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越国最西部,每当夕阳落在彩霞山上,就是这里最美的时候。
彩霞山脚下的镇子叫做彩霞镇,这当然是一件很合理的事情。
苏乙坐在彩霞楼的第三层靠窗最好的位置,一边喝着当地特产的茶,吃着当地特有的小吃,一边欣赏着日落彩霞山的美景。
他本不该这么惬意悠闲的,因为他还有许多很头痛的事情要去处理。但如果你也和他一样活得够久你就会明白,“担忧”是人活在世上最不该有的情绪。
已经发生过的事情不必担忧,还未发生的事情担忧也没用。人生在世,最重要就是开心。
苏乙现在就很开心,因为他不但欣赏到了美景,品尝到了美食,还遇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人。
一个少年。
这少年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腰间挂着一把陈旧的长刀,他的鼻子很挺,从上楼到现在一直都抿着唇。
一般喜欢抿嘴唇的人,都藏着很多心事。苏乙猜这黑衣少年的心事应该是怎么杀人,因为他的眼中有很重的杀气。
这少年当然是来杀人的,这点不光苏乙看得出,靠东边那张大桌上的十多条大汉,也都看得一清二楚。
因为少年就是来杀他们的。
他们之所以看出了这点,是因为他们有人认出了这黑衣少年。
“厉飞雨!七玄门双虎之一!”认出厉飞雨的是一个胖子,他的面色瞬间变得很难看,“他怎么来了?不会是冲着咱们来的吧?”
“应该不是……他自己一个人坐在那里,要是冲着咱们来的,干嘛不直接过来?”
“咱们十几把刀,他只有一把,他敢过来吗?”有人冷笑,“他一定是怕了!咱们应该一起上,乱刀砍死他!”
“别冲动!这儿毕竟是七玄门的地盘……他也许不是冲我们来的,如果是,他应该埋伏起来,而不是堂而皇之一个人坐在那里,打又不打,走又不走,他图什么?”
这句话得到了其他人的赞同,但很快这些赞同的人就推翻了自己的想法,因为厉飞雨往这边看了一眼。
充满杀意的一眼。
虽然那一眼之后他就没再看过这些人,但没人敢忽视那一眼。
“他就是冲我们来的!”最开始那个胖子颤声道,“七玄门已经知道我们清风寨要去投靠野狼帮的消息了,厉飞雨就是来杀我们的!”
“不对,江湖上谁不知道厉飞雨是出了名的敢拼命!”另一人烦躁一摆手,“他要是真来杀我们的,岂会坐在那里还不动手?除非……”
所有人脸色都变了,他们都想到了“除非”后面是什么。
除非,他还有支援,并且支援已经快到了。
所以厉飞雨这个拼命三郎才肯安安稳稳坐在那里,而不是直接冲上来拼命。
既然有更十足对付他们的把握,厉飞雨又何必拼命?
毕竟他的命也只有一条,拼掉就没了。
“走!必须马上走!”胖子额头见汗,满脸惊恐,“不能再拖了,不然咱们都活不了!从后窗跳下去……”
“不行!”他的建议很快被几个伙伴齐声否决。
一人咬牙道:“我和耿三刚来就去后院看过了,那里有一条很窄的巷子,只要安排几个弓手守在那里,就能把咱们全堵在那里!到时候腹背受敌,咱们就更没活路,不能冒这个险!”
“那怎么办?”
“跟他拼了!”另一人面露狠色,“他只有一个人,咱们就从他这这儿突围出去!到了街上,往西二里地就是马市,咱们抢几匹好马直奔野狼帮!”
“就这么办!”
都是刀头上舔血的汉子,该拼命的时候,没人含糊。
十余人纷纷拔刀,毫不掩饰杀机地向厉飞雨走去。
“厉飞雨,别装了,你就是冲我们来的,对不对?”一人刀指厉飞雨大喝。
黑衣少年不看他们,只是冷冷拔出了自己的刀。
“今天,你们谁都走不出这栋楼。”他一字字冷冷说道。
“就凭……”
刷!
刀光闪,宛若风雷!
刚还坐在不远处的少年,此刻已一刀砍向离他最近的人。
就连苏乙都不得不承认这一刀的确很快,因为简单,所以快。
但快到了极致就不简单。
血光迸现,惨叫骤起,大战一触即发!
酒楼的小二和掌柜们显然都很有经验,早早就躲得看不见人影。如此精彩的一场打斗,现场的观众就只有苏乙一个。
黑衣少年的招式非常狠辣,他把“快、准、狠”三个字发挥到了极致,他的刀法似乎只有攻杀,没有防御,他每一刀都在拼命,甚至有两三把刀同时落在他身上他都面不改色,躲都不躲,只是为了一刀再解决一个敌人。
当然,这也是因为他的衣服底下还穿着一件铁甲。
即便如此,他也受了不轻伤势。
但这是值得的,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