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缅边境小镇。
一家普通的农家大院,由青砖砌成,外面都没有粉刷,可见主人并不富裕,但在这小镇上,也不算特别穷。
主人姓庞,叫庞龙,与国内曾经某位人气歌手同名。
但这个庞龙不会唱歌,只会治病,还是那种没有行医资格的,算是赤脚医生。
他在小镇上也并没有什么名气。
庞龙十年前从国内来到这个小镇,隐居在这里,平时也不见他做什么工作,但吃穿住行,却也无忧。
他没有老婆亲人,就自己一人住在这里。
四十多岁的庞龙,平时见人都很和善,偶尔也会应急给人治病,却很少收钱,就算收,也只是象征性的收取一点成本费。
毕竟,这个小镇上住的居民都没什么钱。
小镇虽小,却是藏龙卧虎。
因为地处边镜,这里属于缅甸管理,所以很多在缅甸或是国内犯了事的人,最终都愿意来这里渡过余生。
庞龙就是其中之一。
当了十几年的兵,退伍之后依然血性不减,因为强拆,和某富商干了一架,最终的结果就是,那富商死了,他的家人也在那场风波中死了。
无奈之下,他才来到这里。
十多年过去了,那些尘封的记忆,终是不怎么出现在他的记忆中,但他的未来,却并不光明。
国内在通缉他,他自然是不能回去。
但对生活,却慢慢失去了信心,也不会有什么追求。
偶尔,庞龙会出去一趟,多则两月,少则一周就回来。
而他每一次出门,必定会有人死去。
是的,他还是一名杀手。
庞龙提着一只塑料袋,从大街上回来,推开自己的院门,那条大狼狗就趴在门口,朝他摇尾巴。
从袋子里捡了一块肉扔给大狼狗,庞龙摸了摸狼狗的背,一脸的溺爱。
没有亲人,也不想再有亲人,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便是这只狼狗,跟了他很多年了,平时为他看家护院,很忠诚。
走到某间房门前,他三轻一重的敲门。
过了半晌,门从里面打开一条缝,接着,有人打开了房门。
闪身进门,门砰的一声关上。
屋子里亮着灯,几个青年男子都或坐或站,地上搭了地铺,唯一的一张床上,躺着一位身上绑着绷带的男子。
“庞大哥,你回来了。”
床上躺着的男子正是胡莱。
他的一只左手被截肢了,脸色苍白,没有一丝血色,他的身体格外的虚弱,说话都显得中气不足了。
几百号兄弟,现在还留在他身边的,也不过五人。
庞龙不算,这是他多年的战友,也是他的班长,当年他救过宠龙的命,现在轮到庞龙救他了。
而庞龙之所以来这里,也是因为胡莱的指点,多年来,对他多有照应。
种因即有果,现在,轮到庞龙报到他了。
“去,把这药煎了。”
庞龙把药交给一位兄弟。
那人接了药,进了里面房间,打开门,一股中药的味道很浓郁的飘来。
大家精神都有些萎靡不振。
附近一带,原本是胡莱的天下,现在,他们却成了丧家之犬。
外面有很多人都在找他们。
两百多号兄弟,至少有四十多人死于一场枪战,还有五十多人受了不同程度的刀伤。
胡莱最终让大家分头离开,而他自己,却没能走掉。
他也没有想过离开。
几个玉矿还在金龙帮的手里,他一口气没有下咽,便不能走。
这是他对唐小宝的承诺。
就算是死,也要站好最后一班岗。
可是,他的左手没有了。
现在伤得很重,而且多年以前的旧疾复发,现在能拖着不死,已经算是奇迹。
但他知道,自己就要死了。
庞龙坐在床头,帮胡莱换药,一边安慰说:“兄弟,没事,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我这条命是你救的,就算是为你丢了性命,我也无怨无悔,今生今世,能有你这样的兄弟,我也知足了。”
“千万别这么说,我已经拖累你这么久了,你还是带兄弟们趁今晚走吧,把我留在这里,反正我也活不成了,他们要的人是我,只要找到我,他们自然就心安了,实在不行,你们就把我送到金龙帮,说不定还能领几个赏钱,他们不是出一百万买我的人吗,拿了赏钱,你们分了,以后就各奔东西吧,你们放心,属于你们的那份钱,我已经早有安排,文华会一一打到你们的账户的。”
胡莱努力的挤出一份笑容,说道。
“胡哥,你把我当什么人了?”
“就是,我们是那种不忠不义的人吗?”
“如果要走,我也不会留到现在了。”
“咱们死活都一起,没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