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道:“血蜘蛛母亲当时是什么职业?”
邓肯回答:“大学的助教。”
“不管血蜘蛛是不是疯子,但是他智商很高,最少在其孩童时代就有突出的表现。我相信她母亲教导是一个原因,也不排除遗传的原因。大学助教应该不是酒吧认识这么简单……血蜘蛛母亲怀孕时间,有没有美国人在其母亲所在大学进行临时的学术演讲。”
“三十多年前……”邓肯颇为头疼:“我需要时间,我会派人去巴黎的大学调查此事。”
西蒙补充道:“如果是去大学学术演讲等临时活动,结束后应该会从巴黎直接乘坐飞机离开。一对热恋的恋人,除非是一个团体……对,是一个团体去大学做演讲或者其他临时工作,到了离开时间,个人不能违背集体的安排,特别是因为血蜘蛛父亲有家庭,有地位。可以从这方面入手。”
“好的。”邓肯也不否认自己是特工,人家已经无视掉了自己身份,自己也不装了。就目前立场看,双方似乎有共同利益。
西蒙在纸版上写资料,三十岁—四十岁,这个年纪是很吸引小姑娘的,而小姑娘也可以给这个年纪大叔带来初恋的感觉。男性,这个不讨论。成功人氏,有家庭,很可能有孩子。西蒙道:“如果我们猜测错误,那期间并没有美国学者或者美国团在大学内短暂工作,那我们就束手无策了。”
“越战时期,美国军队从越南撤军时,由于一些原因,遗留了他们在当地娶的姑娘,还有他们的孩子。通常情况下,都会留下信物。而当时就因为信物,导致了越共统治越南后,成为他们被清洗的证据。”于明道:“血蜘蛛会按照规则来吗?如果他是通过信物而找到他父亲,那我们根本没有办法……等等,血蜘蛛说,48小时内找不到他父亲,他父亲就要死。这有仇恨……也许我们误会了,并非不是血蜘蛛母亲不想联系血蜘蛛父亲,而是其父亲拒绝和他们母子相见。”
西蒙点头:“如果这么推断的话……”西蒙在纸板上增加一条:居住地,纽约。西蒙补充:“这更印证一个推测,血蜘蛛父亲是有家庭和地位的人。三十年前,商业人物还不算主流,当时美国称的上有地位的人,除了大富豪之外只有三种人,第一种:政客,第二种:明星。第三种:科学人才。那个年代是科学应用生活快速的年代,各种发明层出不穷,有可能血蜘蛛父亲是某方面领域的权威和人才。”
于明道:“加一条,血蜘蛛父亲的妻子比较强势。”
“保留意见。”西蒙在注解上打个圈:“接下来……”
“我们去海滨休闲看比基尼美女?”
“同意,不过我们两人肌肉似乎不太适合穿太少的衣服。”西蒙问:“你胸前有毛吗?”
“没有,但我有腿毛。”于明回答,两人互相看了一眼,同声道:“算了。”海滨都是壮汉的地盘,人家只能欣赏到肉体,不能看见你的智慧。邓肯这样肌肉男就很合适,上衣一脱就吸引美女。于明这样白白嫩嫩的……
西蒙补充问一句:“你和你妻子和谐吗?”
“和谐,关你屁事。”于明怒:“哥是好用也好看……西蒙,我们猜测血蜘蛛在美国,未必在纽约。但是就血蜘蛛那面容来看,并不适合接触人群。硅皮面具可以戴,但是也不能长时间戴。”长时间对皮肤等等有很大损害,所以哈里斯岛使用的是面具。
西蒙道:“你想说,血蜘蛛在美国有个舒适区。”
“对。”
“那意味血蜘蛛曾经在美国这个舒适区逗留相当长时间,或者有人安排他在一个舒适区。”
“单独生活情况下,几乎没有人可以长时间不接触到外人,血蜘蛛只能尽可能避免接触外人。”于明道:“……暂时还猜测不到,我们必须等法国的消息。酒店有出海服务,我们去钓鱼或者潜水?”
“为什么一定要外出?”
“因为两个男人一直窝在酒店房间内不出门,我担心服务员们有想法。”
“亲爱的,这里是美国。”
“欠扁的,我是中国人。”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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