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润卿姐,你看,那是多努力、多积极的一个人,她自己都亲口跟我说过,她特别享受被人喜欢、被人簇拥的那种感觉,特别享受站在舞台上的感觉,可是呢,最近她已经不止一次跟我抱怨过了,自从再次红起来,她的私人空间几乎被压榨一空,楼下永远都有守候的记者,走到哪里,不管你包的再严实,都能让人认出来,都有人追着你要签名!”
“一次两次是个新鲜,但是润卿姐已经红了十年了,我红了才两三年,就已经烦透了那些,何况是她?再说了,现在的那些歌迷。跟早些年可不一样了。那些歌迷,有些是真歌迷,还有一些,就是纯粹来找茬的。还有一些,干脆就是色.狼!”
“那你想,要是能像你以前那样,既不用整天出面,又能那么舒服的做音乐。还能顺手就把钱给挣了,谁不乐意呀!反正我是没你那个本事,我就是个唱歌的命,我要是有你那个本事,我也不愿意整天东奔西跑的,动不动让人给堵住!”
说到这里,廖辽见李谦频频点头,这才悄没生息的把话锋一转,道:“可是呢,你看看现在。我那么红,润卿姐也让你再次捧起来了,再加上那边五行吾素,就算是不出前几天那档子事儿,你以为你还能低调几天?现在这么个事儿一出来,你就算不唱歌、不走到一线来,你以为你就会没人关注么?”
“实话告诉你!不可能啦!”
她肯定地道:“不管你走到哪里,回学校,在公司,去她那儿。来我这里,都会有一天再次被人发现,然后,哪怕你尽力掩藏。你还是会被一点一点的曝光出来的!”
说到这里,她凑过去,在李谦脸上亲了一口,认真地道:“所以,谦,出道吧!”
李谦扭头看看她。不住地伸手婆娑着自己下巴上的胡茬,眉宇间露出一副深思的模样。
他也的确是在深思。
事实上,如果他要出道,现在条件已经基本成熟。
不管是唱流行、做偶像,还是唱摇滚,唱民谣,唱r&b,手握大量资源,且背后有两大天后撑场的他,都有把握做到一唱即红。
因为现在的他,已经不是两年多以前刚穿越过来那时候的他了。
两年多自始至终用心的练习、磨砺与领悟,更兼多门类多领域涉猎所带来的感悟,使得现在的他已经近乎完全驾驭了自己的新嗓子,且无论低、中、高频,他都已经找到了最适合自己使用的音域,可以确保自己的嗓子无论在那个音区,都能发出最动人的那一道声线,至少把自身先天生成的这个肉嗓子的实力,发挥个七八成的实力出来。
可以说,至少在演唱这一块,他已经做足了功课、做好了准备。
这个时候,见李谦有些意动,廖辽就忍不住添油加醋地帮他分析道:“最近这半年,你自己应该也有感觉,你唱歌越来越驾轻驭熟,越来越好听。你的低频并不算出色,只能算是普通人的水准,但你的声带就像一个漏斗,更大的开口在上面啊!”
“而且我觉得,你是现在国内很少见的能把中频唱得那么好听的人之一,像最近几天,我觉得你的声音在中频的时候,那种诉说力、诉说感,甚至连我都比不上,而且你的高频虽然不算太亮,但共鸣特别好……做歌手出道的话,就凭你现在的唱功和实力,就算你没有现在的江湖地位,去哪家公司人家都会愿意签下你的!”
李谦笑笑,的确是有些意动,但最终,他还是摇摇头,“再等等看,我总觉得,还缺少一点打动我的东西,或者叫……动力不足?”
说话间,他伸手一抄,轻轻巧巧地把廖辽整个人抄腿弯抱起来,往旁边沙发上一放,然后自己站起身来,伸展了一下手臂。
别看廖辽是典型的大骨架,是属于容易长肥的那一类人,再加上她也的确是特别馋嘴、爱吃,人又懒……但不得不说,她在其他方面,还是挺自律的,至少这体重,就自始至终都没有超标过,她一米六八的身高,才刚过一百斤。这一点重量,对于已经练了两年功的李谦来说,抱她就跟抱个小孩儿似的。
随意地活动了几下身体,李谦才道:“郁哥下午要来,待会儿我就去曹哥那边去,顺便蹭顿饭。你呢,懒了那么多天了,过去公司那边晃悠晃悠吧,跟润卿姐那边也商量商量到时候唱什么歌,然后提前准备准备。”
廖辽耸耸肩膀,点了点头。
…………
郁伯俊的电影刚封镜,晚上吃过杀青饭,第二天一早起来,他顾不上宿醉的头痛,就急急忙忙的把手头上一摊子事儿撂给别人,也不带人,自己开着车就直奔顺天府。
李谦上午十点来钟到了曹霑家里,在那边蹭了顿饭,饭后不久,王怀宇也开了车过来,三个人就一边喝茶闲聊,一边等着郁伯俊。
两点来钟,郁伯俊的电话就打进来,然后顺着曹霑的电话指导,大概半个小时不到,他的车子就开到了别墅前。
大家都迎出去,充分发挥损友特效。
曹霑说:“嚯嚯,瞧瞧,瞧瞧,这一脸的人面桃花相映红,睡了几个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