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很好吃。”
程怀恕也坐下来,跟她一同吃早餐。
不知怎么,看着小姑娘的腮帮子被面条塞的鼓鼓的,他就想起来了啃食的松鼠。
他这样,挺像在投喂一只毛茸茸的小动物。
小朋友就是小朋友啊……
他这“厨房煮夫”跟带孩子的节奏快差不多了。
两人一同下楼时,正好碰到准备上楼敲门的孟亚松。
孟亚松也没想到两人一起下来的,连忙啧啧几声。
那模样,都快和上学时候抓早恋的教导主任差不多了。
孟亚松不禁揶揄道:“程少校进度够快啊……”
程怀恕一阵无语,警醒他说道:“想什么呢,别当着我们家小姑娘这样儿。”
还挺护妻。
孟亚松无语凝噎,暗搓搓谴责了一句这种“重色轻友”的行为。
孟亚松戴着皮手套,他差点儿忘了来时的目的,见缝插针地问道:“程队,去不去打球?”
原本,程怀恕是要送棠宁回家的。
程怀恕轻笑了声,征求着小姑娘的意见:“想看吗?”
棠宁答得毫不犹豫:“想。
”
高中的时候,张龄月就老撺掇她去篮球场看男生打球,那时候的少年无所顾忌,都想在自己喜欢的女孩儿面前表现出最好的一面。
所以就一直流传着,谁要进球了,第一眼朝谁望过去,就是对谁有意思……
棠宁去看过一次,后来发觉其他班上的一个男生一直朝她望过来,后来还支支吾吾地跟她表白。
自那之后,她就没再去过篮球场。
而看程怀恕打球的经历,更是不存在。
这一趟,似乎能弥补内心的很多缺憾。
今天本来就是军营的开放日,军区里篮球场上洋溢着不安定的荷尔蒙。
球场上的竞争相当激烈,鞋子与地面的摩擦声不绝于耳。
阳光暖融,将小姑娘的发丝染成糖色。
程怀恕换了身球服出来,外罩着黑色卫衣,比例格外优越,很有青春气息。
这还是棠宁第一次看见他这幅装扮。
不同于军装的威严。
他浑身的气质都多了几分柔和。
旁边的球场也有不少人在打球,看到他们过来纷纷打着招呼。
孟亚松戴好护腕,抬起下巴跟程怀恕示意:“来打对抗赛。”
“行啊。”程怀恕习惯性跟孟亚松一队当队友。
但孟亚松今天不知道犯什么浑,执意跟他打对坑。
既然如此,程怀恕肯定会满足他提的要求。
棠宁坐在台阶上,
扭开矿泉水瓶喝了两口。
眼前的情形像是回到了她想象中,程怀恕进入军校的那时候。
想到了昨晚上看到的那些相册,里面就有他十几岁的模样。
少年轻狂,张扬不自知。
她勾起唇角,心想着,这样的人上学的时候该是什么样儿的人物啊。
估计也是让人女孩儿趋之若鹜的主。
对抗赛很快开始。
孟亚松还惦记着早上吃的那口狗粮呢,放话说:“谁输了谁请客吃饭。”
程怀恕当仁不让:“没问题。”
球赛宣布开始后,棠宁也目不转睛地看着球场的情况。
程怀恕拍了拍球,剑眉星目,
意气风发。
看得出来,球场的竞争激烈。
他动作敏捷,体力根本不输那些新兵蛋子。
投球的命中率更是很高,每投进一个,都有一队人为他欢呼。
棠宁抱着膝盖,一开始双手揣在兜里,后来则是兴高采烈地跟着他们一块儿鼓掌。
她的心忍不住雀跃起来。
程怀恕打球的模样,比她印象中同学在球场的样子要潇洒多了。
是嘛,大帅哥打起蓝球,也是比普通人吸睛的。
最后一个三分球落下,比赛宣告结束。
程怀恕一队的全在欢呼,围在孟亚松在哪儿起哄。
“请客——请客——”
孟亚松耳朵都快被吵聋了,叹了口气,觉得算是栽倒自己的提议上了。
他愿赌服输道:“请客就请客,走着。”
程怀恕用球衣随手抹了把汗渍,呼吸在高强度运动后还有点儿发沉。
棠宁贴心地跑过来,手里还拿着自己那瓶矿泉水:“叔叔你渴不渴?”
“给叔叔送水啊。”程怀恕别有深意地戏谑着,眼神一暗,故意道,“你手里的这瓶就行。”
她脸色涨红,还没来得及解释这瓶水是她喝过的。
程怀恕捏着瓶身,将剩余的水一灌而尽。
他唇上染上水意,喉头震颤着:“谢谢宁宁的水。”
棠宁石化在原地,半天吐不出一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