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到凌风可能会提出的要求,李玉梅就觉得心跳加快许多,要是凌风真的提出要和她亲热的话,那自己该怎么办?
正当李玉梅纠结时,凌风却转身离开了。
“玉梅,我先回去,你也赶紧回家吧!有什么事再给我打电话。”
看着凌风离去的背影,李玉梅愣住了,凌风竟然没有留下来,也没有让自己做什么事。
难道说,自己的猜测是错的?
不知为何,李玉梅心中忽然有些空落落的,虽然欠债有凌风扛着,可她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回到诊所,凌风一屁股坐到椅子上,陷入了沉思。
五万块对于农村人来说可不是小数目,凌风手里的钱也就两万左右,想要还上这五万,就还得再凑三万块才行。
可是这三万怎么弄到呢?
难道要去借钱?
凌风立刻否决了这个想法,他们村的人大都很穷,仅有的几家富户都是一毛不拔的那种,别想从他们那里借钱。
借钱的路子行不通,那就只有想办法赚钱了。
可到底有什么办法才能在短短一个周内弄到三万块?
凌风思索良久,最后只想到一个办法,那就是村里新来的女村长李诗云!
除了村里几家富户以外,也就这位刚上任的女村长有能力拿出来这么多钱了。
这么年轻就可以到他们村当村长,如果说李诗云家里没点底蕴,恐怕傻子都不相信!
更何况,李诗云穿的衣服也都是名牌,特别是她手上戴着的那只手表。
虽然凌风对手表并不了解,但也知道那手表的牌子,欧米茄,这可是有名的手表品牌,随便一只表都得好几万,贵的甚至都得十几万!
能戴得起这么贵的名表,李诗云肯定能轻松拿出来三万块钱。
想到这里,凌风就打定主意,反正李诗云还欠自己一个人情,大不了就拿这个人情作为条件来问她借钱,等过段时间再还给她。
问题解决,凌风顿时松了口气,起身伸了个懒腰,回到里屋卧室准备上床睡觉。
才刚躺到床上,凌风就闻到一股只属于女人的体香,也不知道是王艳留下的还是李玉梅留下的。
感受着这醉人的体香,凌风脸上满是迷醉,心里也开始有些后悔了。
早知道的话,就不让王艳走了,让她留在这儿多好,那今天晚上自己就不会一个人孤枕难眠。
一夜过去,次日早上凌风匆匆吃了点东西,就去村委会要找李诗云。
走到半路的时候,他看到村里的半大孩子小龙拎着一只死掉的鸡兴高采烈的往家走,顿时忍不住问了一句。
“小龙,你手里的鸡是从哪来的?”
小龙家境贫困,一般不是逢年过节,平时可吃不到鸡肉。
“嘿嘿,这是我从山上捡的山鸡,有一只山鸡翅膀受伤了,让我拿石头给砸死了!”小龙得意笑道。
听他这么说,凌风眼睛顿时亮了:“山上的山鸡?山鸡多不多?”
“多倒是挺多的,不过太难抓了!”小龙摇摇头道,“而且那些山鸡都在乱石岗那边,一不小心就得跌倒受伤,要抓山鸡很难的!”
“呵呵,也是啊,那些山鸡可不好抓,小龙你赶紧回家去吧,吃鸡肉补一补,看你瘦的!”凌风笑道。
等小龙离开,凌风在原地思忖几秒,转身回到了诊所。
没错,山鸡的确是很难抓,但那只是对普通人来说的,对于凌风这样身手敏捷的人来说,不一定就抓不到!
凌风已经想好了,既然有山鸡可抓,那自己也没必要非得去找李诗云借钱。
一来借的钱还得还不说,二来这样自己就失去了李诗云答应的一个条件。
李诗云长得那么漂亮,身材还那么好,凌风倒是很想趁机沾点便宜啥的。
虽说不能上手,但是稍微占一点便宜,那就足够他跟众人吹嘘了,堂堂女村长被自己占便宜,这种事说出去就兴奋!
回到诊所,凌风到后院装杂物的房间扒拉了一番,找到一个大竹筐。
他又取了一些玉米粒,装到塑料袋里拎着上山。
等到了后山,凌风按照小龙说的直奔乱石岗。
平日里凌风很少来这里,要不是小龙说,他还不知道这边竟然有不少山鸡。
到了乱石岗,凌风还没来得及放下竹筐,就看到好几只山鸡在那边扑腾起来。
山鸡看到人来倒也不害怕,因为乱石岗的地势险峻,普通人在其中行走都得小心翼翼,根本没法抓山鸡。
凌风眼睛放光,这一只只山鸡在他眼里就是一沓一沓钞票!
现在县城的有钱人都吃腻了家养的鸡,一个个都想着吃野味,想来山鸡拿出去卖的话,价格肯定低不了!
凌风寻摸一番,找到一个地势相对平缓的地方,撒了点玉米粒在上面,自己则是站在不远处候着,身旁放着大竹筐。
似是闻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