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赵玉的任务是全力侦查10年前的富民小区残杀案,可以不用随时回警局报到。
此刻,坐在警车之上的他,感觉有些漫无目的,不知道自己下一步到底该做什么?
无聊之下,他又把那些关于残杀案的文档资料翻出,然后坐在驾驶座上认真地看了起来。
死者于志根,10年前被人乱刀砍死在家中!案发时间为晚上8点多钟,当天下着大雨,天气恶劣,视线模糊,所以案发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富民小区没有物业,也没有摄像头。根据资料显示,当年负责此案的干警们,只是在富民小区外的路口上捕捉到了一个模糊的人影。
那个人影在案发时间段通过该路口,并且行色匆匆。
可是,由于10年前的影像技术不太完备,再加上当天雷雨交加,人影已经相当模糊,除了粗略的轮廓外,无法提取更加有用的信息。
而且,路口和被害人的家有着一定距离,也无法确定下来,此人就是残杀案的嫌疑人!
再看其他资料,死者被害的现场极其惨烈。死者被砍四十多刀,屋中到处都是醒目的血迹,墙上还用鲜血写着一些“欠债还钱”等字样,那些血正是来自于死者本身。
也就是说,凶手杀死于志根之后,竟然用于志根的血,写下了那些血书文字!
啧啧……
看到这里,赵玉不免连连摇头。正如他之前所说的那样,凶手如果是想要讨债的话,那么根本犯不上这么残忍地杀死死者。
而如果是寻仇的话,那么写下血书,也应该写一些跟复仇有关的文字才对,写欠债还钱就更加不符了。那些墙上血书,很明显有着画蛇添足之嫌。
不是讨债,也不是寻仇!
那么……
还能是什么呢?
www.。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