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末的庞山积雪消融大半,牧马谷仍是一片青绿,丝毫未变。
几十匹锦尾马四散奔逃,长着普通尾巴的枣红马不明所以,也跟在一匹白色母马后面寸步不离,往偏僻的地方跑去,很快它改变主意,冲母马嘶叫,示意对方跟自己走。
两匹马一先一后跑向山谷入口,向牧马少年求助。
小秋从池塘边迎向枣红马,抱着它的脖子低声安慰:“别怕,只是剪几根毛而已,很快就能长回来,而且——你根本不用担心啊,他们不要你的尾毛。”
枣红马用头将小秋推向白色母马,表示这才是它来求助的原因。
小秋围着白马转了半圈,惊讶地笑了,“它怀小马了,是你的?”
枣红马仰头嘶鸣,在小秋的印象中,它至少二十岁了,算是十足的老马,可是在庞山待了几年,居然变得身强力壮,年轻了不少,似乎连个头也高了几寸。
两名蓝衣道士从远处走来,母马越发慌乱,转身欲跑,小秋将它拦住,轻轻抚摸它的鬃毛,劝道:“很简单的事,一会就能结束,不用害羞,所有的马都要剪去尾毛,你们在这里白吃青草和豆子,也该付出点代价。”
道士走近,与小秋互行道统之礼,他们昨天就派人打过招呼,小秋已经知道两人的任务,上前说:“两位师兄,能将枣红马的尾马也剪去吗?让它做个榜样。”
两名道士笑着答应。
枣红马很温顺,没有做出半点反抗,两名道士一人取出布袋,另一人双手合围,轻轻捋过马尾,长毛纷纷落入布袋,最后只剩下一条细细的尾巴。
枣红马甩动尾巴,回头看了一眼。惊愕地睁大眼睛,但是没有发怒,而是转向母马,示意这不算什么。
白马垂着头闷闷不乐,它的尾毛色彩缤纷,与全身的白色形成鲜明对比,是它最得意最喜爱的地方,绝非枣红马的平凡尾巴所能比拟,可它没有再跑,五年一次。每次终归免不了这一劫。
剪毕白马的尾毛,一名道士满意地说:“第一次见锦尾马这么老实,省下不少麻烦——咦?它这是怀孕了吗?”
“是枣红马的。”小秋高兴地说,为枣红马感到得意。
“锦尾马怀上普通马的后代,这种事可不多见,希望生下来的还是一匹锦尾马。”
两名道士将装有枣红马尾毛的布袋留下,这东西他们留着没用,然后向小秋告辞,腾空飞起。去找山谷里的其它锦尾马。
枣红马很快适应了没毛的尾巴,山谷里蚊虫稀少,也不用时常奔跑躲避天敌,尾毛的作用其实没有多少。
白马却高兴不起来。无精打采地原地转圈,偶尔仰头悲鸣一声,连鼻子低下的青草都不肯吃了。
枣红马在白马身前身后奔跑,总不能哄它开心。只得又向小秋求助,伸头在他身上蹭来蹭去。
小秋挠头,锦尾马的尾毛是制作法器的重要材料。非常珍贵,庞山养着它们的目的就在于此,他不可能也没有资格阻止,更没办法替它们变出一条尾巴来。
“你可难住我了……”小秋脑子里灵光一闪,“跟我来,没准真有办法。”
两匹马跟着小秋一块来到他的卧房,乖乖地等在外面,小秋进去没一会,抱着一匹五彩斑斓的绸缎出来。
这是一个月前周平等人送来的,他们还记得小秋之前提出的要求,凑钱买回了五彩缎、千雪瓷和浮海凝脂,这些东西对小秋来说已经没用,他也放弃了惩罚他们的想法,可周平还是将东西留下,用彼此了解的语气说:“送给老娘啊,她肯定喜欢。”
小秋觉得没必要再送老娘礼物,所以塞在藤箱里一直没动,没想到今天会派上用场。
他没问过五彩缎的具体价值,只知道很贵,但他一点也不在意,随手扯下一大块,将整匹布料放在地上,走到白马身后,将五彩缎在它光秃秃的尾巴上绕了几圈,尽可能牢固地系住。
白马甩起尾巴,五彩缎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烁出绚丽的光芒,它一下子兴奋起来,像小狗一样追着尾巴绕了好几圈。
枣红马立刻将自己厚实宽大的臀部凑到小秋面前,它也想要一条这样的尾巴,甚至不满地叫了两声,小秋若是早想到这个主意,它能更早地融入锦尾马的圈子了。
两匹马互相比较各自的五彩缎尾,高高兴兴地离去,走出好远还回身向小秋发出感谢的嘶鸣。
“总算有点用。”小秋将剩下的五彩缎收起来,正打算找个安静的地方练功,远处传来秃子声嘶力竭的声音,“小秋哥,快来看,锦尾马成秃尾马啦!哈哈,它们才应该叫秃子。”
小秋站在门口,秃子的头颅像一只没有翅膀的怪鸟快速飞来。
秃子第二次被带上老祖峰,三天之后回到小秋身边,他对那晚的事情记忆极少,只是觉得好像吃过一顿美味佳肴,令他每每回味无穷,他不知道自己被炼成了法器,小秋也没有说。
二月中旬,杨清音送给秃子一件有意思的礼物——洪炉科一位掌炉师亲手制作的铜制箍盘,经由数位高等道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