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易和王晓同被领进了一座靠窗的单间。
“两位客官,不知喜欢用点什么?鄙店有酱兔头,卤羊肉……还有上好的酱牛肉……”店小二终究还是看走了眼,一时嘴溜,居然说出了酱牛肉这种违禁的吃食。
按照朝廷三令五申的规矩,即使是伤牛,被宰了之后,也不许酒肆买卖。
所以,李中易如果成心想敲这家店的竹杠,嘿嘿,等酱牛肉端上桌子,就已经可以下令抓人了。
不过,在人治的皇权时代,法度总是充满着弹性,视各自的议价能力,而随意伸缩。
李中易心里也非常有数,他没当开封知府以前,城内的酒家,早就半公开的售卖牛肉了。除非是运气不好,让仇家刻意抓住了把柄,否则,也没有食客会多事的告发。
默许是一回事,在公开场合吃牛肉又是另外一回事,李中易的身份特殊,不可能不注意身份。
李中易用眼神制止王晓同,告诫他不许妄动的同时,信口点了一大桌子菜,却故意忽略掉了牛肉的事。
ps:回晚了,幸好是周末,来得及接着码字,补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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