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证人?正经人?(1 / 2)

小说:从律师开始 作者:九灸玖

“虽然我的儿子抽烟喝酒打架,犯过无数的错误,但他是我的孩子,在座的父母每个人都有孩子,谁家的男孩子不调皮捣蛋?不惹祸?

他也只是一个孩子,到现在也刚刚才不到20岁,孩子能有什么坏心眼?

我只是一个父亲,作为一个父亲,没有人看到自己孩子就这么不明不白的死亡了,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是所有父亲都不能接受,也无法接受的事情。

很多人都说我的孩子有错,是我教育有问题,没错,都是我的问题。

过去的十几年里面,我每天都忙着工作,做议员的时候几天不回家,只知道工作,工作,工作,怎么提高gdp,怎么样保证普通人民的权益。

却忘记了自己还有个小家,忘记了自己还有孩子要培养,要重视,忘记了孩子的教育。

我不是一个好父亲,绝对不是,我只知道工作,只知道想着让这个社会变好,却忽视我的孩子,结果弄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可是我的孩子千错万错,都可以让法律制裁他,现在是法制社会,每个人都会因为犯法而受到制裁。

而不是动用私刑,而不是杀人,这样只会破坏这个社会的平衡,让这个社会朝更加混乱的方向发展。

我们制定的法律,就是为了消除私刑这个东西。

我也不知道我该说什么……我的孩子已经死了,不管再怎样都回不去了。

检察厅会找到证据,法院会裁决的,我相信法律会带给我们正义,就是这样。”

电视节目上面,黑藤櫂斗上演了一幕铁汉落泪的戏码,哭的好像是个无助的孩子一样,旁边的主持人赶紧安慰了起来。

而台下也不知道是演员还是观众的人都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不只是电视节目,网络上面的舆论也是杀得铺天盖地的,各种各样的大v都下台支持一方,双方各执一词的。

甚至有一些大v多离谱的话都敢说,反正不管是骂还是夸,反正流量到了,一切都好说。

流量老爷到了,钱也就到了。

当然,大家争论的无非就是在争执宋义杀人是否有正当性,是否是正当防卫?

有人说不管怎么样杀人肯定是不对的,不管什么理由,杀人就是犯法,该坐牢就是要坐牢。

有脾气暴躁的老哥说,要是我女儿被人家玷污了,我直接杀他全家,绝对不止他一个。法律如果不能代表公平的话,还要法律干什么?

有的人说前面的行为可以说正当防卫,可是把对方埋死了,确实是过失致人死亡,应该按照这个方面来判刑。

网上各种各样的意见争吵不断的,而媒体也在推波助澜,毕竟这个话题的流量让很大一部分人都吃撑了。

而黑藤櫂斗还在竞选东京都知事当中,据说今天还有对方的一个大型集会活动,黑藤櫂斗和妻子还会出席,和选民见面。

现在黑藤櫂斗打的就是一个孩子死亡,受到伤痛的父亲的人设。

这样想一想的话,好像睡王当初就是这种人设。

我的儿子吸母喝酒睡嫂子,非法体检成为军人,石锤通乌害国家,但他是个好孩子,我更是个好父亲。

就这样,就这样还想让人念你的好?

就一句话,恶心。

恶心。

恶心呐,恶心。

呸,太恶心了!

常磐庄吾都搞不懂,为什么居然会有人吃这一套,还能给对方投票。

难道是因为竞选的另一方更烂不成?

常磐庄吾正在胡思乱想的时候,黛真知子抱着一堆资料走了进来:“律师,检察厅已经正式进行起诉了。”

“是吗?罪名是什么?”

“故意杀人未遂及过失致人死亡。”

常磐庄吾眼睛微眯的想了一下:“这样吗?同时提出了这两个罪名吗?”

故意杀人未遂指的是宋义当初用棍子击打黑藤淳平,但是根据检察厅的判断,对方当时并没有死,但是主观上面宋义有杀人的动机,所以是故意杀人未遂。

而故失致人死亡可能就是因为检查出黑藤淳平是因为窒息死亡的,所以经过判断可能是被埋起来导致的窒息。

常磐庄吾抬头看了一眼,旁边的黛:“检察厅公布其他证据了吗?”

如果只是自己所知的现有的证据的话,前半段的故意杀人未遂,可以简单的用正当防卫来解释,当然要和对方扯一顿皮。

后半段的窒息死亡,如果对方无法证实死者是被埋死的话,自己同样可以解释成第一次击打造成的吞舌。

有其他的可能性,检察方必须要证实对方是被埋死的,如果没有证据的话,就根本无法定罪。

那就要看对方能不能拿出证据,来进行证明了。

黛真知子点了点头,表示检察厅确实好像是找到了新的证据:“有一个证据,检察厅找到了一个目击证人,不对,用目击好像不是特别的准确。

应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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