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自残,能做到面不改色,倒也算一号人物。
但是,这样的伤残,在宪兵分队的刑讯室,不值一提。
但在市面上,这样的斗狠,让人触目惊心。
这个叫贾连振的,镇定自若,面不改色,也算难得。
“弟兄们,以后大红桥码头,就是咱们吃饭的地方了。”贾连振举着只剩下骨头的左手,朝身后的人群,得意地笑着说。
他的个子不算高,但此刻,举着血淋淋的左手,血水把衣袖都浸透了,像根红蜡烛似的。
“削手指不算什么本事,有本事把**削掉。”路承周在旁边,突然说道。
刚开始,贾连振的行为,确实让他很吃惊。
但是,很快他就看出了端倪。
路承周在刑讯室,见过很多人受刑,意志再坚强的人,削自己肉,还能面不改色心不跳,他还真没见过。
再说了,贾明削的还是食指。
所谓十指连心,指端的神经很敏感,削掉食指,却面不改色,其中必有蹊跷。
这种违背常理的事,自然引起了路承周的好奇。
他敢断定,这个叫贾连振的,一定用了什么手段。
这种斗狠,讲究的是对自己狠。
如果耍了手段,是极不光彩的,也是被人瞧不起的。
“这位朋友不服?”贾连振听到路承周的话,脸上的笑容突然僵住了,望着路承周冷冷的说。
这个时候,正是他的威信达到顶峰之时,路承周突然在旁边在风凉话,他必须马上让路承周心服口服。
而那个腿上有刀的男子,听到路承周的话后,也停了下来。
他的刀子还没有拨,路承周的语气,似乎要替他主持公道。
此男子叫甘德钧,虽然性子直,但并不蠢。
路承周的话,点醒了他,贾连振赢的似乎不太光彩。
“我只是为他不值罢了。”路承周指着甘德钧,意味深长的说。
贾连振的恼羞成怒,让他更加确信,自己的判断没错。
“此话何意?”贾连振脸色一变。
他确实用了计谋,只是没想到,会被人看出来罢了。
他眼睛乱转,又看不透路承周的身份,额头上已经急出一层密密麻麻的汗珠。
“你是吃了止痛药,还是打了麻醉剂?”路承周缓缓的说。
贾连振一听路承周此话,脸色突然大变。
他为了争大红桥码头这片地盘,确实用了巧。
他自认为,绝对没有人能看得出来,也不会有人想到。
这是上次他在医院动手术,打了针麻醉剂后,发现在身上动刀子,一点也没感觉。
没想到,今天第一次用,却被路承周识破了。
如果被人知道,以后他一辈子都不能当混混儿了,大红桥码头也得拱手让出。
“不知这位朋友尊姓?怎么称呼?”贾连振走到路承周身边,低声说。
他希望,这件事能与路承周私下解决。
如果路承周将此事张扬出去,他的手指不但白削,下半辈子都没脸见人了。
这种事,必须埋在心底,当作永远的秘密。
“姓路,道路的路。”路承周淡淡的说。
“姓路的,大爷我头冲东,脚冲西让你打,大爷我叫唤一声算白玩。”贾连振突然发狠,使出了混混儿的经典招式:挨揍。
打死人要吃官司,没打死,就得认输。
按他们的规矩,挨打不许还手,不准出声呼痛,这叫“卖味儿”。
倘若忍不住,口中迸出“哎呀”两字,对方立时停手,这人便算“栽”了,从此赶出锅伙,丧失当混混的资格。
但破口大骂的不在此例。
混混们有机会随同打架,都是本着“不肤挠不目逃”的精神,勇往直前,争取胜利。
有人用刀剁来,应当袒胸相向;斧把来打,用头去迎,以示毫不畏惧;如果后退或用武器去搪,虽然当时不会被训斥,以后也会被贱视,成为终身笑柄。
贾连振突然大吼,也是想转移注意力。
腿上还插着刀的甘德钧,又转了回来。
如果他与路承周搭上话,刚才的事肯定要穿帮。
“我不太喜欢打人,倒是喜欢打枪。如果你喜欢吃花生米,我可能送一粒给你。”路承周突然拿出手枪,在手里把玩着。
“原来是吃官家饭的。”贾连振脸色再次一变,他们混混儿的招数,在官府中人面前,是没有用的。
混混儿的规矩,只能在混混儿的圈内有效。
遇到吃官家饭的,他们就要矮一头。
如果被路承周打死,他说理的地方都没有。
“剃须刀正好还在,是将自己的命根削下来,还是吃我一粒花生米,自己选吧?”路承周冷冷的说。
路承周在英租界,必须依法行事。
但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