聪明的,又活泼可爱,我帮忙养着它,弄得我都想养一只小猫儿了。”安母笑着回道。
“伯母喜欢什么样的猫儿,我对猫还算了解,可以给您推荐推荐。”
“跟煤煤一样的品种,聪明,又活泼,长得还特别。”
“……”
两人一聊到猫的话题,就根本停不下来。
翊笙安静地坐在一旁听着即将成为婆媳的两个女人聊天,觉得画面和氛围都还挺温馨的。
在安家吃过晚饭,安母也没有留温平笙在家里住一晚。
毕竟很多人都觉得,女孩子婚前在婆家住,将来可能会被婆家轻视;她很喜欢温平笙,既不会介意平笙婚前就在婆家住,更不会轻视平笙,只是她不知道温家那边会怎么想的。
而且这个小区上年纪的人挺多的,看到平笙在他们家住,难免有些人会碎嘴乱说。
小两口将来结婚,不会跟他们一起住;婚后,偶尔在回来小住个几天,她就很开心了。
*
温平笙和翊笙带着猫儿回到她买的房子。
翊笙走在她身后,把门锁好,他说,“我妈跟我说,没让你在家里住一晚,是觉得你还没嫁给我,在我们家住,被小区的人看到,可能会嘴碎说你闲话,就没有挽留你。我妈很喜欢你的,以后结了婚,我们可以经常回去。”
毕竟她是他看上的人。
而且无论她的家世背景和样貌、脾气、人品,都挑不出毛病。
“嗯,伯母很温柔。”温平笙笑着说道。
她感觉得出来,安母对自己的喜爱与满意。
她在漫画作者群里,之前看挺多人在讨论女方去见男方父母之类的话题,比如,在男方家吃完晚饭,建议去住在酒店,住在男方家不太好。
还有的说去男方家,不要主动帮忙做家务,女方是客人,尤其是第一次去。那样男方父母以后可能会觉得理所当然了,以后的家务全包了,相当于娶了个保姆。
安母高情商的做法,让她很窝心,也很温柔。
将煤煤安置好,回到房间。
“平笙,你之前不是问繁歌的事吗?”两人洗完澡上了床,翊笙看着躺在一旁的温平笙。
温平笙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
自从那次她跟他发完脾气后,就再也没遇到过打他电话占线的事了。
他不说,她都忘了。
她说,“你不方便说的话,也可以不说,我也不是非要知道。”
翊笙听说很多女人都是口是心非的,都喜欢说反话。
他坚持说道,“这个繁歌,并不是我当年认识的那个,我是为了想知道她接近我的目的,想看看能不能从她嘴里套出些话来,才和她保持联系。她故意挑你在的时候,给我打电话,大概也是想挑拨离间我们。”
“……”温平笙愣住。
没想到这件事会这么复杂。
“你什么时候发现她不是繁歌的?”
“我们在法国遇上她的时候,我就让人再次调查了她,查出很多东西,我认识的那个繁歌,早在当年她救我的时候就已经死亡了。”
至于查出了什么东西,翊笙不打算告诉她,不是什么好事,不知道要比知道得好。
“……对不起!”温平笙声音低低的。
他原本为自己年少时的好朋友没死,而高兴;结果发现是有人利用亡者的身份接近他。
而自己还跟他闹脾气。
他当时应该挺难受的吧。
“道什么歉?”翊笙碰上她的脸颊,“繁歌的事我不管了,把她交给二爷去解决。”
山恩·劳兰逊大部分原因是冲着唐聿城去的。
至于山恩·劳兰逊为什么是向唐聿城身边的人下手,他就不猜不透了。
温平笙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睡觉吧。”
翊笙把她揽入怀里,关了灯。
今天从京都回到北斯城,猜想她也累了,翊笙很体贴地没有折腾她,让她安静地睡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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