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侯思止叫过一个书吏问了几句,对徐有功低声道:“裴宣礼如今正在卫御史处作证,暂时不能过来。”
说完又看向杨帆,大声道:“罪囚杨帆,你不要心存侥幸,以为可以蒙混过关!你说没有收受他人贿赂,那么你在南市陡然拥有的十六家店铺,从何而来啊?”
杨帆道:“你说那店铺么……乃是一位贵人馈赠!”
侯思止追问道:“你这贵人姓甚名谁,家住何方,为何馈赠于你?”
杨帆道:“此乃杨某私事,不便奉告!”
侯思止大怒,一拍惊堂木,喝道:“杨帆,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非要受些皮肉之苦才肯乖乖吐实吗?来人啊!”
“且慢!”
徐有功又说话了:“侯御史,这是谋反大案,事关重大,如果草率用刑,嫌犯受刑不过,违心招供,不免会冤枉了好人。本官以为,还是多多搜集真凭实据,叫他无从辩驳,俯认罪那才妥当。”
侯思止横了徐有功一眼,阴阳怪气地道:“依着你徐无杖,该怎么搜集证据啊?”
徐无杖乃是徐有功的绰号,徐有功原本是蒲州判官,因为他断案从不动用刑罚,而是多方侦缉,用大量无可辩驳的罪证使犯人主动认罪,所以很受地方爱戴,敬称他为“徐无杖”,徐有功得以入朝为官,就是因为他的这个贤名传到了武则天耳中。
徐有功道:“朱彬虽然死了,裴宣礼还活着嘛。等他那边作完了证,再提他过来就是,急些什么。另外,想知道杨帆那店铺是谁赠给他的,可曾派人去洛阳府调阅簿册,查一查从谁那过户来的?”
侯思止忍了忍怒气,对他低声道:“徐御史,来中丞急着结案,你又不是不知道,你这不是为难侯某,你这是跟来中丞作对啊!”
徐有功若无其事地道:“徐某只是秉公断案,何谈与中丞作对?”
侯思止低声道:“你以为侯某蠢到不知去查店铺过门契约,我早就查过了!问题是,查无此人!这条线断了,懂吗?朱彬和裴宣礼已经承认杨帆是他们的同谋,此人谋反还能有差么?一顿板子打得他招供,这案子便结了,何必那么麻烦?”
侯思止这番话,说的倒也理直气壮。因为“以事实为根据”,这是近现代法律中才出现的一条判决依据,唐朝时候判案的主要依据是什么呢?
是口供!
所谓“罪从供定”,所以,来俊臣才绞尽脑汁,不遗途力地想出大量非人的刑具,用来迫取口供。所以武则天虽然没看到什么凭据,只见到大臣们画了押、按了手印的供词,就理所当然地做出了裁决。
不过,口供作为证据也有一些相应的要求,在“罪从供定”这个原则之下,还有一个“众证定罪”原则,也就是说口供必须是三人以上的供词才能生效,这就是所谓的“三人证实,二人证虚”。
如今杨帆的罪,已经有朱彬、裴宣礼两人的供词,只要再有一人,不管是他本人还是李游道,杨帆就可以被扔进死囚牢待决了。
那么来俊臣为什么不随便再找个人来作为第三份证词呢?
因为杨帆在宫里掌兵,虽然官职不大,在这起“谋反案”中的作用却是极大的,是这起谋反案中的重要角色,来俊臣刻意给他安排这样一个角色,就是为了绑死他,不让他逃脱,谁让他背后有那么多的势力撑腰呢。
因为杨帆的作用重大,为了弄得像那么回事,来俊臣才帮他编出了与朱彬同谋、裴宣礼穿针引线,李游道招揽重用的这样一个故事,这才显得反贼行事缜密,同时涉及的人少,破绽也就少,免得杨帆背后那几座靠山插手,现漏洞。
谁知此事想要结案,这样的设定反而是作茧自缚了,李游道还没认罪,杨帆也不认罪,来俊臣又不好随便找个人来,再充当杨帆谋反的知情人,只好一面严审李游道,一面想迫使杨帆自己招供。
侯思止这番低声言语,把姿态放低,算是给足了徐有功面子,可是徐有功并不领情,冷冷地道:“于法不合之事,不可以!”
侯思止已隐忍良久,见他如此不讲情面,不由勃然大怒。他当初在坊间厮混、卖饼为生时的泼皮作派登时显现出来,侯思止噌地一下站起来,一脚踩着坐椅,一边挽着袖子,怒气冲冲地道:“徐无杖,你以为就你懂得王法,侯某人就不懂王法吗?某记得,犯人若是狡赖不招,可以用刑的。”
徐有功看他摆出一副泼皮样儿来,不急不恼,缓缓点头道:“不错!是可以用刑,刑讯可以每隔二十天一次,总共不得过三次,总杖数不得过两百杖,若拷讯致死,主审官不负责任!原来这个规矩你也知道啊?”
“啊?啊……,本官……本官当然知道!”
侯思止基本上就是个文盲,要不然也不会在审讯魏元忠时,闹个案犯魏元忠坐着,他这个主审站着受训的笑话来了。徐有功说的这些其实他还真不知道,他只知道,确实可以刑讯逼供罢了。
如今徐有功也证实了这一点,侯思止就更有底气了,他狞笑一声,向堂前执役们递个眼色,抓起惊堂木使劲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