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0章 与民争利(2 / 2)

小说:逍遥侯 结局 作者:大司空

举债的利钱,至少也要每半年翻一倍吧?”

“每半年才翻一倍,哼,那真的是良心价了。我家附近的利钱,三个月就翻了一倍,利滚利的一年至少翻十倍。”

“怎么可以这样断案呢?难道说谁穷谁还有理了不成?”一位身穿蓝色儒衫的尖嘴中年猛一拍桌子,陡然长身站起,“这简直是荒唐至极的糊涂官判糊涂案。”

李中易若无其事的瞥了眼蓝衫尖嘴的中年人,李延清随即把手伸到凳子下边,暗中打了个只有他在警政寺的心腹部下们才懂的手势。

高利贷,不管哪个时代都有,只是叫法略微有些差异罢了。

本朝的高利贷,真正出钱的人叫作钱民,专门担任放贷中间人的叫行钱。闲钱多得烫手的钱民,因为放款的业务多如牛毛,完全不可能忙得过来,就很有必要请行钱作代理人了。

钱民和行钱之间的利钱分成比例,通常是对半分。行钱没有出一个大子,却收获巨大,可想而知的是,放贷的积极性高得爆棚。

李中易上台之后,除了捏紧军政大权之外,稳定政权的重心,一直是打击危害乡里的土豪劣绅。

其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便是史无前例的公开发布政令:朝廷不承认民间借贷利滚利的合法性,并限制了一年的利钱,最多不得超过借款的一分息。

超过一分的利钱,大理分寺不仅完全不予以支持,更视为犯罪的行为。如果,私下放贷的涉案金额超过了五十贯,不仅要罚没至少一千倍且上不封顶的本金,更要抓人。

金融领域的剥削,才是最高等级的剥削。其中,权贵们利用勾结官府的便利性,利用天灾或人祸,肆无忌惮的放高利贷,才是自耕农、小商人、小手工业者的生存和发展,最大的绊脚石之一。

新政权建立之后,李中易以开封府为试点的起点,逐级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大理分寺,也就是剥夺了地方官的审判权。

硬币总有两面,李中易既要抑制高利贷的泛滥成灾,又要严厉打击欠债不还的“老赖”。

劳改体制,这个被广大知识分子早就骂臭了的恶制,李中易信手拈来即用。

新政权下的劳改,核心的要点是:只有经过大理分寺判决的欠债者或是罪犯,才能被抓去工程营里,承担修桥铺路兴建水利工程的重任。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暂时还不起钱,就用做苦力挣的钱,分期还债。啥时候还清了债务,啥时候离开劳改的工程营,童叟无欺。

想当初,秦朝末年,几十万刑徒修的是秦始皇的陵寝和宫殿。如今,李中易把这些人都送去修桥铺路,从事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既没有白拿钱养活闲人,又可以极大的促进商业贸易的发展。

要想富先修路的逻辑,此时的人们压根就不懂,但是,李中易却是早就看透了其中的奥妙。

“正方兄,请慎言,吾等草民,还是莫谈国是为好!”一位身穿白色儒衫的马脸男子,吓得脸色大变,赶忙劝说可能惹祸的正方兄。

“扬中兄,你也忒胆小怕事了一些吧?只许那铜臭子乱搞一气,就不许我等士大夫说上几句?”正方兄正是怒火中烧之时,忍了又忍,实在是家中利益受损巨大,忍无可忍。

李中易摸着下巴,微微一笑,严厉打击高利贷的政策,在颁布之前,整个内阁的四位相公全都极力反对。

其中,孔昆抨击得最激烈,给李中易扣上了与民争利的大帽子。

嘿嘿,李中易确实是在与民争利,不过,此民皆为非富即贵之辈,而彼民都是自耕农或是小商人、小手工业者罢了。

“诸位仁兄,如果任由铜臭子瞎搞一气,长此以往,国将不国,天下必定大乱。”正方兄怒不可遏的大喷口水,居然把攻击的矛头直指李中易。

和正方兄同桌的三位仁兄,一个个吓得面如土色,再也不敢与之同桌,他们一个接着一个的借故溜出了茶楼。

李中易不由笑了,尽管他不搞文字案,但是,几千年流传下来的,莫谈国是的老传统,威慑力依旧是惊世骇俗的无比巨大。

“正方兄,小弟万分赞同您的看法,如果不是特别忙的话,可否移驾此桌?”李中易把脸色漆黑一团的李云潇和李延清撂在了一旁,起身拱手,十分热情的相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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