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时初说:“你们要是吃不饱,那怎么有力气赶车?而且路上说不定还会遇到劫匪,我不想你们饿得手软脚软,然后被劫匪一锅端。”
她都这么说了,其他人哪里还敢有什么反对意见?毕竟她说得也没错,于是几人烧起火熬了两大锅饭,个个吃得抬不起头来,没办法,这年头平民百姓很少能吃饱,大多都是囫囵填个水饱,挨饿是日常。
“呜呜……老子还是第一次吃这么好的米饭!又白又香的大米饭……”耳朵缺了一角名为缺耳谭的男人眼含热泪地说道。
“唉,我也不知道多久没吃过这样好的米饭了,现在能吃上还是托了常当家的福。”老王叔也一脸感激。
魏予安在一旁忙不迭地点头,眼睛却没离开过自己碗里的米饭。
其他人也七嘴八舌地说起常时初的慈善,说她肯把这么好的粮食给自己这个雇工吃,是个大好人,对常时初就更感激了,吃完饭便连歇也不歇了,个个跟打了鸡血似的生勐。
常时初没想到自己只是让他们吃上了寻常的大米饭,就把他们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真是意外之喜。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常时初来的路上已经解决过好几波劫匪,他们没恢复元气还是不敢再对上常时初这个活阎王,这回她带着人运粮回来,居然没有遇到任何人来劫粮,这让她疑惑之余又觉得很幸运,难道她的霉运都掉光了?
如果真的是那就太好了。
一路上很顺利,大家又吃得好睡得好,五天多的时间就回到了庆安城。
魏予安看着街上地面还隐隐带着黑的血痕,无法想象当初那场大屠杀的场景,街上地面的血迹如今还这么清楚,想必大屠杀的时候一定是血流成河……
那样危险的情况下,不知道常姐姐是怎么活下来的?
他看着前面骑着马的常时初那纤细的背影,无法想象她遭遇了什么。
常时初不知道自己的小伙计已经开始心疼自己了,她领着运粮队进入庆安城的时候,便觉得浑身都轻松了不少,庆安城如今是她的大本营,只要进入这里,那就没什么能再威胁她的了。
又大半天之后,粮食运回到了常家门口,她让老王叔他们帮忙把粮食搬进屋子里,然后就去城里新出现的酒楼叫了一桌酒席来招呼他们。
“这一路上你们辛苦了,这桌酒菜就当是我敬这段时间的尽心尽力。”常时初举起酒杯对几个雇工说道。
“常当家客气了,这是我们应该做的。”老王叔有些拘谨地说道,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的一桌菜,又被雇佣自己的老板这么客气尊重,因此不免觉得受宠若惊,慌忙也举起酒杯一口喝完了那杯酒。
“是咱们得谢谢常当家肯雇咱们干这趟活才对!”缺耳谭连忙补充,“我也敬常当家你一杯!”
此时他们已经完全忘了常时初是个才十几岁的年轻姑娘了,都把她看成了能掌事的老板,一声“当家”叫得心甘情愿。
酒菜佳肴充足,又是在主家的宅子里,不用担心安全问题,这一松懈下来,大家便喝得多了,个个都喝醉了,有手舞足蹈的,也有痛哭流涕的,还有硬是拉着常时初对她感恩戴德的……一屋子人犹如群魔乱舞。
就在常时初头疼自己要把这么多人拖回客房安置他们的时候,魏予安这时候出来了,说:“常姐姐,我帮你把他们送回房吧。”
“魏予安,你没喝醉啊?”长时初有些惊讶,没想到还有个清醒的。
“……我还小,喝酒会长不高。”魏予安有些无语地说道。
“哦,对,小孩子不能喝酒。”常时初一拍自己的额头,觉得自己也喝多了,脑袋都被酒精湖住了。
“你力气够吗?”常时初有些担心他力气太小。
魏予安有些不服气,直接把瘫倒在椅子上的老王叔拉起来,用他瘦小的肩膀撑起老王叔,说:“我力气不小。”
“好好,你力气不小。”常时初没有打击他的主动性,见他把老王叔慢慢地扶回客房,便也把瘫倒在地上的一个醉鬼拉起来,半扶半拖回客房,她的动作可比魏予安迅速多了。
魏予安看着她拖着一个大男人走得比他还快,顿时眼睛都瞪大了,一副不敢置信的模样。
不过他很快就安慰自己:常姐姐可是能骑马,能单枪匹马去商照城买粮的强人,现在只不过是力气大一些,这有什么出奇的?
于是他立马恢复了心情,把老王叔艰难地送回客房了。
都是上有老下有小的人,离家太久了会不放心,老王叔他们即使再不舍得庆安城,也不得不跟常时初和魏予安告别。
常时初给他们结算了报酬,还大方地送了他们回程路上吃的粮食,这才把他们送走了。
魏予安把人送出城门,有些惆怅,有些不舍地跟老王叔他们告别。
老王叔摸了摸他的脑袋,对他说:“小乞丐,你跟着常当家以后要机灵些,努力干活,常当家心肠好,只要你好好跟她干,她肯定不会亏待你。”
“老王叔,我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