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我回来了!”
虎妞将门推开,整张脸蛋红彤彤的,眼睛显得很是兴奋。只是跑得太快,在门槛的时候拌了一下,整个人当即扑进来。
林晧然看着这个不合时宜出现的野丫头,心里先是感到一阵愤怒,但抬头看着她扑进来,那股愤怒马上消失得无影无踪,转而担心这丫头会摔伤。
好在,虎妞踉跄几步后,身体便是稳住了,她的脸上并没有惊容,显得很镇定的模样。
今天的虎妞形象有所不同,却见她身穿着色彩明艳的麒麟服,服饰上锈着麒麟的图案,皮革的护袖,整个人显得精神抖擞。
有些人是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但虎妞跟麒麟服却是相得益彰。虎妞本来就是一种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穿着这种威风凛凛的衣服,身上仿佛散发着一种王者之气。
虽然没有摔倒,但虎妞还是瞧一瞧身上,并伸手拍掉沾在衣服上的一片小叶子。
先前她不知道什么是麒麟服,所以对这衣服并不期待。只是这套衣服穿到身上后,她却感到一阵惊喜,她是太喜欢这套衣服了。
让她更开心的是,穿着这套衣服走在街上,很多人都会看她。
有些人还问她衣服怎么来的,她说是皇上赏赐的。虽然有人不相信,但更多人是相信了她的话,还说了一些恭维的话,让她很是高兴。
“你刚才去哪里了?”林晧然似乎生气“奸情”被撞破,当即先发制人地沉声问道。
“我去很多地方了呀!”虎妞抬头脆声回答,接着一本正经地掰着手指头道:“我去城隍庙那边给你买个软坐垫,遇到了牛如花,跟着她一起到了会馆,离开会馆我去李员外的书店看《谈古论今》卖得怎么样了,然后就回来了呀!”
林晧然听到这些话,打量着这个兴致勃勃的小丫头,当即感到一阵头疼。不得不承认,虎妞真被他放纵成野丫头了。
若不是顾及他还在家里,恐怕虎妞这一天都会在外面荡,不可能这么早就回家。现在让她学习这时代的女性整天呆在家里刺绣、二门不迈,恐怕真是天方夜谭。
“我……我先回去了!”吴秋雨已经回过神来,此时只想逃离这里。哪怕虎妞没瞧见什么,但她此刻心虚得要命,不敢在这里多呆一刻。
虎妞仰起脸望向吴秋雨,似乎没察觉到任何异样般道:“秋雨姐姐,城隍庙今晚会放烟花,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呀?”
虽然今天不是重大的节目,但一些富户会时常掏钱买大烟花,在城隍庙指定的区域燃放,以此庆祝和宣扬自家的喜事。
“我不去了!”吴秋雨当即摇头道。
似乎都不是出自于她的思考,而是出于本能就拒绝。到城隍庙就相当于抛头露面,晚上更不宜出门,单是这两点就让她无法答应虎妞。
虎妞亦没有沮丧,然后又朝着林晧然问道:“哥,你去吗?”
爬在床上的林晧然眼睛充满着幽怨,发现这丫头的智商直线下降了。就他如今这种情况,别说去城隍庙看烟花了,哪怕走到门口都得掉半条命。
这二十大板虽然没有要他的命,亦没有伤到骨头,但却难免伤到了经脉。这两天不适合下床走动,现在只能像乌龟般活着。
在吴秋雨离开之后,虎妞像是想起什么似的,举起肉肉的小手重重地拍一下额头,掏出一封书信递给了林晧然。
林晧然疑惑地接过书信,摊开发现这竟然是一封“家书”。
这封信是老族长寄来的,内容亦很是简单。信中报了一下村子的平安,祝贺他高中状元,问虎妞到京了没有,然后说了染坊和酒楼的经营情况。
虽然信中的内容不是很多,但却让他突然涌起一份对“故土”的思念之情。
跟着这繁华的北京城相比,长林村无疑是贫穷、落后。
只是那里有着京城所没有的东西。那里有着他最初的家,有着可以聚餐的晒谷场,有着相处和睦的族人,还有着四季常青的竹林,以及一些美好的回忆。
但京城跟长林村离得实在太远了,这封信是得知他中得状元时所写的,而如今他都已经官至翰林侍讲,这信才刚刚到达。
正是如此,他想要回去一趟很难,只能默默地将这份思念压抑下去。
夕阳落在外面的庭院中,长条形花圃的一株牵牛花开得正艳。
林晧然站在书桌前,打算给老族长写一封信。
关于虎妞这丫头平安到京的事,他先前已经修书回去,这次倒不用再进行汇报。
正是如此,他在信中先是道明他们兄妹平安,然后说了他升官的事,还有跟礼部尚书之女订亲的事,让老族长不用担心他们。
虽然屁股有些疼,甚至影响他的笔法,但书信很顺利就写好了。只是让他蹙了蹙眉头,总觉得信中少了一点什么。
虎妞的腰板挺直,像模像样地坐在另一张桌子前,两人正划着楚河汉界,她突然抬头望过来问道:“哥,杖字怎么写?”
“哪个杖?”林晧然将信叠好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