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4章 团灭(1 / 3)

洮州军赢了,当张派出了自己的四都牙兵后,战斗已经毫无悬念。

彪悍的吐谷浑鲜卑游牧战士,和大唐府兵的碰撞,最终大唐府兵赢的干脆漂亮。

大唐的府兵如何练就的?有人说是因为隋末以来战事频繁,有人说是府兵们战斗的奖赏很高,也有人说当府兵能分田还能免赋税,以及当府兵是获出身的最简单的路途。此外,还有府兵本身都是地主子弟等,家庭条件较好,身体强壮等等。

但张超却认为,大唐府兵能够如此精锐,不输游牧骑兵,那上面种种都有,但最重要的一点是府兵的军纪。

若没有看到府兵们的军纪条例,一般人可能以为大唐府兵只是群民兵,闲时为农战时为兵,素质不怎么样。

但事实却完全不同,一本府兵军法,满篇都是杀字。有一半的内容,都是处死的罪名。

比如对于泻露军情的,处死。背弃军队逃跑的,处死。延误规定时间而迟到的,处死。

队伍行列不整齐,兵器铠甲不擦亮的,处死。私通敌军,处死。行军时抢掠地方的,处死。带妇女入营的处死。

不战而降的,不但要处死还要抄没他的家财。

甚至列好阵后,有人私自跨出队列随便前进、后退,或者在进攻时冲出队列率先进攻冲在前面,扰乱队列完整性的,都可以被处死。

换句话说,你冲的太猛,也要被处死。

其它的还有比如军中赌博,涉及一文钱就能处死。借贷利息超过十文钱,就算高利贷要处死。

还有临阵时,弓弦已经上了还左右张望的也要被处死。

队列站错的,处死。

丢失军旗,处死。

战斗中丧失主将,所有随从一律处死。

......

为此军中还有专门的军法官,每队都有一名军法官兼书记官。

军法中那些处死的条例,估计得有好几百条。

比起古军法的七杀五十四斩,多的多。

一个府兵,当他被点选府兵之后,第一件事情不是马上学习战阵接受训练,而是首先学习这些军法条例,每个人都会背熟,然后牢记一辈子。

在这些看似十分严厉苛刻的军法下,造就出一支相当军纪严明,战力高昂的部队。

不过严格的军令之下,对将士们的赏赐也很高。

军中禁私藏战利品,凡军用物资缴获一律都得归公,但如果捡到了非军用的物资,虽然也要上缴,但却能得到两成做为赏赐。

此外,战斗的所有缴获,除了军械外,其余的统一登记造册之后,是要全部分赏给作战的将士们的。

另外,作战论功,也都会有赏赐。

最让府兵们在意的,是立功后不但能得到钱粮赏赐,还能得赐勋、爵,甚至能得到官职。得到勋爵,有勋田永业田。甚至有机会直接升官,入仕。跨过那一道最艰难的门坎,从此成为士一族。

唐军的装备也很精锐。

唐军的装备分两种,一种是朝廷提供,一种是府兵自备。但不论是哪一种,都是由朝廷专门制造,不允许私造的。只不过朝廷提供的甲、弩、矛、槊、具装,战后要存放到军府的武库之中。

而府兵自备的横刀、弓、长枪是可以自己保管。陌刀手们的陌刀,也算是府兵自备装备。府兵们出钱,到朝廷指定的部门购买标准武器。

因此虽说大唐府兵很多装备都是自备,但并不是自己找人打造,也不会武器五花八门,各不相同。

而是规格都是统一标准的朝廷制造。

有不用交税赋的田,有充足而又精良的器械,再加上足够的训练,以及唐初的频繁战事,还有唐军那严格的军法,终于造就了这支唐军。

百姓都想当府兵,府兵待遇好,有机会出人投地。

不像宋代禁军厢军,只能拿点死军饷,还有可能会被克扣。更不像明朝,卫所兵都成了军官们的佃农奴仆,饭都吃不饭,装备都没有,拿什么打仗?

唐朝的府兵还有一个特点,是终身制,而不是世袭制。点选中了府兵,那就得当到老,六十岁退役。死后所授田收回,不会父死子继。

而是三年一点选,选的都是家庭条件好,同时身体健壮、年青的良民子弟。

这次洮州的许多新点选的府兵,如灞上来的那群工坊学徒,他们只是属于特例,因为上次形势紧急,才募集他们为兵。本事战事结束,就要恢复原来身份。

但因陇右边关空虚,特选他们为府兵,屯驻洮州,屯田戍卫。可以说,他们算是运气较好的,好多正常情况下,根本没资格选入府兵的。

不过在洮州诸卫府,这些募兵转成的府兵,得从辅兵当起,战斗时只能是驻队。他们得苦练本事,达到标准之后,才能成为一名真正的战兵。

不过现在,江心市的战斗结束。

这群辅兵们却正忙碌着,他们要担负起打扫战场的职责。

战兵们则完成了任务,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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