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至此,大家都明白了,李奇是要针对律法进行改革了,这是典型的李奇式上奏,先顾左右而言他,混淆视听,让别人都弄不明白他到底想干什么,然后又抛出一个看似娱乐的论题来,让大家都参与进来,最后又拉回到正题来,如此一来,大家的口等于都被他堵住了,只能看着他表演了。。
就说这事吧,李奇前面提到的那两个案子,很明显的指出了大宋律法的漏洞,虽然很小,但也是漏洞,既然存在那么就必须要改变,若是当做没有听见,那么就是掩耳盗铃,如此一来,李奇说大宋律法存在着许多漏洞,这些大臣就无从辩驳了,即便是刑部尚书李纲。
然而,他又从交趾、大理的事指明律法的重要性,那么你就更加不能出言阻扰了,这律法恁地重要,肯定要尽力完善啊!
赵楷当然也明白了,暗骂,这厮真是狡猾透了,他这分明是下个套,让朕和朕的爱卿往里面钻。但是现在才醒悟的他,已经为时已晚,只能顺着李奇的话问道:“那不知爱卿有何良策?”
李奇脸色一变,一本正经道:“启禀皇上,如今我大宋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国家正处于高速发展中,很多东西都是新冒出来的,其中包括士、农、工、商各个阶层,既然有新的东西出来,那么就肯定会有新的纠纷,就好比曾今的交子,交子的失败不在于交子本身,而是没有一套足够的律法支撑,才导致朝廷无限制的乱发售交子,还有方才那两件案子,如果没有前一件案子,那么后一件就非常好判决了。
由此可见,律法也该与时俱进。而我大宋的律法还是停留在开国时候的律法,虽然有些更改,但也只是杯水车薪,微臣以为必须要制定严格的立法流程,研究出一套完善的律法,法可治国,亦可强国,也许现在还看不出,因为我大宋正在恢复期,大家都在拼命挣钱。一旦四海升平,那么这些纠纷就会暴露出来,到那时再来想,就为时已晚了,所以我们必须要未雨绸缪。”
赵楷是一个非常聪明的皇帝,他很敏锐的捕捉到了李奇这话的中心意思,低声自语道:“一套严格的立法流程。”又道:“你继续说下去。”
李奇道:“法和人是密不可缺的,有人无法,其理何寻?有法无人。法从何出?先有法,官才能执法,至于执行不当,其也在法中。若想要以法治国,必须得先立法,方可执法。而自古以来立法的流程都是皇上和一些重臣们商量,然后就定下来了。但是如此一来,有个非常致命的弊端,就是皇上和大臣也都是凭空想象的。缺乏事实依据,根据的也就是道德而来的,虽然法就是道德的一种衍生物,但法就是法,而非德。
再说方才那两个案子,皇上和大臣在立法的时候,根本不会考虑到如果把妻子给发配了,等于就是毁了一家人,还伤害了两个无辜的孩子,这与立法的初衷是背道而驰,因为立法人都没有遇到过,也没有亲身经历过,书上亦未记载,无法凭空想的到。
还有商业,商业中其实存在着许多纠纷,特别是当下,土地法,贸易法,都存在着很多问题,很多人从中获取利益,这种做法也损害了百姓和朝廷的利益,可是皇上和大臣不懂经商,而这些书上也没有写,立法的时候只能顾忌一些大问题,但是小溪能汇聚成大江,诸多小问题汇聚在一起那就可能爆发更大的问题。还有军法,军事法我朝更是少的可怜,除了刺配还是刺配,仗打输了,多半都是皇上直接问罪,但是皇上又没有亲征,根本不了解当时的情况,判决难免有失偏妥,臣该死,臣不该妄加评论皇上。”
这分明就是故意这么说的。赵楷听得咬牙切齿,但嘴上只能说道:“爱卿此言在理,何错之有,你继续说下去吧。”
“遵命。”
李奇继续说道:“除此之外,律法是公平的存在,为什么同样是犯罪,文人就能从宽处理,而其他人就不能。”
翰林院的顾明站出来道:“此乃太祖圣上为鼓里大家读书所定,何错之有?”
李奇冷笑道:“原来是鼓励大家读书哦,我还以为是鼓励大家犯罪了。”
顾明道:“大胆枢密使,竟敢对太祖圣上出言不敬。”说着他又向赵楷拱手道:“枢密使对太祖圣上出言不逊,请皇上定其藐视太祖之罪?”
李奇怒辩道:“难道我说错了吗,读书跟犯罪是两码事,读书人犯罪跟鼓励大家读书有什么关系,如果大家读书只是为他日犯罪能够从轻处理去的话,那这种人要来干什么?他们读书不是为了报效朝廷,而是为了犯罪,太祖圣上可没有叫他们犯罪,太祖圣上当初定下这条规定,只是因为当时的情况所迫,可是如今我大宋已经四海升平,皇上文治武功,我大宋繁荣昌盛,这条定律也应该应时而变,墨守成规可不是褒义词,我反而以为为官者犯罪,当罪加一等,你作为一个执法人却知法犯法,难道还得提倡吗?”
李纲道:“枢密使此言差矣,其实我朝律法已有此例,就说通奸之罪,但凡官员通奸,罪加一等,而且地方官员不得和其管辖下的百姓成婚,否则重则免职,轻则调离,这一切都是为了限制官员滋扰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