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不少,行动力强的人也永远不少。
伴随着明国黄河改道工程即将完工的消息在杭州传播,相当一部分军官、文官都开始行动起来。
以至于在洪武八年三月、四月间,杭州城内的商业交易市场上出现了一个短暂的繁荣期,很多优质商业资源被放出来,并且售卖转让的价格很低,打了不少折扣,让人觉得只要买下必然血赚。
不过,经过几轮战争的摧残和杭州朝廷为了生存而的残酷剥削,杭州民间几乎已经没有什么人还有钱能买这些优质的商业资源了。
有钱的都是官僚自己人,自己人都准备润,谁会在这个时候当冤大头?
于是这些原本优质的商业资源几乎没有本地人愿意买。
但是有一批人愿意买。
有明国背景的商人。
这一切当然也是有原因的。
第二次明宋战争的和平条约签订之后,整个江南国的商业市场被迫完全向明国开放,明国商人可以购买并且独立经营任何位于江南的商业店铺,江南国官方并不能予以限制。
且江南国官方不能在税收方面予以打压,必须要维持在合理的区间内,而这个区间,需要江南国政府和中都朝廷共同商定。
简而言之,明国商人在江南国做生意所需要缴纳的一系列相关税收,江南国官方都没有最终决定权,决定权实际上在明国手中。
明国为了保护本国的国家对资本力量,当然会强迫江南国设定极低的对明国资本的税收,甚至还有相当多的免税环节。
而这一切,江南国本土民营商业是不具备的。
于是在这个环节中,明国国家队控制下的商品生产成本大大降低,对江南国本地商品形成了绝对的价格优势,于是就造成了明国商品大规模倾销江南的现象。
除了盐这个杭州朝廷的财政命脉坚持不开放之外,其他各行当几乎都被明国打开了。
于是明国先进的生产体系就体现出了巨大的优越性。
大量明国工场通过科学合理的流水线模式生产出来的商品在价格上是具有相当优势的,他们生产出来的优质且廉价的布匹、农具、锅碗瓢勺等百姓非常需要的正常商品开始大规模倾销江南。
很短的时间内,质优价廉的明国商品就把一大片江南本地商人经营的产业给干翻了。
江南本土商业势力节节败退,不断被明国国家队资本力量挤兑到破产,然后被并购,进一步增强明国国家队资本对江南的经济控制。
在这个过程中,杭州朝廷脆弱且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