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章 新桥买店(上)(2 / 3)

小说:寒门枭士金锋 作者:高月

“十年前他唯一的儿子犯了死罪,为了救儿子,他把生意兴隆的酒楼卖了,上下打点,长子总算由死罪变成了流放岭南十年,剩下的钱他就买了这座店铺,两个月前传来消息,他儿子在家乡喝醉酒,失足坠河死了,两老口悲痛万分,便不想做生意了,把店卖了,回家乡买地陪儿子终老。”

李延庆点点头,又问道:“他开价多少?”

“一口价三千贯,或者两千五百两银子,这可是连地皮房屋一起卖的,占地一亩,这个价格真的非常便宜。”

“便宜到什么程度?”

“这么给你说吧!十亩以上美宅,地段好一点,那就要十万贯起价了,普通一亩地民宅,好地段一万贯,新桥那边至少要五六千贯。”

李延庆吓了一跳,“那卖三千贯岂不是只要半价?”

“是啊!据我所知,他十年前花了两千八百贯从亲戚手中买下这座店铺,他基本上是按原价卖出,我觉得光这个脂粉招牌就要价值上千贯。”

李延庆心中着实怀疑,天上哪里会掉这种馅饼?

李冬冬却误会了,以为李延庆是担心店铺会不会已经卖掉,他连忙道:“我昨天还来看过,老东主对我不错,他答应给我保留五天,我就在等你父亲来做决定。”

李延庆不想解释,便笑问道:“那冬哥自己买房了吗?”

李冬冬吓一跳,慌忙摆手,“我哪里买得起,我一直租房子,最早是租我岳父的一间破屋,月租两贯钱,后来我改租店宅务的房子,也就是公房,我开茶棚交税和差役钱较多,被定为四等户,可以租两间公房,月租八百六十文。”

李延庆倒也知道一点情况,大宋户籍分为乡村户和坊廓户,相当于后世的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农村交田赋,城市交户税,免役钱城市乡村都要交。

但无论城市还是乡村,都是根据财产来评定户等级,乡村财产是指农田,城市财产是指房产,财产越多等级就越高,自然交的税赋就越多,免役钱也越多。

李大器最穷困潦倒之时没有交税是因为他没有田产,典型的无产阶级,不仅不用交田税,连每年交的免役钱也是最低的一档,算是朝廷对最穷困人口的一种福利。

但从古至今,中国人的财富观念都很重,尤其是宋朝,乡村人热衷于买田,城市人热衷于买房,主要是子女多,所以必须积攒更多的财富,让子孙后代的生活能好一点。

但财产越多,税赋和免役钱也就越多,对所有家庭都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城里人为了多买房且少交税,大家都想尽办法藏匿房产,最典型的办法是做阴阳契约,报给官府用假契约,尽量把房产数量降低,明明交易面积是一亩地,却在官府备案成一分地,把财产藏匿了。

但这样做的风险也很大,相国吕惠卿推行‘手实法’,要求各家各户自行按实申报,并鼓励街坊邻居揭发:‘非器、田谷而隐落者许告,有实,三分以一充赏’。

一旦藏匿财产被人揭发,藏匿的房产会被没收拍卖,揭发人可以得到三成奖励。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读书当官,考上举人就能免税免役,什么叫书中自有黄金屋,就是这个意思了,为什么宋朝人拼命送孩子去读书,热衷于考功名,这里面有着很现实的利益考虑。

但汴京的人口密度已经远远超过了后世的国际大都市,不得不管理得异常严格,毫不容情,否则怎么容得下近两百万人口。

汴京首先也是看房产,在汴京有房产叫做主户,没房产叫做客户,也就是流动人口,主户没有什么限制,有多少房就住多少,只要不偷税漏税就不管。

但客户的限制就极为严格,不是你想租几间房就可以租几间房,朝廷首先把客户划为五等,每等客户都有规定的住房标准。

流动人口刚到汴京最初都会被默认为第五等户,一户人家只允许租一间房。

要想多住几间房就得开店交税,店开得越大,税交得越多,认证的等级也就越高,实在不行就开个小茶棚,官府便认证你为四等户,可以住两间屋了,不过户税和免役钱也要翻倍。

所以绝大部分底层人家都只能住一间屋,朝廷修建了大量公房出租,每间月租四百三十文,但一家人月收入最低也是三千文,所以基本上都负担得起。

否则以汴京寸土寸金,底层人哪有容身之处?如果违规多住房子,一旦被人举报,公租房则取消租房资格,私房则重罚房东,让房东得不偿失。

当然公租房的居住条件都不太好,拥挤嘈杂,环境脏乱,想住好一点,那就去租私房,房租虽然贵一点,但房东有很多办法来弥补,比如开间大,平时用布帘一拉或者屏风一隔就成了两间。

再比如还有庭院,如果人口多便可在庭院内搭一顶帐篷,舒适性和公租房不可同日而语。

当然,商铺不在限制范围,可以租商铺来居住,只是一个月十贯八贯的租金普通人家也负担不起,真正有钱人又何必租商铺居住,直接买房子成主户,就不受任何限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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