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两个傻子(许仙生日快乐,旅途愉快)(1 / 2)

岳启发,一个在落英市普通市民无人知晓,但在高层中却人人都知道的一个人物。

居住在落英市一个普通的小区中,一百二十平米的房子。

只有客厅很好。

下面是起码六七厘米厚的实木地板,表面已经被踩的变色。

进门是两个很大的盆栽,应该是热带的厚叶植物,郁郁葱葱佳气浮。

再往里,是一个精品印花的地毯,上面放着一个长条桌,四角镂空雕刻,上面卷云雕纹。

之上,放着文房四宝,一排毛笔悬挂在笔架上,一张宣纸被镇纸压着。

乞儿走上前看了一眼,上书‘虎卧云端龙卷风,日月忽转从头过。’

下两句只有一个点,仿佛写到这里,不知道该怎么继续,笔尖不经意的在宣纸上漏了一滴墨,想要擦拭却抹花了一片。

桌子的后面,是一个镂空的柜子。

上面放着一些古玩还有一些线装书。

再靠旁边,是一排深灰色的皮沙发,上面盖上白色的遮尘布。

总体来说,这里显得‘旧’,却是一尘不染。

乞儿身处玄门,其实更多的都是接触这样的风格,只是他却不喜欢,他还是欣赏自己的那个玻璃罩的篝火。

沙发前面是一个矮桌,上面放着水杯和茶壶。

乞儿将砚台放在上面,静静的等着岳启发来拿。

岳启发这个人,看起来很普通,普通的相貌普通的气质,甚至连身高都是一米七出头,身材也是微胖,配上那身老气横秋的马甲衬衫,仿佛就是普通的代名词。

只是,乞儿发现在他的眉宇之间,竟然透着一些霸气。

时不时流露出来,好似指点江山。

但再一瞧,却又是普通的老头。

岳启发先是冲着乞儿点了点头,然后从马甲的小口袋中拿出一个眼镜盒,掏出一个老花镜,戴上之后微微将那砚台举起,眯着眼睛仔细的看着。

看着……每一毫米。

突然,他眼睛一亮,赶忙走到桌子旁边。

小心的将砚台摆在桌子上,用一个奇怪的勺子从一个圆形的钵里面舀出一点清水,就要往砚台里面倒。

却被王慈佛一下拦住。

岳启发一愣,随后呵呵一笑,转头对乞儿说道:“这位小兄弟,你不会介意吧?”

乞儿也是笑了笑,说道:“这东西本就是这个作用,只是我不会写几个字,倒是没用过罢了,反倒是污了它。”

岳启发听完便是爽朗一笑,直接倒入一些水。

然后郑重其事的从长条桌的下面拿出一个木盒子。

木盒打开,里面放着四块长条的‘老墨’,其上都有金字雕龙。

是真的金沙书画,也是真的曾经帝王之物。

岳启发小心的伸手拿起一块,放在眼下找好了角度,然后轻轻用一个‘边’贴在砚台之上,轻轻推出,速度极为缓慢,再拉回。

此过程墨块的角度一点都没改变。

来回几下,一股桂花香气突然飘了出来。

竟是上好的桂花熏的老墨。

大约五六分钟,岳启发将模块抬起,轻轻放在一块白色绢布上,让它吸干上面的墨水,随后放在桌子一角,蘸水的一面微微高气。

是在‘晾干’。

他在笔架上选了半天,才选了一根‘金竹狼毫’。

乞儿眼睛一抖,忍不住摇头苦笑起来。

这人不是爱好,简直是痴迷。

金竹,便是灰金竹,本不算昂贵,但却是‘竹中非直’,想找出一个适合做笔杆的竹段相当不易,所以便相当的昂贵。

而狼毫,光听其名,想来应该是选用‘狼’的毛发制作而成。

但实际上近代或者现代的狼毫,用的却是黄鼠狼的毛。

而真正要用到狼毛,便只能取项背毫毛制成,对现代来说,更见珍贵。

岳启发轻轻在砚台上沾了一下,提起笔来,却迟迟没有落手,最终叹了口气,只下了‘江河’二字。

随后轻轻一笑,转头对乞儿说道:“小兄弟此物……却是真的欧阳亲做。”

他女儿却是一愣,直接问道:“爸,不对啊,这个砚台跟那些存世的,根本就不同啊。”

岳启发笑道:“不同,就对了。”

“不同反而对?”

岳启发说道:“没错,正因为与之前不同,才是真品。”

他仔细将那砚台清洗出来,又用绢布擦干,才恋恋不舍的放在乞儿面前,说道:“当初有一个传闻,明朝欧阳五十四岁,便不再制砚,独居山林,遇到前去求砚的,便扫把打出,渐渐的也没有人去找,世人都说他厌世嫉俗,大师不在。

但却有另外一个说法,说他制了一辈子的砚台,临老了,突然发现自己错了,从头到尾彻彻底底的错了,他所遵循的理论都不对了,到了极限了,再也不能将砚台的制作更进一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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