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瓜的,家家都生意好。那些百姓提着竹篮子采买货物,一个个满载而归,和集市上的商贩讨价还价,热闹非凡。
一个乡镇,比其他县城里的集市还繁华。
集市旁边有一个小酒庄,此时是中午,已经有不少农夫挽着袖子在里面喝酒吃菜,大声喧哗。店里人满为患,桌子已经摆到外面的路上。三个店小二在各个桌子之间像蝴蝶一样来回穿梭,收钱上菜,忙得不亦乐乎。
孙传庭仔细看了看,甚至还发现酒庄边有四个人各牵着一匹马在卖。那些卖马的人满脸的笑容,时不时对经过人的人群吆喝一声。
那四匹马都是驮马,算不上好马,可孙传庭第一次听说一个乡村集镇会有人卖马。这附近一看就全是李植的私田,可没有地主缙绅。难道范家庄的农夫中,已经有人富得要骑马出门了?
孙传庭飞速地在心里算了算,三成地租,夫妇二人佃种四十亩田,若是十里挑一的种田能手,一年能收五十石粮食,刨去地租还有七十两银子。
七十两银子,还真买得起马,这还没算种红薯的收获。
孙传庭这才想起刚才在官道上确实看到有人骑马的,刚才还没注意,以为是城里出来的缙绅家人。现在这么一想,这些骑马的可能就是本地的农民。
孙传庭越看越震撼,再想想赤地千里民不聊生的陕西,孙传庭仿佛穿越了两个世界。
孙传庭在集市边的官道上停了下来,失神叹道:“这李植上阵杀敌以一敌百,想不到治理领地也能造福百姓,当真是才通文武!难怪天子如此看得起他!”
自己若有李植这样保境安民的本事,陕西哪里还会有流贼?便是素来自负的孙传庭,此时也受了震撼,对李植又高看了一眼。咬了咬牙,孙传庭摇头说道:
“上马杀奴下马富民,这李植之才,便是做个宰辅也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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