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已深,秦慕白告辞离去。
李道宗声称酒醉未醒,说了什么都让秦慕白不要介怀,并让自己的女儿李雪雁代为送客。
管家在前掌灯引路,两名丫环在跟在身后不远,李雪雁离秦慕白身左半步跟随。
她的脸红红的,也不知是害羞,还是兴奋。
二人一路从厅堂走出直到大门口,都未作言语。临出门时秦慕白停住脚,转身拱了下手:“郡主请留步,在下自行乘车回去,告辞了。”
李雪雁扑闪着眼睛点头,似有许多话语要说,抿下一下嘴,只道:“将军还会再来吗?”
秦慕白微然一笑:“若得空闲,定会再来叨扰王爷。”
“只是来看我父王吗?”
“……”秦慕白怔了一怔,便笑道,“与郡主煮茶论道,也颇为愉悦。”
李雪雁婉尔一笑,说道:“将军好见地,又有气魄,是个真性情的好男儿。家父今日喝多了一些,但凡他说了什么你都不必放在心上。”
秦慕白笑了一笑道:“王爷素有经天纬地之才,一向深藏不露。今日洒后略吐机锋,便让在下有醍醐灌顶之感。郡主不必多虑,休说王爷只是提醒在下半句,就算指着秦某的鼻子大骂一通,秦某也只会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秦某对王爷,打从心眼里敬佩,亦师亦友,如兄如父。”
“是吗?”李雪雁舒坦的笑了一声,“父王也曾多次提及你,说,他看到你,就如同看到他年轻时的样子,因此与你特别投缘。他还说,你比他更有才华,今后,定能创下极高的功业。我可是从来没见我父王如此高赞一人呢!”
“便是王爷谬赞了。”秦慕白呵呵的笑,“天寒夜冻,郡主请回。秦某,告辞了!”
“好走,不送。”
马车的车轮辗着深夜的长安古道,骨骨作响,秦慕白乘车而去。
李雪雁束手而立站在门口,遥望那马车消夜在夜色之中,犹然矗立,眼中似有一团细微的火苗在跳跃,时而冥思,时而灵动。
“郡主,夜已深,回去歇息吧?”身后的侍婢道。
“噢……别吵。”李雪雁随口应了一声,不为所动。
这时她身后响起几声熟悉的脚步声,沉稳,踏实,她回头一看,顿时笑颜如花:“父王,你还没有歇息吗?”
李道宗剪手而笑,饶有深意的看着李雪雁,说道:“雁儿,人家都走了这么久了,你为何还站在此处?”
李雪雁的脸顿时红了,吱唔道:“并非如此。女儿只是……”
“罢了,不必多说。”李道宗呵呵的笑,伸手拍了拍李雪雁的肩膀将她半揽入怀,与她一同朝屋里走,说道,“如何?”
“闻名不如见面。他确有独特之处。”
“喜欢上了?”
“爹——”李雪雁几乎跳了起来,“哪有你这般打趣自己女儿的,这才见一面,没影的事情都让你说了来。”
“哈哈!”李道宗哈哈的笑,“那你敢说你不喜欢?我若将这三字说出来,为父戒酒半年!”
“不说!你让我说,我偏不说!”
“哈哈!”李道宗笑得越发爽朗,“女儿,这一点也不奇怪。像他那样的男子,没有女人会不喜欢。长相家世人品才学这些俗套的东西况且不说,他独一无二的特质,别说是女人,就算是男人,也会分外对他刮目相看。要么嫉妒,要么敬仰。总之,他不是那种轻易被人忽视与遗忘的人。”
“父王这话倒是说到点子上了。”李雪雁点点头,笑嘻嘻的道,“虽然只是第一次见到他,但我听到关于他的传闻都要耳朵起茧子了。传闻他事迹的人,要么恨要么爱,要么嫉妒要么敬佩。总之,他是一个独特的人。若在一个大屋子里坐上百的人,只要他在其中,定能让人一眼就认中他。有些人,出类拔萃也好哗众取宠也罢,总之,在哪里都能鹤立鸡群引人注目。”
“每个男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倾城妖孽;每个女人心中,都有一个大大的英雄。”李道宗仰头望月,也不知是说给自己的女儿听,还是自言自语,他道,“只不过,现实当中往往是痴汉偏骑骏马走,巧女常伴拙夫眠。所谓的英雄美女、才子佳人,却很难配对。”
李雪雁脸一红,咬了咬嘴唇问道:“为什么?”
李道宗不由得一笑:“为父也想知道,为什么。”
“爹——”李雪雁不乐意了。
“哈哈!”李道宗放声大笑,中气十足的笑声都惊起了树巢里的飞鸟,“这么说,我的宝贝雁儿当真是喜欢上那臭小子了?”
“才没有呢,我只是……对他有些好奇罢了。”李雪雁避开李道宗咄咄的目光,嗫嚅道。
李道宗点头呵呵的笑,拍了拍她的肩膀,说道:“为父倒是十分乐意听到你承认。你不是常说你有侍嫁英雄之志?非英雄男儿配不上你?为父就奇怪了,难道我若大一个中原,就没有英雄,你非要嫁给那弃宗弄赞?他是了不起,年纪轻轻就一统吐蕃叱咤高原,与大唐分庭抗礼。可他毕竟是我大唐的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