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宠爱(1 / 2)

叶蓁蓁听到许攸宁说的话,目光从那幅木雕画上转过来,重又看向看他手掌心里的小葫芦。

不过这次目光的重点落在那根红绳子上面串着的珍珠上。

这颗珍珠足有莲子米大,而且光泽温润细腻。

若还在上辈子,叶蓁蓁肯定会觉得这颗珍珠是假的。要不然能这么完美?

这要果真是个假的,估摸着也值不了几个钱,她收也就收了。但是搁在这个时代,想必珍珠造假的本事还没有那么先进。所以这颗珍珠肯定是真的。

而一颗这样真的,无论是圆度还是光泽度都堪称完美的珍珠得值多少钱啊。

她哪里敢收这么贵重的东西?

连忙摆手:“不,我不敢要。”

说着,身子还往后倒退了两步,以示她不收的决心。

但许攸宁却倾身上前,伸手握住了她的右手,强行要将小葫芦放进她的手掌心里。

他的手温暖干燥。想必因为常年拿笔拿刻刀的缘故,食指和中指上面有一层薄薄的茧。轻轻的划过叶蓁蓁的手背时,叶蓁蓁觉得有些痒,手下意识的就想往回缩。

但是她整个儿一只手现在都被许攸宁握着,压根就动不了分毫,更不用说往后缩这样相比较而言算幅度很大的动作了。

许攸宁这时已经将小葫芦放进了她的手掌心里。还笑着说道:“只是个小玩意儿罢了,你有什么不敢要的?”

叶蓁蓁挣扎了两下,见挣扎不脱,只得指了指那颗珍珠,抬头看着许攸宁一脸正色的说着:“这颗珍珠很贵重,我不敢要。”

许攸宁抬头看她,心里有些不解。

一来她才八岁,从小都没有离开过龙塘村,不说连珍珠都没有看到过,只怕都没有人在她面前提到过珍珠这两个字。但她竟然能一眼就能认得出来这颗珠子是珍珠,而且还知道这个很贵重。

二来,既然她明知道这颗珍珠很贵重,那她怎么还会说不敢要?难道人不该是知道越贵重的东西才越想要吗?

不过转念又想着叶蓁蓁以前的那个爹是个货郎,镇日挑了各样玩意到处卖。说不定他卖的东西里面就有珍珠,或者用珍珠做成的珠花,钗子之类的东西,所以叶蓁蓁者才会一眼就认得出来这是珍珠。

至于她说的贵重,在一个八岁的小姑娘眼里,哪怕就算这颗珍珠只值十个钱,她也会觉得很贵重的吧?

但许攸宁心里还是对叶蓁蓁油然而生了一股子好感来。

不管在叶蓁蓁心里到底是怎么定义一件东西贵重与否的,最起码她在明知道这东西贵重的时候还能坚决不要,这一样品质可就很难能可贵了。

这世上绝大多数人都做不到她这一点。

就笑着温声的说道:“你不用害怕,这颗珍珠也不算很贵重。喏,其实就跟你头上扎的这根发带一样,只算是个装饰的东西罢了。”

叶细妹喜欢给叶蓁蓁做红色系的衣裳,觉得小姑娘家家穿这些颜色显得好看,有活力。所以今儿叶蓁蓁穿的是一件茜红色小碎花的褂子,相应的今儿她双丫髻上扎的发带也是茜红色的。

叶蓁蓁心想,你这是将我当小孩儿哄呢。我头上的这个发带只是布的。就算是细布,但那也不值什么钱。要是将这颗珍珠变卖了,都够买好些匹绸缎的了。这两能放在一起比较?

不过她也看出来了,许攸宁好像是铁了心的要将这只小葫芦送给她。

想着许攸宁现在到底是她继兄,而且很显然这只小葫芦是他自己雕的,这一番心意,她要是一直拒绝也不好。

想了想,就将那颗珍珠从红绳上面拿下来塞回到许攸宁手里,自己攥着那只小葫芦抬手对他摇了摇:“我喜欢这只小葫芦,不喜欢这颗珍珠。珍珠你收回去。”

许攸宁见她坚持,也只得作罢。随手将珍珠放在书案上。

见她拿着小葫芦在手里把玩,爱不释手的模样。可很显然不晓得该将小葫芦放在哪里。一会儿在脖颈上面比划比划,一会儿又笼在手腕上,面上有些苦恼的模样。

本来就是啊。小葫芦身上系的这一截红绳子不长不短的,套在手腕上嫌长,可套在脖颈上又嫌短。总不能一直这样握在手里吧?能不让人发愁吗?

许攸宁见了就笑。笑过之后就叫她:“过来。”

叶蓁蓁抬头看他一眼,见他眉眼间笑意柔和,看着她的目光也带着笑意。

那笑意里面好像还带着几分宠爱。

她不由的就怔住了。

这样的笑容她上辈子其实也见过,不过笑容的对象不是她。

上辈子她家隔壁住了一家四口人,父母和一双儿女。哥哥和妹妹相差了七八岁,哥哥是个沉静持重的人,妹妹相反,是个很活泼很调皮的性子。

妹妹经常会做错事。譬如说玩玩具的时候把卧房里的地板给划花了,不肯用自己的不锈钢水杯喝水,非要拿玻璃水杯喝,结果把玻璃水杯给掉地上砸碎了。再不就是将抽屉里,柜子里的东西都拿出来扔的家里到处都是,乱糟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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