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食肆见闻(1 / 2)

“老板,来一碗馄饨。”

“客人要大的小的?”

“甚大的小的?”

“馄饨啊。”

一只脚刚进了馄饨铺,两句对话,就让食客愣了一下,“馄饨分大小的?”

“大的能比娇耳还要大,小的一撮撮,手指丁点的肉屑。大的吃饱,小的喝汤。”搓着手的老汉身上裹了一条青布围裙,一说话,老态十足的褶子都随之而动。

“小的吧,还有甚吃的?”

“有猪头肉猪尾巴,都是酱好的。”

“怎么不用冰糖?”

“倒也不是不想,只是北边来的才爱吃甜,苏州常州,多是吃咸的。不过吾看来,再有一年半载的,大概也是要跟着北地贵人一起吃甜。”

贞观朝的苏常,还没有到嗜糖如命的地步。“甜”这个味道,从来都是和“富贵”相连的。这时候中原世族吃“甜”,或是拿蜂蜜或是拿饴糖,都是显示自己身份实力的一部分。

即便是洛阳新贵,随便一个新式的吃食,也多是用糖方糖,招待客人亲朋,才能显示自己的“底蕴”。

反倒是苏常恢复生产不过一二十年,即便丝绸越发的金贵,但财富地位积累起来,到底还是不如中原世族。

要等到南方的经济全面压倒北方之后,这嘴里的甜咸,才会发生巨大的变化。

这也是为什么当年老张到了长安,暖男太子的灰糖变白糖,它能有销路。而进京之前,老张却半点这个念头都没有的缘故。

“老板会说话。”

食客笑了笑,正要寻个铺里的座位,那老板大概也兼了伙计的差事,连忙上去帮忙把条凳擦了又擦,然后带着笑对食客道:“可不敢当老板的称呼,码头上开店的,叫一声老板那是身份,吾这种小门面,前店后宅的,就是混口饭吃……”

“如今京城里头,多是这般称呼行商做事的,遍地的老板,又有甚不好称呼的。”

“家底小,当不起,当不起……”

老汉一边笑一边忙着临门灶台,入眼看去,旁边摞起来百几十个煤球煤饼,还有两个备用的炉子。一个上头炖着卤味,里头多是猪耳朵猪尾巴猪蹄之类的物事。一个却是上了蒸笼的,里头飘出来依然是咸香的气味。

“阿弟!阿弟啊!虾籽汤阿好啦?!”

老板手脚极为麻利,小小的馄饨皮稍微擦了点鲜肉,立刻捏成了一个“朵儿”。便是二三十个,大约也是不够一个男子吃饱的。

只是老板说小的馄饨喝汤,便是别有做法。

“来了来了,催催催,阿大你催了汤也不会提前开啊。”

虾籽吊汤是个功夫活,耐得住性子,还得舍得本钱,一般行脚商,决计是不会做这等“亏本”的买卖。鲜头差不多,用个虾米也就够了,差那一丝两丝的风味,一般食客谁来计较?

“客人,好了。”

老板将一碗虾籽汤馄饨端了上来,又弄了一个碟,是陶制的,铺了一张荷叶,上面放着类似油饼又不似油饼的东西。

“这是甚么?”

“白净蔓菁加了肉,用菜籽油炸出来的‘油墩子’,是个徐州老哥琢磨出来的吃食,又软又香,外头薄薄一层,还很脆口。配着小馄饨,好食的很。”

“噢……有劳有劳。”

食客说罢,又闻到了卤味溢散出来的香气,他本不爱吃猪肉,更不要说猪头肉猪尾巴,但这时候见老板好客,便道,“切一只耳朵一根尾巴,再来一只爪子。”

“哎,客人少待,这就切来。”

樟木做的菜墩,上面布满了各种纹路的刀切刀砍的痕迹。周围还点了一支香,也不知道是什么做的香,却还是把蚊蝇驱赶到了别处。

“阿大,切啥前脚,切后脚算了,留一只吾要吃的。”

“客人爽气,你拿后脚去糊弄,别人以后还来?”

猪脚前后有别,前脚要比后脚实在,骨头不多筋肉多。要是腿肉,倒是又颠倒过来。不过一般的食客,却也分辨不了这些。

“老板,你家弟佬说的对,我点恁多,要个前脚,说不定就吃不完。”

老板却是挥刀切的起劲,把猪脚皮肉切开,骨头顺着缝隙划走,然后零零散散又整整齐齐地摆了装盘:“他说了不作数,吾才是老板。”

“哈哈哈哈……”

陡然听到这么一句,食客情不自禁就大笑起来,刚才又喝了一口虾籽馄饨汤,本就酣畅痛快,这时候更是高兴,摸了一枚银元,压在桌面上:“就不用找了。多出来的,老板要是看得起,就当交个朋友。”

“哎哟,银元!”

老板一时有些尴尬,他弟弟却是一脸兴奋,伸手就把银元摸了过去,然后盯着上面的字叫道,“阿大,还是华润的!”

“让客人见笑了……”

“哎,你家弟佬是个直性子,我看得出来。”

他饶有趣味地打量了一下老板的弟弟,“没想到,你还识字,知道这是华润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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