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3章 大地主(1 / 2)

武德六年,623年。

扳着手指算来,李超来了整整三年了。

今年李超二十五岁,在现代生活了二十二年,然后在大唐生活了三年。二十五岁,也不是完全正确的方法,毕竟他出生于1994年,而现在是公元623年,真要算,他实际年龄应当是负1371岁了。

负1371岁,很有趣的一个说法,想到此,李超就不由的摇头而笑。

不管是二十五岁,还是负一千多岁,李超如今在大唐的富豪排行榜上,都有一席之位。论钱财,李超估计上个前十是没问题的。

他现在每天什么都不做,在家躺着数钱,都会数的手抽筋,根本数不过来。论田地,李超在岭南有甘蔗园、在陇右有牧场,在朔方有庄田,在关中、在河北、在河南、山南、河西、河东淮南、江南等诸道,李家拥有大量的田产,具体的数字,早就有过千顷了,有了十几万亩田地。

不过虽然千顷田地,但田地并没有给李超赚多少钱。在田产上,李超其实是花的比赚的多。田产购入一次性花费不少,可每年的收益却不多,尤其是如李超这样不肯黑心的地主,赚的就更少了。

还得自己花钱买牛租给佃户,自己花钱给地打井修渠,得自己打制农具水车风车等租给佃户,真算下来,这三年来田产的收益,还不到他购置经营田产上花费的九牛一毛。

田产不赚钱,但这是优质的不动产,有资产保值的保障。

李超真正赚钱的,却是那些工商产业,岭南的蔗糖加工厂,海上的商船队。还有陇右的牧场、朔方的盐场、河套、秦岭的矿山,加上商队、商行、各种手工作坊,通过这些,李超日进斗金,如果拥有一棵棵的摇钱树,一个个聚宝盆,变的非常富有。

靠着多出一千多年的见识,李超在唐朝过的很好。

李超要钱有钱要地位有地位,但他觉得先贤们有句话说的很对,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既然老天让他来到了这里,又有了如今的权势地位,那他总不能整天躺在家里混吃等死吧。

人总该有点追求的。

吃饱穿暖,有屋有房还有妻有妾有儿有女了,那总还得体现出自己的价值来。

记得后世有位马财神说过一句话,当我年赚十万百万的时候,我很快乐。因为那些钱就是我的,能够大大的改善我的生活,满足我的梦想,我过的很开心。但当我年赚一亿十亿的时候,我没有以前快乐了。

因为那些十亿百亿,他并不是真正属于我的,那不过是大家把钱放在我手里帮他们保管而已,我得帮大家保管好这些钱。

这番话,李超以前不太理解,如今理解了。

先贤早在很早以前就诠释过这话。

人有多大的能力,就有多大的责任。如果只是个小人物,那管好自己就够了,能力强点,那么照顾好自己的家人朋友。当你有了更大的能力时,你就还有更大的社会责任。

钱再多,对李超来说也只是一个数字了,他一顿也吃不下一斗,更别说千石万石粮。到了晚上,他也只能睡一张床,不可能睡广厦万间。

他不可能如那些地主老财一样,赚了钱就立即拿去买田置地修宅放贷,然后收租收息,再买田放贷,家里有钱,就埋地下藏猪圈。

那样的生活并没有什么意义,那只是沦为了钱的奴隶,而不是主人。

所以李超虽然也会买地,但他不会去恶意兼并,巧取豪夺,他的土地更多的是比如关中的洗澡沟这样原本的荒沟开发出来,把原来陇右河套那些边疆荒地开垦出来。他有钱也出借,但却不是高利贷,而是当铺、钱庄,这样对百姓更有帮助的方式。

李超更喜欢互惠互利,给予别人需要的帮助同时,也收获一些实利,而不是去欺诈、强夺、压榨。

李超的行事风格,与许多地主豪强们格格不入。

甚至是显得有些怪异了。

其它的地主豪强们其实挺喜欢大灾年的,大灾年虽会造成粮食歉收,但地主们永远不用担心没饭吃。他们的粮仓无论什么时候总是满的,他们有足够的抗灾能力。

而普通的百姓,就没有这个能力了。

一遇大灾,便往往就会破产。

自耕农可能要卖地,贫民为了活下去,甚至得卖儿卖女卖自己。

大灾年,就是地主豪强们收割的好时节,他们趁着灾年高价卖粮、借贷,然后低价买进田地,甚至把那些失地而又欠债无法还的破产百姓,收为自己的奴仆佃户。

一场大灾下来,他们放的债增多了,他们名下的田地增多了,他们庄园里的奴仆佃户也多了。

地主豪强们家里那么多的田地,那么多的奴仆佃户,大多就是这样来的。

每次大灾,地主豪强们的实力反而增强几分,天灾损失的那点,早就补回来了。哪有如李超这样的,天灾之年,低息借粮给佃户,甚至遇天灾之时,当铺、钱庄里的借贷还能延期和减免利息,这不是傻吗?

那么费尽的去救济灾民,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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