耳磨鬓染,熟的不能在熟,朱拂晓口中却没了把门的。
只是话语一出,方才觉得不妥,一双眼睛去看向三娘子,只见三娘子目光看向远处,似乎不曾听闻朱拂晓的话。只是袖子里的双手,却是青筋暴起,惊得朱拂晓眉毛抖了抖,不敢在胡言乱语。
“嫂子好,朱丹见过嫂子。”小丫头一双眼睛看向三娘子。
“丫头,莫要听你哥胡说,姐姐只是你哥的朋友,不是你的嫂子。”李三娘子狠狠的瞪了朱拂晓一眼,然后伸出手摸了摸小丫头发油的头发,声音里充满了温和。
“嫂子,丹丹知道了。”小丫头很认真的点点头。只是那句嫂子,却叫李三娘子的额头上布满了黑线。
“你在这里休息,我去炖肉。今日可以吃肉了。”朱拂晓看向李三娘子,然后拿起案几上的鹿肉,向着厨房走去。找机会开溜。
厨房虽然简陋,甚至于各种配料都没有,但这毕竟是肉食,这可是肉!
对于小丫头也好,朱拂晓也罢,只要是有了肉,还有了盐巴,那已经是世上的美味。
李三娘子重伤,如今正在恢复伤势,也不嫌弃肉难吃。只是觉得朱拂晓有些糟蹋了鹿肉,鹿肉可不是这么吃的。
看着眼前埋头在碗中,亲密无间的兄妹二人,李三娘子的眼中忽然露出一抹笑意。她想起了自家兄妹四人,也是这般亲密无间,这种最温馨的兄妹之情,最是令人感动。
朱拂晓在这吃肉,心中畅想着美好的未来,却不知此时一场场危机正在不断逼近。
朱拂晓所在的大吴村,隶属于城关县。
(本书所有地名都是胡诌的,和史书中的地名对不上号,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城关县城内
皂隶头领柴关背负双手站在一座庭院内,听着隔壁传来撕心裂肺的拷打,眼神里露出一抹思索。
“如何才能趁机将那刺头给除了。听人说,大公子来到了城关县,我若好生表现一番,将朱拂晓这个杨家最大的刺头给打下去,或许能作为面见大公子的礼物。”柴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