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被谈墨编成了一个斜麻花辫垂在肩上。
手上还拿着一直看上去像是一只鸟的公仔。
粉色的小裙子,也不知是不是谈墨后来另换的。
他着实忘了当初买来的时候,那娃娃穿的是什么样子的衣服了。
“记得,我记得。”魏至谦赶紧说,“是个金发娃娃。”
谈墨心说,魏至谦能说到这儿也算是不容易了。
不能强求他会记得一个小女孩儿才喜欢的娃娃。
不过,提起这个,魏至谦的心便软的不行,“我也没想到,那娃娃你竟能留那么长时间。”
小孩子很容易丢三落四,且玩起来也没个轻重。
玩具坏的频率高,丢失的频率也高。
可谈墨却将那娃娃保护的特别好。
十二年过去,依然好好地坐在她的床头柜上。
“到时候我把那个娃娃也带过来。”谈墨说道。
“你怎么把那娃娃保护的那么好啊。”魏至谦不禁感叹。
“因为那是你送我的啊,而且还是你送我的第一个娃娃,我当然要好好珍惜了。”谈墨说道,“宿舍乱糟糟的,放在宿舍里,我怕不小心就会掉到地上弄脏了,所以才没有带去学校,就放在家里了。但是在上大学之前,我每天晚上都是要搂着它睡觉的呢。”
“上了大学,因为没带来宿舍,我有好久晚上都很难入睡,也是过了很长时间,才慢慢地习惯了不抱着娃娃睡觉的。”谈墨解释,“不过还是习惯把她放在离我近的地方。等着我把娃娃带过来,也摆在卧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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