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明月何处(1 / 2)

趁着停下车休息,小姑娘也从马车下来,照着李玄都教给她的“绣春拳”,依葫芦画瓢,开始活动筋骨。

刚才胡良和李玄都的对话,小姑娘全都听在耳中,走拳完毕之后,来到李玄都身旁小声问道:“哥哥,我们要去那位宋大侠的家中吗?”

李玄都朝她做了个鬼脸笑道:“是啊,以宋老哥的性格为人,如果知道了我们过门而不入,怕是朋友都没得做,而且风雷派家大业大,也不怕什么青鸾卫,所以我和你胡良叔叔合计了下,还是走上一趟。毕竟江湖嘛,就是人情世故,就是礼尚往来。”

小姑娘哦了一声,眉头微微皱起,小脸上竟是流露出几分凝重。

李玄都摸了摸她的眉头,笑问道:“怎么了?”

小丫头摇了摇头,没有说话。

这时胡良插口道:“你把南山园之事告诉了她,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再加上我昨晚讲的那两个故事,小丫头八成是给吓到了。”

一向要强的小丫头轻轻抿起嘴唇,破天荒地没有反驳。

李玄都哑然失笑。

小姑娘虽然是个温婉性子,看上去生人勿进,但熟悉之后,到底还是个小孩子,昨天三人在林边过夜的时候,小丫头执意让胡良讲个故事,本以为胡良会讲一个大侠除暴安良的故事,或是讲年轻少侠和女侠之间百转千回的恋情,最不济也会讲一讲魔头是如何无法无天作恶的故事,可胡良却讲了两个让小丫头纠结了半夜的故事。

当年胡良跟随大将军秦襄西征,收复秦州,当时的秦州满目疮痍,十室九空,各州府的衙门也都毁坏殆尽,于是秦襄下令军中武官代行地方官员之职,胡良当时作为副总兵,暂代提刑按察使的指责,主掌刑名。虽然那段时间极短,但是其间发生了一件事,让胡良印象极深。

那个案子不大,涉及到的人家也不过是寻常富户,那户人家的男主人是个做买卖的生意人,因为走南闯北的缘故,时常不在家中。家中妻子正值虎狼之年,又无衣食之忧,终于是耐不住独守空房的寂寞,一枝红杏出墙来,在暗中与一位书生相好。

这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男主人在一个偶然的情况下,撞破了此事,虽说秦州不似江南那般礼教森严,动辄便是浸猪笼,而且因为长年战乱的缘故,民风颇为开放,允许孀居寡妇再嫁,但也万万容不下此等事情,所以男主人决定一纸休书将妻子送回娘家。

这妻子丢了名声,又被夫家扫地出门,就连一双儿女也不认她,本以为还有相好,可在她净身出户之后,囊中羞涩,那书生待她也不如从前,对她爱搭不理,如此种种之下,终是让这女子入了魔障。

其后发生的事情让胡良这个老江湖都大开眼界,女子抱着玉石俱焚的心思,将那书生骗到家中吃饭,将他灌醉之后,用一条绳子将他生生勒死。

然后她又趁着前夫外出未归之际,跑回到前夫家中跪求婆婆原谅,婆婆心软,便留她在家中用饭,她主动要给婆婆做饭,偷偷在饭食中下毒。

女儿被直接毒死,婆婆因为吃的比较少,在女子匆匆离开之后,又醒转过来,被仆人所救。

儿子因为去了学堂读书,下学后在外与伙伴玩耍,侥幸逃过一劫。

当婆婆派人告官,捕快将女人擒获时,女子正在四下找寻儿子,为首的捕头从她随手携带的小包袱中发现了一把榔头。

过堂时,不等动刑,女子已经坦诚招供:她打算用榔头把儿子也砸死,然后再伺机将前夫也害死,最后上吊自杀。

审案子的都尉感觉案情重大,不敢轻易定夺,便上报到了胡良那里,胡良决定亲自问询那名女子,问她:杀了情夫也就罢了,还能勉强算是情有可原,但前夫、婆婆、孩子何错之有?要让她下此毒手?

女子说:前夫错在捉了她的奸,又将她休掉,婆婆错在支持前夫休她,孩子错在她被休之后不愿再认她这个娘亲。

胡良又问她:虎毒不食子,为何这么狠心?

女子答:因为觉得了无生趣,不想再活,又怕黄泉路上寂寞,便想让孩子下去陪陪自己。

最后胡良认定,此女子已经非人是魔,不应用人间律法审判,以妖孽鬼魅视之,用桃木为柴,起火焚之。

还有一个故事,则是胡良在凉州所见听闻。

比之秦州,当时的凉州几乎如人间地狱一般,因为战乱之故,流民遍地,草根树皮都被吃尽,乃以人为食,官吏弗能禁止,妇女幼孩鬻于市,谓之菜人,屠者买去,如买猪羊。

当时胡良手下有一副将因为初到凉州,不知其中缘故,去一酒肆吃饭,店家说:“肉吃完了,请军爷稍等片刻。”然后就见店家抓着两名女子往厨房走去,副将急忙往厨房而去,见一名女子已经被用斧子斩断右臂,蜷缩于地上,另一名女子战战栗栗,面无人色,见到副将之后,两名哀呼不止,断臂女子只求速死,另一名女子则求救命,那名副将动了恻隐之心,花了二两银子将两名女子赎买出来,其中的断臂女子用尖刀自杀身亡,另一名女子则被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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