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雕刻,每一寸都恰到好处的男子,美眸微垂,甜美乖巧,细声细气的道,“九叔,小八又跟人打架了,我已经教训过他了。”
顾崇光:“……”
脚一抖,又把脚下的人碾了一下。
难道把人打残的不是自家金刚葫芦娃姐姐么?
怎么成了自己?
黑衣少年披风已经解下,锦衣华服勾勒出宽阔的肩膀和劲瘦的腰身,身子挺拔修长,明明是立在阳光之下,却像披着一层亘古不化的寒冰。
正冷漠矜傲的看着她。
那目光太具侵略性,如同锋利的手术刀,要将她一寸一寸解剖开来看看里面长的是什么似的。
顾明珠莫名打了一个冷颤。
粉嫩嫩的小脸堆起笑,又细声细气的试探叫了一声,“九叔?”
男人唇角仿若勾起了一抹冷嗤,迈开大长腿大踏步从她身旁走过。
顾明珠:“……”
她没记错的话,这个分明是九叔啊!
她的九叔,顾离墨。
九叔是祖父的老来子。
听说是祖父当年上京城的时候,与一个外室女生的,外室女在顾离墨七岁的时候一病去了,祖父便将他带回了江城。
祖父和祖母鹣鲽情深,一把年纪突然带一个外室子回来,祖母为此闹了好一阵。
但是架不住祖父心意已决,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却从来对他不闻不问。
九叔在顾府就像一个寄人篱下的外人。
几年前,祖父一病去了,九叔便从了军,从此便一步一步高升,前世原主在京城的时候,他就已经立下赫赫军功,成了权倾朝野的秦王。
是唯一能与摄政王抗衡的大人物。
前世,顾家要是稍微对九叔好一些,抱住了九叔这条金大腿,怕就不是此等下场了。
她记得有一次,九叔从军中回来,就是要彻底搬离顾家的,离开之后,他就再与顾家没什么交集了。
从城郊回来,还穿着军靴,风尘仆仆,这次不会就是从军中回来要搬离顾家的吧。
既然要搬离顾家,当然就不想理她这个小侄女了。
金光闪闪的金大腿就这么丢了,这不可以!
顾明珠立马拎起裙子追了上去,娇声娇气的道,“九叔,九叔,等等我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