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蝗神(2 / 3)

小说:勒胡马百度百科 作者:赤军

自不能祭么?何以求我?”

“我等草民,有何威能?安识天意?使君受天子所遣,守牧徐州,那是如同天上星宿一般的贵人,必能上恪天心,下安黎庶——使君的话,或许老天是会听的。”裴该一撇嘴,缓缓地把竹杖按在老人肩膀上:“汝等也知我受天子所遣?则何谓天子?天子乃上天之子也!汝等百姓,亦皆天子之子,是天之孙!上天若有灵,安有别遣什么蝗神来害自家孙辈的道理?!”随即空着的左手往袖子里一缩,取出一物来,高高举起:“汝等且看,这是何物?!”近处的人抬眼一望,纷纷答应:“是蝗。”那是一只个头挺大的蝗虫,色作青灰,足翅俱全,裴该在登山前随手捉了掐死,揣在袖子里,这会儿取出来,先亮给大家伙儿看清楚了,便即喝骂道:“人以五谷为命,而此物却食五谷,残害百姓!我受天子诏守牧徐方,徐方百姓皆我子民,竟欲害我子民,我与此物不共戴天!”说着话一抖手,直接就把蝗虫给塞嘴里了,还

“咯吱咯吱”,嚼得非常大声。嗯,一股土腥气,好难吃……早知道就逮只小点儿的了……但太小又怕老百姓看不清……裴该此举,山上山下,众人皆惊——有那离得远瞧不清的,自然口耳相传,一会儿也全都知道了。

裴该不等百姓议论,一边嚼着蝗虫,一边抬起腿来,

“嘭”地就把供案给踢翻了,然后一咬牙,硬梗着脖子把虫渣吞咽下去,大声说道:“我乃天上星宿,小小蝗神,安能害我?彼真有灵,便当趋避,若不肯走,我便带汝等杀灭之!胡贼我尚不惧,设一空城即可吓退,而况小虫乎?!”随即抬起竹杖来朝着屯垦地方向一指:“有不想饿死的,都跟从我,去杀灭蝗虫!”——————————裴该这场做秀,当然是学的唐太宗。

根据史书记载,唐太宗李世民就曾经生吃过蝗虫,还说:“人以谷为命,而汝食之,是害于百姓。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尔其有灵,但当蚀我心,无害百姓。”左右都说这玩意儿脏啊,吃了怕会生病哪,李世民回复道:“所冀移灾朕躬,何疾之避?”不过李世民做秀是在宫苑之中,老百姓压根儿就瞧不见,他主要是做给那些反对捕蝗杀蝗的官员瞧的。

裴该直接移植过来,施之于百姓们面前,效果却只有更好。因为这年月的老百姓普遍崇拜权威,不但怕官,而且敬官,总觉得高门世家子弟,以及那些高官显宦,都跟自己不是同一种生物,即便并非天星降凡,也必有无尽的威能。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之类的话并不见得真能够深入人心,而且就算知道,也得等到完全活不下去了才可能拿出来说事儿。

所以很多事情,只要官吏带头,百姓们自会盲从,除非他们同时被

“族权”给牢牢禁锢住了,而那些土地主虽然眼界不广,却多少比庶民聪明一些,乃能隔绝官民,掌控乡里。

这是封建时代愚民政策的重要来由,固然老百姓有了知识,能够生产出更多物资,但有了知识也不好管了呀,到时候官家不摆出足够的道理来,谁肯听从?

所以就理论上来说,随着知识的普及,甚至于大多数乡绅都成为有功名之人,政府对地方的掌控就越是困难,但那又不是真正开启民智,而只是导致权力下移至乡绅阶层而已。

好在屯垦地就没有什么乡绅,固然无论从江北拉来的,还是从峄山上逃来的流民,其中也有一些是认识字甚至能读书的,但终究丧失了土地和家财,就很难窃夺地方官府的职权。

屯垦地又以军法部勒,所以没有乡绅阶层的阻隔,官府政令可以直接行之于每一个老百姓。

那么在老百姓心目中,裴使君作为官府的代表,和

“天”也就没有什么太大差别啦。尤其裴该躯体里的灵魂来自于两千年后的信息社会,非常清楚社会舆论的重要性,他曾命裴寂、甄随等人到处散播流言,在百姓心目中塑造自己的高大形象——毁坞堡,杀豪强是一事,目的当然不是为了统一政令、搜掠物资,而纯粹是为了除恶霸,安黎庶;

“空城计”吓退支屈六也是一事,可见使君谋深智广,完全有能力保障地方平安。

各种谣言越传越邪,甚至于有说裴使君能够呼风唤雨,撒豆成兵,所以站在城头施法,就把胡将当场殛杀马下,胡兵四散而溃,竟被斩杀超过七成的……你不见城门上挂出过胡兵的脑袋来吗?

啥,才几颗?那是你眼神不好,没瞧清楚,再说了,你只看了一座城门门,另外还有三门你都有去瞧过吗?

尤其是屯垦地的百姓,信息来源更加单一,整天就光听说裴使君和妫从事的英雄事迹了。

再加上他们离乡背井、艰苦流离,几乎就要饿死,结果被裴使君所拯救,在内心深处,也希望这位使君威能无限,可以永保自家平安——算是一种美好愿望所造成的自我催眠,群策群力塑造出一具虚幻的光辉形象来。

而裴该面对这群

“愚民”,也并没有脱离时代和实际地讲科学,反迷信,他反倒利用百姓的迷信心里,大肆宣扬天子就是上天之子,而我是他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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