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婶是常时初请的佣人,很会做菜,特别是清澹的粤菜,盐焗鸡也是粤菜的一种,她听说常时初要吃盐焗鸡,二话不说就把那两只活鸡拿去杀了。
于是等魏予安从米粮铺里回来的时候,就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鸡肉香味,从鼻腔直入肺腑。
他眼睛亮得惊人,连学着常时初那装出来的稳重都不见了,连蹦带跳地往家里冲,一边跑还一边喊:“叶婶!你今天做什么好吃的了?真香啊!”
他当了好几年小乞丐,饿出了后遗症,最受不了的就是各种佳肴的香味儿。
“小安,你回来啦?当家买了两只鸡回来,我做了盐焗鸡,晚上能吃有口福了。”叶婶笑眯眯地回答道。
魏予安熘进厨房里,深吸了好几口浓郁的香味儿,才一脸幸福地说:“我做得最正确的一件事就是跟随了当家。”
常时初从书房里出来,听见他这句话,忍不住打趣道:“我看你是因为叶婶做饭好吃才会这么觉得吧?”
“哪有?我是真的觉得自己最幸运的就是得到当家你的抬举,要不然我一个小乞丐还不在商照城饿肚子呢。”魏予安十分诚恳地说道。
“好了好了,就你嘴巴最甜。”常时初戳了戳他的额头,然后问叶婶,“可以吃饭了吗?”
“可以了,饭菜都做好了,马上就可以吃。”叶婶连忙说道。
常时初啃着新鲜出炉的盐焗鸡,满足地喟叹了一声,夸赞道:“叶婶你的厨艺真的没话说!”
叶婶听了,笑得见牙不见眼:“那是,我外公以前还是皇宫里的御厨,我跟着他学了不少本领,等以后一一做给当家吃。”
“那我就等着了。”常时初啃着肉香浓郁的鸡腿,只觉得每天都有美食吃的话,那活在这乱世也能忍受了。
魏予安更是吃得脑袋都抬不起来,嘴唇油亮亮,像只饿坏了的小狼崽,常时初把一杯橙汁端到他面前,说:“别吃得太急,小心噎住了,又不会有人抢你的。”
魏予安连忙咽下嘴里的肉,脸红红地端起橙汁喝了一口润嗓子。
这橙汁是常时初空间里的橙汁榨的汁,甜滋滋,比普通橙汁好喝多了,家里人都很爱喝。
庆安城靠海,有不少人为了生计会下海打鱼,叶婶买了不少海鲜,海虾的个头足有成年男人的大拇指头大,剥一个只是沾了点酱汁就鲜得不得了,肉质q弹柔韧,常时初每次都要吃好几个才满足。
还有海蟹粥,清甜鲜美,怎么也吃不腻。
常时初觉得魏予安对自己忠心耿耿,大概也有可能是因为伙食太好的缘故。
就在郊外田地的小麦开花的时候,庆安城的新任长官终于上任了,新市长听说是还是前朝的秀才,后来前朝没了,新朝建立,又不知道找了什么路子当了官,慢慢地居然爬到了一市之长的位置。
只是如今这新朝政权不太稳定,各路军阀割据一地,各自为王,虽然名义上是听从中’央的管辖,但实际上大多数都是阳奉阴违,否则庆安城大屠杀便不会发生了,也不会在发生了那么久之后就只有蒲启瑞带着队伍来帮忙收敛被杀的百姓。
新官上任三把火,不过这跟常时初没什么太大的关系,她只不过在郊外占了无主的地种粮,又在城里开了几家粮店,她的威名大多数是靠着“杀鸡儆猴”打出来的。
但这点威名在人家长官眼里一丁点儿的重要性都没有,更何况她还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年轻姑娘,这就更令人轻视了。
于是新长官上任后宴请安城里有点地位的家族、商户、乡绅,共商重建庆安城大事的时候,并没有把常时初叫上。
“当家,新长官宴请庆安城名流的事,你知道了吗?”魏予安有一天回到家就神神秘秘地问常时初。
“知道啊,怎么了?”常时初问道。
“那他有没有邀请你?”魏予安又问。
“没有,应该是我分量太小,人家根本看不上我吧。”常时初笑着说道,其实看不上才好,她并不想跟这些人打交道,因为预感到会很麻烦。
看来有些生意需要收敛一下了,否则树大招风,就算自己不去招惹别人,别人也会来招惹他,她虽然不怕各种阴谋诡计,但也并不想被麻烦缠身。
“那看来这位长官是个没什么大本事的。”魏予安有些不开心地说道。
常时初听见他这话,忍不住笑了,说:“你怎么就知道人家没本事了?”
“如果他真的有本事,那怎么不知道当家你为庆安城百姓做过的事?就算不是因为你的生意,但仅凭你帮忙埋葬了死于大屠杀的百姓遗体,就应该邀请你吧?但他没有,这不就是不懂事吗?”魏予安很为常时初不平。
常时初瞄了他一眼,说:“魏予安,我们看重的东西,别人未必会看重,我为被杀害的同胞埋葬尸骨,免得他们曝尸荒野,是因为我觉得让他们入土为安很重要;但其他人却不会这么想,觉得别人的尸骨收不收好关他们什么事?卑贱平民的尸骨也配让他们在意?”
魏予安听见她这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