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的纽约大搞是晚上十点左右。
“嗯”王宇琛已经脱下实验服,换上自己的外套,“马上回酒店了”。
“那你回去记得吃饭啊?”乔依对着电话那头叮嘱,“不要太累了”。
在德国时,有次她有活动去他们学校,本来想约他吃顿饭的,打听到他在实验里,她看了眼还有一个小时左右应该就是他下实验的时间。
就在外面的走廊的木制椅子上等他,结果等了一个多小时,里面陆续有人出来,她也没看见他。
然后她又等了一会,实验室都快没人了也没看到他的身影。
她看见从楼里出来一个金发的外国人,就像他询问了一下。
那人告诉她宋逸岑是出了名的“痴”,做起实验来那叫一个废寝忘食,一日三餐,有上顿没下顿的。
忙的时候,匆匆含一大口饭又继续做实验去了。
明明在她的印象里,他是比较散漫的人,他是家里的独子,虽然是在小城里,但是他的家境放到一线城市也可以冲上前百分之十五的那种。
他妈妈特别宠他,那种生怕他磕着碰着的那种宠溺。如果不是他亲眼所见,她都不知道他是那么努力认真的一个人。
自从知道他经常不好好吃饭的时候,她也会发消息叮嘱她记得吃饭,偶尔还会给他点外卖。
……
她说话声音本就软绵绵的,再加上这几句比较亲昵的话,她说起来很是顺口,像是说了无数次似的。
从厨房出来的宋逸岑就斜靠在门边,眼色微冷,面色不悦的看着打电话的乔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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