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府大理府寺的所在地。
李中易登基之后,便对朝廷的司法体制,作了根本性的改革。其中,最核心的一点是,地方的州县官员们,不再负责审判问案,而改由大理州寺或县寺承担审判职能。
专业的事情,必须由专业的人去做,一直是李中易奉行的理念。
“升堂喽……”
“肃静喽……”
李中易刚站到人堆里,就听见大理府寺的衙门里,传出升堂问案的呼喝声。
“带人犯……”
“带证人……”
“带苦主……”
李中易在人堆里,看得也不是特别清楚,但是,堂内传出来的各种动静,经差役们的大声通传之后,倒是知道的比较清楚。
这不是李中易第一次围观大理寺问案。
此前,在开封城的时候,李中易经常混在人群里,旁听大理寺的官员们,公开审问案件。
今天审问的这件案子,案情其实并不复杂,张三找李四借了一贯钱,约定利滚利,每月一分的利息。
这种利滚利,是朝廷所禁止的勾当,并不予以保护。
可问题是,张三和李四的借贷行为,是在李中易发布禁令之前的行为,这就有些难办了。
“本官判决如下:张三所借的一贯钱,应付李四的息钱,为百分之五,而并非是百分七十……”
案情并不复杂,法官当场作出了判决。张三借钱是事实,但是所付的息钱,必须符合朝廷的规定。
李中易双手抱胸,看着放高利贷的原告哭丧着脸,不由觉得有些好笑。
只要是官府不支持放高利贷的剥皮利钱,权贵和大地主们,就无法通过利滚利的方式,剥夺自耕农的土地。
对于朝廷而言,大地主们都属于吸血鬼的范畴,向下压榨农民,向上躲避税赋,没什么鸟用。李中易看得很清楚,只有自耕农,才是朝廷赋税的根本性来源。
所以,李中易制定的政策,一律偏向于保护自耕农的根本利益。
至于,大地主们不满意了,想要闹事?那就太简单了,朝廷养兵可不是只吃干饭的。
说白了,限田令和限利令,合在一起就变成了一个阳谋。
顺之者昌,逆之者亡!
如今,各地的大地主们,因为不服而闹事的人,已经被砍掉了几千颗脑袋。
砍了脑袋,抄了家产,就等于是把利益,进行了重新的分配。
从大地主那里抄来的家产,李中易并没有无偿的分给平民,而是留了下来,作为皇田而存在。
所谓的皇田,也就是皇帝所拥有的田产,妥妥的国有资产。
李中易看得很清楚,只有部分的土地国有化之后,才有可能在饥年确保饥民们有田种,有饭吃。
指望大地主和大乡绅们,施舍粥饭给饥民吃,不过是杯水车薪的痴心妄想罢了。
在小农社会,最重要的生活和生产资料,就是土地。
李中易推行的土地政策,就本质上而言,其实是一场土地革*命,革的是大地主的命根子。
听罢大理府寺的断案之后,李中易领着叶晓兰,绕进了一处小巷子。
以李中易的经验,暴露于街面上的事物,往往太过美好。而小巷子里的生存环境,才是这座城市真正的主轴。
李中易认定的城市主轴,只能是小市民的生活水平,而不是其他。
粮价是否便宜,菜价是否便宜,柴禾的价钱是否便宜,这些都是李中易真正关心的细节。
也就是俗话所言的,菜篮子,米袋子和水电气的价格高低,才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穿街走巷,钻进小胡同的李中易,赫然发现,这里别有洞天。
小巷子里,小食摊林立,价钱也十分公道。至于味道嘛,李中易肚子不饿,没怎么试过。
“生意怎么样?”李中易随手买了个炊饼,信口问摊主。
“还凑合吧。”小摊主随口就答,看神态并无特别的不满。
李中易一看就明白了,小摊主说是凑合,实际上恐怕是没少赚钱。
小摊主赚到了钱,这就说明京兆府城里边,老百姓的日子还算凑合。
其中的逻辑,也并不复杂,小摊主若是赚不到钱了,那就说明城里的居民收入,不是一般的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