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对“战犯”进行起诉是法学俱乐部的几个人提出来的。当然背后的主谋是马甲。
尽管法学俱乐部把持的仲裁庭不遗余力地推行“依法治国”的思路,大量的制订――或者不如说抄袭――各种法规发条,同时积极宣传、鼓励老百姓打官司。但是目前为止,他们的司法业务还是很少。
对于不过十来万人口的临高来说,除了东门市的简易法庭有较多的治安和商业上的小案子可以业务吃饱之外,另外三个法庭冷冷清清,一周也轮不到一次案子。法官们除了跟着编撰法律法条之外基本上就无事可做。经常被各部门借调去干行政或者其他事情。
无事可做是一种危险的信号,马甲对此感到担心。而且人员借调太多之后,慢慢得人心就会散掉。
得给一点刺激,让他们有点活干!马甲心想。但是仲裁庭的业务量是没法凭空变出来得。仲裁庭里最忙碌的部门显然是政治保卫总局,但是这个部门本质上是独立的,他不愿也不能去插手。
司法系统缺少重要的,能够吸引人眼球的行动。澄迈大捷之后马甲的全部思路就转到了“战犯”问题上了。
对于很多元老来说,“战犯”问题本身就是脱裤子放屁的无聊行为――人都抓到了,要杀要剐要暴菊都得悉听尊便,审战犯也有什么意义?再者又按照哪部法律、哪个条约呢?弄到最后无非又是自说自话自导自演的一场戏而已。
但是马甲的主张在元老院还是得到了大多数元老的支持。“一切依法律办事”有时候虽然失之于矫情、僵化,乃至可笑,但比起少数人口含天宪随便可以抓人来说是进步得多的制度。
马甲的“审战犯”的事情就这么决定下来了。组建了特别战犯法庭,指定了起诉检察官和辩护律师。
当然了,从公平性角度来说这是很荒谬的――本时空没有任何国际条约,也没有国际法。大明政府也从来没有了结、承认、签署、参加任何这一类的玩意。
所谓的“战犯审判”,无非是穿越集团要将新得社会秩序强加到这个时空的一种做法。但是这个思路在法学俱乐部内部也有不同的看法。
如果真得按照旧时空的国际法和国际条约,穿越集团在和官兵的作战中犯下的战争罪行一点不少。袁秋实在战俘营绞死几十名俘虏,大规模的奴役俘虏……
这些事情,要说触犯了“战争罪”也是够得上格的。所以一部分持有反对意见的元老认为搞什么“战犯”纯粹是自找麻烦,自缚手脚。
在这样的置疑下,元老院常委会召开了一次听证会,就“战犯审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了一次听证。
听证的目的当然不是谈“是否公平”,而是“是否合理”。
“所谓战争罪,”马甲在元老院的常委会听证会上用一句话就打消了元老们的顾虑,“这是失败者才会有的罪名。”
马甲同时还阐述:对“战犯”进行审判,并非简单的恐吓、报复之类,更多得是占据道德制高点,宣扬本方的“正义性”。这在意识形态领域是非常要紧的事情。
于是战犯审判便大张旗鼓的干了起来。
这时候执委会和元老院的注意力已经转向了其他地方。确切的说,是转向了整个海南岛。
占领海南全岛的计划,在魏爱文的建议下变成了“夏季觉醒”――春季觉醒的结果太糟糕,遭到了许多人一致的反对,作为让步就应景式的改成了“夏季”。
在总参的调整下,阅兵之后休整数日的陆军开始执行“夏季觉醒”计划。
“夏醒”动用的兵力四个营,分为东西两个挺进支队。
西支队以步兵第三营为基干,加强若干炮、工、辎和医护队,目标是占据儋州,将临高政权的控制区“紫区”扩大到儋州-昌化边界。
东支队的目标大得多,按照总参的计划第一期扩张要向东完成占领澄迈、琼山、定安和文昌四个县。以步兵第一营、第五营、第六营为基干组成。
这四个县和临高一样,是官府在海南统治的基础,开发早,人口多,统治基础也较为深厚。拿下这几个县,也等于宣告了大明统治在临高的彻底崩溃。
至于南部的州县,人口稀少,一个县的在籍的男女老幼不过几千人,很多县的县令长期空缺无人担任,大明的统治完全是象征性的。什么时候摘取都可以。
每个支队除了军事人员,还有刘牧州亲自挑选的县工作队。每个工作队除了元老之外,还有土著干部若干人,就地工作,接收县政。
占领海南全岛的第一期行动非常顺利,堪称“传檄而定”。陆军在海军的支援下进行了一次“武装大游行”。沿路的村寨迎风而降,儋州第一个陷落――其实陆军没打算攻城,还是打算先安营扎寨,再软硬兼施的迫使城里的官儿听从他们的指挥,总而言之还是慢火煮青蛙的思路。但是城里的官儿却主动开城投降了。如此顺利让负责向西拓展的步兵三营营长余志潜大感意外。原来他还以为城里的官儿会闭门不出,让自己费一番手脚。
儋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