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 县试初考(中)(2 / 3)

头到尾匆匆看了一遍,稍稍松了口气,明经题虽然考得很偏僻,不过都在事先规定的考试范围内。

就在这时,一名考生被提了起来,主考官韩宏俊收走他的卷子,指外面厉声喝道:“出去!”

考生哭着哀求,“我没有做题,只是先写名字,给我个机会吧!”

他的哀求没有用,韩宏俊当场给他的卷子判了无效,考生大哭着离场而去。

有几名已经提笔的考生吓得连忙放下笔,暗暗庆幸自己没有被发现。

李延庆却充耳不闻,他在专心致志地看对策题,前面的十道明经题拉不开距离,而策考就是谁能通过县试的关键了。

所谓策,就是提出一个问题,让你写出各种解决方案,主要是考察考生们解决问题的能力。

题目是崇宁元年,大名府馆陶县官仓粮食霉烂严重,损失近万石,让考生写出处理馆陶县粮食霉烂事件的方案。

这个题目考得很接地气,似乎就是考你怎么做个合格的仓库保管员。

李延庆心中一动,他好像在哪里见过这个事件。

这时,远处传来一声清脆的云板声,卯时正到了,考试正式开始,考生们纷纷提笔,开始在答题卷上迅速写了起来。

李延庆一时想不起在哪里见到馆陶县粮食霉烂事件,但他知道,绝不是考你怎么当个合格的仓库保管员,题目没那么简单。

他又翻回前面的明经题,一共十题,要么是出经文,回答对应的诠释,要么是出题诠释,让你写出对应的经文,基本上都是考死记硬背的东西,其中《诗经新义》和《尚书新义》各两题,《周官新义》考六题。

虽然题目比较简单,但题量很大,不给考生半点思考的时间,必须一气呵成,否则很可能就做不完。

李延庆提笔蘸饱了墨,一行极为漂亮的行楷小字从他笔下灵动跳出。

第一题是考《诗经新义》中的《小雅.十月之交》,诗已写出,让考生默写诠释。

李延庆提笔写道:‘此诗前三章言灾异之变,四章言致天降之灾,则天变生于人妖也......’

只要熟背三经新义,那么题目非常简单,可以做到一字不错,到最后,明经题评判高下的标准就是看书法了。

考场内只听见沙沙声,所有考生都在奋笔疾书,两名监考官则高高坐在暗处,观察考生的一举一动,另外两名监考官则来回巡视。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中午已过,李延庆已经完成了十道明经题,距离考试结束只剩下一个半时辰,他开始考虑至关重要的对策题。

他已经想起自己在哪里见过馆陶县粮仓事件,是在他父亲的第五本笔记中,父亲收罗了宋朝两百多个地方官府事件,其中一个就是发生在崇宁元年的馆陶县粮食霉烂案,这其实根本不是保管问题,而是贪污腐败问题。

馆陶县主簿勾结管粮仓的斗子,用低价买霉烂的粮食入库,换出好粮食,然后用高价卖出,从中赚取差价,最后以保管不力接受轻罚。

这道题的陷阱看似让你想出种种防止粮食霉烂的办法,什么通风,什么晾晒之类,这是一般考生的普遍思维方式。

要么就是管粮仓的斗子不负责任,没有及时查看粮食霉变情况,所以稍有头脑的考生就会写粮仓防止霉烂的制度,从制度上着手,这就稍微切题了,但还是没有答到核心上。

但这道题实际上是考你拟出一套严密的稽查制度,防止粮仓内外勾结,以次充好,贪污公粮。

这就是淘汰大部分考生的关键了,好像有点不公平,因为并不是每个人都知道馆陶县粮仓事件,但只要动脑筋想一想,一个小县居然发生万石粮食霉变,这怎么也是一个大案,这里面十有八九就有贪赃枉法的因素。

如果只是考粮食防霉的简单问题,会在五个考生中淘汰四人吗?

李延庆沉思良久,他决定用后世的内审制度来建立一套严密的粮仓稽查制度。

他必须从题目本身的粮食防霉方法谈起,一层层推进,谈到建立防止粮食霉烂的制度,再继续深化,以大篇幅谈内审稽查制度,防止贪污腐败,详略得当,布局清晰,这就是一篇有层次,有见地的高水平对策文章了。

李延庆提笔写了起来,‘仓者,国之重器也,易招天灾,更易生人祸......’

李延庆洋洋洒洒写了一千多字,最后以画龙点睛的一句话首尾,‘故制度所建,粮食之腐为下,人心之腐为上也。’

他仔细检查了两遍,又修改了两处不通之处,这才用他最擅长的行楷将这篇《官仓防腐策》誉抄在正式考卷上,保证一字不错,一字不改。

当李延庆写完停笔,交卷提醒的钟声敲响了,离考试结束只剩下不到半个时辰了,李延庆又从头仔细地检查了一遍,没有发现一个错误,这才在卷子头上写上了自己籍贯、名字和考号,又用事先准备的封弥条将名字一栏糊上。

万无一失,李延庆举手交卷了。

一名考官上前收走了他的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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