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自己痴迷的雪花香味和兰花芬香,那种感觉,神仙都不换。
清晨在那雪花弥漫的香味中醒来,侧首凝视爱人最完美的后背,挽住曾子墨的纤腰,满是螨虫的鼻子深深埋在未婚妻的秀发中,这一刻,金锋甚至想要放弃这个世界。
重生的那一年自己只想平平淡淡过完这捡漏的一生,但后来却又因为曾家的小马仔发誓要去争这个天下而开始布局。
现在,又因为曾家的大神兽自己又想要放弃的时候,这才发现,自己已经站在了这个世界的巅峰。
想想都觉得有些可笑。
像余曙光这样的马仔,现在在自己的眼里纯属就是个不入流的垃圾。但在当年,却是让自己费尽了心思最后又不得不选择拼老命这一条不归路。
回想起这段往事,金锋至今记忆犹新。
如果时间倒流回去,自己依然会选择拼命这一招。
因为在当时,自己除了拼老命,别无他法。那时候的余曙光,就是一个终极boss的存在。
人在相应的时候会做出相应的事情,这就是人生,没有给你选择的机会。
就算到了现在,自己依然没有选择的机会。
现在的自己,也只有拼老命。
吃过早饭后,三人齐齐出门坐上直升机去了抚仙湖对面的另外一个地方。
开直升机的是梵青竹。
在这两年多的时间里,天天蹲守在直升机工厂,梵家大小姐和曾家大神兽早就从一个菜鸟白痴成为了精通直升机的大高工。
其实比梵青竹更早学会开直升机的,则是金锋旁边坐着的子墨女士。而且她的飞行时间比梵青竹还要长。
直升机在国内早已普及流行,不过当金锋的直升机降落在别墅草坪的时候,对方的人还是露出了深深的艳羡。
自己的结拜大哥彭建强自杵着拐杖上前迎接,两兄弟再次见面并没有任何的隔阂,反而多了几分想念。
像搀扶着梵老狐狸一样,金锋也搀扶着自己的大哥亦步亦趋缓缓走进客厅。
这栋别墅是金锋送给彭建的。说来也巧,这栋别墅的原主人就是当年在春之城ktv里被金锋收拾掉木家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