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七十三节 真正目的(1 / 3)

“令郡国皆立鲁班,秩以六百石,率民以作诸般器械,掌教化、提点百工事!”

许多尚书郎看着这个命令,他们知道,天变了。

在从前,汉室只承认种田高手,也就是所谓的力田,可以不受訾算限制,不通过举荐或者考举,就拥有做官的权力。

除此之外,其他所有人,想要踏入仕途,唯有读书。

或通过自己的真本事,走过考举的独木桥。

或通过名望、人脉和关系,得到两千石或者列侯的举荐。

除此之外,并不存在第四条的正常做官的道路。

但天子的这道命令,却打破了这个界限。

从此,木匠、铁匠和其他技术类的工匠,都获得了做官的可能。

说不定,未来还将从这些百工匠人之中,出现几个两千石的巨头,乃至于出任九卿,踏上三公之位!

“士大夫们恐怕都要抗议了……”有人在心里想着。

当今天子虽然威望远迈父祖,对于士大夫和贵族,都拥有绝对的统治力。

但是,现在是什么时候?

石渠阁之会,天下名宿共会长安的时候。

除了墨家和法家之外,儒家和黄老派,恐怕都不待见这个政策。

甚至恐怕就是法家也会心里面犯嘀咕:“我们寒窗苦读数十年,不及一粗鄙之匠人?”

是可忍孰不可忍!

石渠阁之上,这个命令恐怕会引起轩然大波!

不过,这是天子的命令。

尚书们,即使不理解,也必须制诏。

当然,汉室现行的体制下,类似任命一位学者为博士,同时将某部书籍定为国家经传。

这是天子一个人就可以决定,不需要跟人商讨。

毕竟,博士官们隶属太常,而太常其实管的是皇室自己的家事。

博士们一直就是皇帝的家臣。

然而,命令郡国增设一个机构,同时给与编制。

这属于国事。

国家大事,历来必须经过廷议,至少得到丞相认可,同意附署,御史大夫用印,方才具备法律效应。

不然的话……

丞相或者御史大夫,把皇帝的命令拍回宫廷的事情,又不是没有发生过。

故安文候、北平文候,都曾经在任上不止一次将太宗和先帝的诏书踢回未央宫!

当今丞相长平侯周亚夫的脾气,可是跟故安文候、北平文候不相上下的啊!

所以尚书们都是怀着忐忑的心理,完成了这诏书的拟定工作。

神仙打架,他们这些被夹在中间的小虾米,其实感觉是很糟糕的。

自然当这个诏书送到了御史大夫衙门的实际控制者,现任御史中丞繁候张寄面前时,这位御史中丞眉毛一扬,说道:“此乱命,臣不敢奉诏!”

说着就将尚书送来的诏书,原样给退回去。

中国的士大夫和贵族,从来不是皇权的附属物和奴才。

他们是有自己意志和自己的行动力的利益集团。

自古以来,朝堂之上,也从来不是某一个人的一言堂。

哪怕是皇帝,强势的君王,想搞一言堂,也得先掂量掂量自己的分量。

《尚书》有云:****受洪惟作威。

孟子更是开明宗义,直指****等于民贼这个真理!

虽然,中国虽然历代都是大一统,但从来都不是皇帝个人的一言堂。

君权、相权、臣权以及地方山头,相互牵制。

所谓垂拱而治圣天子,在某种意义上,其实你可以理解为皇帝只要做好仲裁者的工作,就足以成为圣王。

不过呢,在中国这样的复杂环境中。

没有任何事情是一定的,不变的。

皇权可能衰弱,相权也可以被架空,至于臣权,也可以被无视,地方山头,很多时候更是被以上三者,拿来当鞋垫。

需要的时候,就拿起来用用,不需要的时候就丢到一边。

但无论如何,哪怕是秦始皇,也需要在表面上做出虚心纳谏,礼贤下士的模样。

哪怕是王莽,篡汉之前,也要对外界展示自己绝对忠于汉室天下的决心。

所以,御史中丞封驳诏书,其实是完全合法合理的。

因为这是皇权给与他的职责,也是制度给与他的权力御史中丞,御史大夫亚长也,贰大夫,以领其属,掌诸御史,佐天子,专掌纠核。

依照制度,所有的皇帝命令,涉及到国政部分的,需要先下中丞,中丞白大夫(御史大夫),大夫白丞相。

在这个过程之中,任何一个环节上的人觉得这个命令不符合社会公序良俗,有违祖宗制度,可以随时将之打回去,名义上自然是尚书郎或者拟诏的官员出现了错误。

譬如引用错了典籍啊,写错了一个字,甚至墨迹多了一点或者少了一点。

总之,打的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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