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军事还是政治方面都有一定的势力,专业程度并不弱于真正的官府。
所以新建立国家的各项制度,苏咏霖想要率先和他们进行商议。
包括中央机构的调整,地方行政区划的调整。
与会的复兴会员们连连点头,没有提出反对意见。
接着,苏咏霖把尚书省总领朝政、司法机关独立设置、行尚书省为一级行政区划等等的改革措施在会议上公布,交给部下们进行商讨。
因为苏咏霖在规划新政的时候已经和田珪子、辛弃疾等诸多部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吸纳了宋金政治制度当中的优点,取缔了不足之处,所以总体上没什么人提出反对意见。
也就是在官员任免方面他们提出了一些看法。
苏咏霖决定任用很多原先金国的官员进入朝廷当中,让他们在中央和地方担任职位,而这些人当中有不少都曾和光复军作对过。
情感上有些难以接受。
对此,苏咏霖进行了劝慰。
“新朝建立之初,前朝官员的任用是不可避免的,一些掌握实权的职位也必须要分配给他们,一来他们广有势力,互相抱团,影响很大,二来他们的确有充足的行政经验。
我知道诸位都有诸多的不满,但是我希望诸位为了未来,可以稍作忍耐,埋头苦干,积累足够的经验,等到我们不再需要他们的时候,该怎么做,就怎么做。”
接着苏咏霖提出了具体的夺权、取而代之的行动方案,比如苏咏霖决定从传统士绅力量所不那么重视的司法机关入手。
他准备把六部当中的刑部摘出来,和御史台还有大理寺一起独立设置,形成完整的三司司法体系,独立于负责行政的尚书省。
不仅在中央,在地方上,他也准备进行类似的改革。
“过去,地方上,尤其在一县之内,日常邢狱都取决于县府,取决于一县之长,不需要单独设置邢狱部门和人员,只有重案大案才需要用到刑部、大理寺这一类的专业部门。
且儒家士人倡导礼制,主张用道德和教化来约束人的行为,希望以此达到法的效果,所以在过去,国家法律这一块是并不太受重视的,而我们的突破点就在这里。
我会把司法这一块摘出来,使之彻底脱离尚书省,脱离传统的行政领域,单独设置,不仅在中央,地方上我也要设置专门的司法官署,拿掉地方行政首脑的审判之权。
而传统士绅在这一块并没有占据优势,人才储备也相对不足,所以我打算在此之后设置专门的司法学府,以此为切口,在非复兴县之中引入复兴会的力量,对士绅的力量进行钳制,与之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