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铜法器化成的金色湖底已经消失,据说是被当年占据断流城的妖族毁掉的,取而代之的是寻常水生植物,鱼虾倒是因此兴盛起来,在水底游来游去,比在水面上泛舟的人类更显悠然自得。
慕行秋和秦先生被撵出了夕照楼,再多的金银也抵不上权贵的一句话,何况他们的包囊里已经掏不出更大块的金银了,夕照楼即将迎来生意最火爆的时段,一老一小两名古怪客人必须让出房间。
慕行秋并不在意,他不觉得夕照楼有多少吸引力,能离开那个酒味弥漫的狭小房间,他很高兴。
秦先生也不在意,折花入药是一门生意,可以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进行,对景赏花却是对瞬间感觉的捕捉,一旦捕捉到手,感觉也就消失了。酒香已经浓得变味,越来越接近醉鬼的呕吐物,两名歌伎也在无聊的等待中失去了曼妙的身姿,腰肢弯得像是烤熟的虾,她们实在受不了这两名客人的怪癖,决心用最不美丽的面孔示人。
“美不能持久,它在变动中永恒。”秦先生坐在船头,几步之外,慕行秋亲自划桨,他手里剩下的一点散碎银子只够雇用一艘小船,秦先生倒是没有抱怨,“这正是轮回的美妙之处,我在一遍遍的重生过程中体验生命最美的一部分,然后在它变得面目可憎之前及时脱身。”
生命充满了偶然,秦先生为此着迷,就像那些醉心于收集某种物品的鉴赏家,一开始,他们追寻那些有着明显区别的藏品,慢慢地。目光变得刁钻而精准,藏品之间的区别因此变得越来越小,也就是从这时起,开始划分出内行与外行,在外行看来混沌一片的收藏物,在内行眼里却有着清晰的区别与等级。
好与坏一目了然,好与更好之间的差别却只有内行才能鉴别出来。
凡人收集花、鸟、木、石等物,魔魂收集人生。
帝王将相、奇人异士就像是喝到肚子里的酒、过分亲昵的美女,都属于折花一类的煞风景之举。如果不小心轮回到这样的身体里,魔魂会在觉醒之后不久就会郁郁而终,重新投胎。
看似庸庸碌碌的普通众生,才是魔魂最感兴趣的人生,他从中看到了无穷无尽的差别,又从差别之中体验到妙处。
秦先生非常普通,出生在没落的官宦之家,很小的时候就有意当一名教书先生,觉得这个职业“很有趣”,觉醒之后他才明白。原来教书先生是他从来没经历过的人生。
教书是个很有意思的行当,秦先生喜欢看到孩子茫然的眼神,对他来说。字句与书籍是一个充满光明的世界,对懵懂无知的孩子来说,这却是一片黑黢黢的森林,到处都有毒蛇猛兽。秦先生对教书并不上心,只喜欢站在光明世界里饶有趣味地看着孩子们胆怯地摸索前行。
他决定在三十五岁的时候再入轮回,教书的乐趣也就这么一点,不值得花费太多时间,可是一件意外打乱了他的计划。
人生一世要经历娶妻生子。魔魂自然不会省略这一步,他品尝其中的快乐,欣赏其中的优美,然后在娇妻老去、子女长大成人之前甩手而去,他从不为妻子儿女以后的生活着想,因为这是人生该有的一部分,三四十岁壮年早逝的人有的是,这些人的妻儿该如何生活。他的妻儿也该怎么活。
芳芳的母亲是个温柔贤惠的女人,知书达理,除此之外再没有更多特异之处,是名再普通不过的凡人,年纪轻轻就死了。但这不会影响秦先生三十五岁轮回的决定,孤儿也是常见的人生现象。芳芳没有特权。
可有一样东西不常见,那就是神魂。
在秦先生诸多的轮回生涯中,这是第一次见到神魂,更不用说拥有他血脉的神魂。但他早就了解神魂,比一般人知道得都多一些。
“三魂七魄承载着悟性、意志、记忆等等这些看不见摸不着却十分重要的东西,你之所以千变万化之后还是慕行秋,我之所以能够轮回十几万年,都是因为拥有魂魄,兽类没有,再强大的异兽也没有。神魂就是多出来的第四魂,它能让拥有者更聪慧、更坚定,可是在寻常的人生中,这点特殊起不了多大作用,只有修行才能发挥出神魂的最大潜力,据我所知,三十多位道统祖师当中,至少有十位拥有神魂,初代三祖皆有神魂,因此才能领悟道法。”
“芳芳也能当祖师,如果……”当着秦先生的面,慕行秋能够平静地提起她的名字,忍不住想,如果芳芳还活着,要当祖师就必须度过情劫,改变的就不只是她的人生,还有他的。
“神魂的产生没有任何规律可言,它是偶然的集大成者,可能出现在最卑微者的体内,终其一生也不会被发现。魔族数量稀少,神魂因此也更少一些,在我立名魔王的时代,魔族已经上万年没出现过神魂了。”
秦先生对芳芳可能的命运不感兴趣,他在意的只是神魂,“芳芳对我来说天赐之物,错过这一次,可能又要再等十几万年,所以我推迟了下一次轮回。”
推迟轮回带来一个严重的问题,随着年岁增长,秦先生的魔性越来越强,这意味着他被道统或魔种发现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大。
秦先生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