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好久不见啊康回(1 / 2)

小说:道听胡说 作者:江白衣

那尊青玉镶金印玺被共工抛到了头顶以后,便稳稳的悬浮在他的上方。

暂时被沉香剑灵掌控了身子的姬歌眯缝着眼睛,自从那尊印玺现身以后他的脸上破天荒地流露出凝重神色。

他出身于冥海而且他没有肉身所以不能够踏上灵力修行,而他现在之所以能够暂时与一名轮回境的大帝强者针锋相对甚至是不落下风所依靠地就是手中的这把沉香。

或者准确说来是身为沉香剑灵的他自己在冥海中上万年来中所积淀下来的冥海之力。

之前对上连翘挥出的那两剑是如此,刚才与共工的那一剑亦是如此。

只是现在那方青玉镶金印玺出现以后,他便感觉到自己身上的冥海之力被其不断压制。

之前姬歌周身不断升腾的缕缕黑色冥气变得愈发的稀薄,而且最为明显的是先前借助冥海之力所施展出来的那道攻伐之术愈来愈弱。

那条由冥海之水所凝聚而成的水龙在头顶的那方能够震压世间万般水的四龙拱珠印玺下变得越来越虚弱。

之前紧紧缠绕着共工身躯给他带来莫大威压的龙躯变得松散开来。

最终在几息过后那条龙身最终溃散得不成模样,完全没有之前那股要将一副大帝之躯绞得四分五裂的磅礴气势。

水神共工脸上的笑容更盛,“虽然这虚空长河的虚水比起被称之为若水的冥海之水要沉重了数倍不止,可这仍旧不够。”

“天下人都知道冥海之水的水精是世间最重之水,但是可遇不可求,我先前抛砖引玉就是为了能够让前辈将这冥海之水的水精施展出来。”

共工伸出食指打了个旋儿,然后原本四散在他身边的冥海之水的水精便朝着他之间流转而去。

“然后就让我为之所用。”共工一身青衫纤尘不染,朗笑道:“这在古书上好像有一种专门的说法,叫做‘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那道若水水精此时竟然极为乖巧地缠绕在共工的指间,任由其驱使。

“前辈,不如你也尝一尝这道若水水精的滋味?”共工神色张扬地对着姬歌说道。

随后学着姬歌先前那副模样对着他屈指一弹,那道被沉香剑灵积淀了千万年之久的若水水精就朝着姬歌激射而去。

那道水精在虚空之中化作一道灰色箭矢,刺破了虚空壁垒,霎那间便穿透了他的肩膀,随后又打了旋儿飞回到了共工的指间。

姬歌轻哼一声,因为那方印玺的出现,自己体内的冥海之力正在不断受到压制,刚才共工那平淡无奇的一击自己都是没能够躲过。

姬歌看了眼肩膀处的那个拇指大小的血洞,有汩汩殷红鲜血流了出来,只不过瞬间就被丝丝缕缕的冥气给蒸腾而去。

此时这副躯壳是由沉香剑灵所掌控,所以他体会不到疼痛,但之后重新执掌这副身躯的姬歌免不了要因为这道伤势而虚弱上一段时日。

最重要的是因为鲜血的不断流失,姬歌的脸色愈发惨白,而且身子愈来愈虚弱,若是再这样继续下去,他就会失去这副躯体的掌控权。

届时真正的姬歌若清醒过来,拖着一副孱弱不堪的身躯,对上近乎毫发无伤的轮回境强者,他有几条命都不够人家杀的。

而且他也不会相信共工会如之前所说的那般礼送自己出巫域。

没有了宿主的沉香剑灵,就只是一柄沉香。

人人皆想占为己有。

“看来这方印玺对前辈影响比我之前所预料得还要大些。”共工把玩着指间的若水水精,笑着说道。

姬歌不置可否地看向共工,若是自己能够找到一个大道亲水的宿主,或者说此时自己暂时掌控的是姬青云的身躯,那他共工现在还能够站在自己面前那自己白活了千万年。

可现在自己所掌控的只是姬歌的身躯,现在只能任由共工压制。

那方印玺被共工收回掌中,他一手托着那方能够号令天下万水的印玺,隐约有了江湖共主的风范,当然他也确实是这样,不然十二祖巫之中他怎么能够独占一席,活得水神之称。

“前辈。我再最后给你一次机会,主动离开姬歌的身躯,我之前说过的话仍旧算数。”共工眼神之中有那么一丝丝的贪婪欲望一闪而过。

若不是被那个叫做姬青云的小子捷足先登,那把沉香早就是自己的囊中之物了,现在又岂会落在这个毛头小子手中。

而且只要自己能够得到沉香,一刀一剑,届时刀剑错,排名第五的自己便有希望争一争那第一的席位。

只不过自己的这般夙愿却被姬歌一开口给泼了盆冷水。

姬歌摇了摇头,冷笑道:“真以为你心底里的那点小九九能够瞒得过我?”

共工闻言渐渐收敛起脸上的笑意,不再多说什么,届时只要将他镇压,随后再用帝术将其炼化,别说或许不可能,但有印玺在手的自己却是能够做到。

届时沉香依旧是沉香,剑灵依旧是剑灵,只不过去没有了其先天灵性了而已。

这不过这对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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